序幕
静夜,楼道,无人入睡。
一道手电光从楼下扫进来,在楼梯口放风的阿标朝我们挥手。
“有消息了吗?”“怎么样,他在哪里?”几个人七嘴八舌的询问,阿标打了半天手势也管不了用,索性跑过来,做个悄声的表情:“他们说找到了,在湖边,已经送医院了。”
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没事就好了。
不过明明是下自习,经过走了无数遍的大道,怎么会忽然失踪呢?还是要等他醒过来好好问问。
一、离奇死亡
四月快到了,我想起很久以前,梅对我说过:“四月是适合播种的季节。”自己当时一副很不以为然的德行,告诉她种花种草是很磨人的事。
“可是如果你有耐心,种下一粒种子,慢慢看它长大,多么美妙啊。”我刮一下梅的鼻子,告诉她真是如此还不如咱们两个以后养小孩。
她害羞,每到这种问题她总是害羞。咳、咳……我正眯着眼想象,冷不防有人拍我,面前出现了一个……不,是一张好大的嘴巴!
“啊!”我一个鲤鱼打挺——没起来,又栽在床上了,“谁啊?”
“来找你的,都叫了你好半天了。”子强嘴里叼着面条,好心提醒道。
“你是哪位?”
那大嘴笑道(一笑嘴更大了):“我叫李有才,从警察局来的。”
现在这年头警察都……。我说:“久仰久仰,找我何事?”李有才一屁股坐在我铺上,一边揉着他的一条腿,一边说:“我是来跟你了解情况的,我听说上回你们学校有个离奇死亡的……”
他又提起梅来,好像迎头泼了我盆冷水。我冷冰冰道:“该说的我当时都告诉你同事了。”
“是,是,不过我要问的是另一方面,比如那次事件中,有没有超自然的力量存在?”
他这句问的还算对头,我说:“如果说是冤魂索命,你信吗?”
李有才忙不迭的点头道:“我信,我信,我听说那个案子了,早就觉得事有蹊跷。”我苦笑不得道:“有蹊跷又怎么样,这种事情知道就得了,你还能拿出来重新调查不成?”
李有才道:“我不是想调查那件事,我是想问问别的。”
我好奇道:“有别的案子?那跟那件事有什么关系吗?”
李有才摇头道:“不是,只是现在我们遇到的事情,也跟一些超自然的东西有关。你是不是能看见一些……不干净的东西?”
我说:“那又怎么样,我能看见也不会帮你什么的。”
李有才猛地看我几眼,站起来,忽然抓着我肩膀,一把鼻涕一把泪道:“你可一定要帮我啊!我不想死啊,我还有很多事情没做呢!”
我被他吓得不清,口气顿时软了,安慰道:“有话好好说,来,坐下。”李有才见我如此,立时又改了,鬼鬼祟祟道:“不过你这里人多,咱们还是……借一步说话。”
唉!
林杰的单人寝室306。
李有才坐在床板上,讪讪的开始讲:
“我从小就想当警察,特别喜欢看破案的。谁知道一开始就遇到这样的事情。这得从上个礼拜说起,我们负责的地段一下子发生了五起人命案,我以为轮到我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谁知道他们不让我插手。不让,我就自己打听好了,我偷偷的到死者的家里调查了一番,你们瞧,这是他们的相片,资料写在后面。”
林杰一直在反对我把他这里当成会客室,不过这时候来了兴趣,跟我看了看李有才的那几张相片。
都是生活照,没什么特别,三男两女,林杰说:“这几个人干什么的都有,岁数也不同,没什么联系啊。”
李有才道:“没错,开始我也这么想,可是这几天没事,琢磨琢磨,嘿,还真叫我看出联系来了!你们猜怎么着?他们都喜欢乐器!你瞧这个中年,她以前是民乐团的,她家里人说出事的几天前,她刚刚从外面买回了一件新乐器,有点像琵琶的,不过她死了以后,那件乐器也不见了。”
我瞅瞅其他死者,说:“结果你是不是发现,其他人也有类似的情况?”
李有才点头道:“对,这个高中生梁亮,他生活很单纯,是个乖孩子,出事前也刚刚买了一根紫色笛子,事后不见了。还有这个生方小兰,据她寝室的同学说,她出事的前几天高高兴兴的搬了个琵琶样子的乐器回来,还告诉同学说那不是琵琶。”
“这个工程师李为,也曾经买过一根紫色笛子。”
林杰把照片拍在书桌上,说:“那么剩下的这个,小保姆赵菊花,该不会也是演奏乐器的人吧?”
“这个我也很奇怪,但是她的雇主说过她喜欢捡破烂。”
我说:“你的意思是,她很可能捡到笛子或者那种类似琵琶的乐器?”
李有才说声没错,语气低下来:“你们知不知道他们都是怎么死的?”他掏出一个笔记本,“我标记在这里,有三个人是整根大腿不见了,动脉失血过多而死,另外的人……”
我看着他的笔记本,念道:“开膛破肚?”
“而且小肠不见了,据说去现场的警察都吐了,从来没见过那么恶心的情景。”
大腿,小肠?这也太离谱了。
二、乐器商店
“我到这里来不是让你们帮我分析案情的!”李有才说着说着激动起来,“我很害怕啊。”
林杰说:“发生什么事了?你放心,我们家族世代通灵,可以绝对保证你的。”
言下之意就是你也得老实一点,知道什么尽管说。
“我在调查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可怕的事。”李有才道:“我是从乐器着手的,首先我去了很多家乐器店。不知道你们注意没有,在你们学校东门外面的乐器一条街的尽头,有一家寿衣店的后面开着一家奇怪的乐器店。”
我想了想说:“那边我去过啊,不过我记得那里只有寿衣店,没见过再往里还有什么店铺。”
“有的有的,那里的确有一家乐器店,而且店里有笛子出售,跟死者家属叙述的非常相象。”
“然后你就把它买下来了?”
李有才脸上表情复杂,不知是哭是笑:“我也是想带回去调查啊,谁知道从此,我的恶梦就开始了。我看见那家店铺的时候是晚上,买了笛子没办法去局里,就回家了。谁知道那根笛子半夜会自己响,呜呜的,把我吵起来,我害怕死了,却发现自己不能动,四肢都失去了直觉。笛子响着响着,音调越来越高,我就看见……”他讲到这里竟是脸色发白,冷汗如雨,眼看就要撅过去。林杰手里捏了张符纸向他背上一扣,他一口气才缓过来,感激又崇拜的谢了一声。
林杰道:“这张是振魂纸,给人压惊用的,小意思,你接着讲吧。”
“我躺在那里不能动,宿舍的窗户嘎吱嘎吱响起来,先是一点小声,后来越来越大,我用眼睛的余光一瞧,天呐,一根披头撒发的女人从窗户外面爬进来了!那女人走到我床前,她长发黑糊糊的盖着脸,我只听见她含糊的说了一句什么,一道寒光劈下来,天呐!我一阵剧痛就晕过去了。”
李有才接着道:“我醒过来,大腿上有很大一道口子,不过幸好只是破了皮,我上了药,以为没事了,结果……不成啊,那伤口越来越大,越来越疼,我觉得这条腿就要掉了!说不知道怎么回事,隔壁的大妈说我中邪了,要找个高人看看。别人我也不认识,就记得上次那个很轰动的案子里,你,对还有这位姓林的小兄弟曾经说过自己有通灵的能力。求你们帮帮我,我不想死,也不想没了这条腿!”他说罢泪如雨下,我不禁十分佩服起他说风就是雨的本事来。
林杰给他检查了一下伤口,问道:“你有什么护身符吗?”
“你怎么知道的?我小时候我妈曾经跟一个很有能耐的和尚求过一个。”
林杰瞅一眼,道:“就是了,你之所以活到现在就是因为还有个护身符。但是你的伤口是被下了符咒的,我无能为力。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下咒的人或者鬼亲自给你解开。”
“不,我不要,如果让我再回那个乐器店,不是找死吗!”
我跟林杰对视一眼,站起来往外走。
“你说他烦不烦啊?”胖子跟我说:“跟咱们上了好几节课,现在又来看咱们踢球。”大虾接口道:“没错,而且走路一瘸一拐的好难看。”
走路?是中了符咒的伤口吧,我抽空瞥一眼,脚下一个飞铲——几个队友都笑得岔了气,球没有碰到,我人坐地上了。
李有才跑步过来扶我:“没事吧,你小心一点。”
我却莫名其妙的烦躁起来:“你老跟着我干什么?我不会无缘无故的卷进那种事情里去的,再说,你干嘛不去求林杰?”
他讪讪道:“他根本不想看见我,可是我觉得你不同。就算你们不答应帮我,这几天就当我的垂死挣扎吧。”
唉,我……我说什么好呢?
林杰不在,手机不通。
黑夜中寿衣店挂出的灯笼若隐若现,说不出的,我暗自庆幸自己不是朝寿衣店,而是向乐器店去。李有才在我背后哆里哆嗦,我不能显得比他怕事,正义凛然的走过去,终于瞅见了那间乐器商店。
错了,还真不如去那家寿衣店好些。
这些乐器看上去怎么都那么?店里紫色荧光下,一个女孩缓缓走过来,一言不发的看着我。
“李有才?”我回头,没人,透明玻璃门外也是一片寂静,该死,李有才跑了。
“我……我只是想随便看看。”是到如今,只有如此说法。
女孩点点头,说:“请随便。”转过身一瘸一拐的走回柜台去了,背影嬴嬴弱弱的。我松了口气,装模作样看起来,萨克思,小提琴……这边是西洋乐器,古筝,琵琶……对,那里,我差点跳起来:“那个长得好像琵琶的东西叫什么?”
柜台后面女孩无声的笑:“那个是阮,这把阮是本店最珍贵的,仅供观赏,绝不出售。它有个名字,叫紫阮。”
我不知道做什么,鬼使神差道:“你们店里有笛子么?”
紫衣女孩伸出小手从柜台下面拿出一根给我,褐色的,轻的吓人。我差一点扔出去:“这么轻?”启齿道:“是特制的。”
“用什么做的?”
她摇摇头,没有正面回答,说:“试试看,声音很好听的。”我只好硬着头皮把笛子横在嘴边,轻轻一吹。
笛子发出一声响亮的呜咽一样的声音,好像受伤的猛兽,我从来不知道一件乐器能发出这种音调。那在对面听了,好像很陶醉,见我停下来,说:“怎么了?多么好听的声音啊,我们这里还有很多根这样的笛子,你可以挑选一根。”
我把笛子放回柜台上,问道:“有紫色的笛子吗?”
女孩一愣,道:“没有,本店没有紫色的笛子。”
李有才说他买的那根笛子不见了,如果每个受害人都是因为乐器被杀的话,那么乐器应该还在这间店铺里啊。我说:“你们真的没有紫色的笛子?怎么我的一个朋友说前几天在你们这里买到一根?”
翻起眼皮来看我,小巧的瓜子脸雪白雪白:“大概是你的朋友记错了,我们这里真的没有紫色的笛子,而且若是真的有,我也舍不得卖啊,我一直在找那样的笛子。”
“你在找这样的笛子?”
纤巧的手指在柜台上敲了一敲,说:“没错,本店很久以前曾经有一根这样的笛子,不过早已失落了,如果谁知道它在哪里,或者送回来给我,我把这间店都给他也愿意。”她说罢抬起眼斜眄,却是认认真真道:“不错,我愿意用我这间店来换那根笛子。”
我不明所以,告辞出来,四顾无人,不过有个影子好像窜进了对面胡同。
好啊李有才,让我去送命,自己消遥去了,绝不放过你。我鼓足了气一路追过去,以会短跑纪录保持者的速度一把抓住了前边的人,可是不幸速度太快,连他一起摔在地下。
摔下的一瞬间,我明白,抓错人了。李有才是个大男人,而我抓的明明是个柔若无骨的女孩。那女孩被我推在地上,开始没吭声,后来淡淡的说:“你可以把手从我腿上拿开吗?”我一低头,瞅见自己的手的确按在人家的大腿上,马上缩了回去,连说抱歉。
也不责怪我,让我把她拉起来,她身子实在太轻巧,好像风一吹就会飘走一般。站起身后,她看了看我,转身走了。
走得好快,好像有点不对劲……不过我想不出来。
三、湖畔幽魂
医院病房,黑子靠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