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话故事一:丢三落四
我这个人就是好丢三落四,一日,出去遛狗,竟然把刚刚买的一双拖鞋丢在草坪上忘记带回来了,幸亏狗狗挺管事,竟然把那双拖鞋给我找回来了。
于是,我便处心积虑地开始训练狗狗,让他把我随手丢掉的东西叼回来,狗狗很聪明,没几天的功夫入门了,我丢什么牠就往回给我捡什么,这东西勤快得不得了。
结果,可把我害惨啦,吓得我每天不敢出去扔垃圾,只要我丢掉的垃圾,tmd,一点不差,全都给我捡回来了。。。
笑话故事二:餐馆促销
小区附近一家餐馆新开张,门前写有100万元促销的招牌:“凡在本店就餐,消费超过100元者即可得到一次中奖机会,最高奖金为100万元人民币,开奖过程有国家权威公证员现场公证,童叟无欺,确保公平、公证。”100万!这家小餐馆要多少年能赚回?显然是虚歪广告。
那天女儿、女婿突然来家,我们决定到外面餐馆用膳,途径这家餐馆,女儿说就这家随便吃一点吧。因为已过饭点,顾客不多,环境比较干净整洁,菜的价格适中,服务也周到热情。
我点好饭菜便问老板:“我已超过100元,怎么抽奖?”老板微微一笑不慌不忙地回答:“结账时再抽奖。”带着一种神秘我们匆匆吃完饭唤老板来结账。不一会儿老板找零,并将一个红包递给我,媚笑道:“恭喜发财!明天别忘了兑奖。”我打开红包,定睛一瞧,原来里面是一张2元钱的体育彩票。
笑话故事三:乐于助人
小赵是个热心肠,做事还爱较真。这一天,他在公司里捡到两张一百块,他马上到处问:“谁丢的钱?”喊了半天,没人回应。
到了下午,老李找到了小赵,说自己上午掉了两百块。等小赵把钱还给老李,他才觉得不对劲,他知道老李上午在外培训,钱怎么可能是他丢的?再想想老李平时的为人,那是蚂蚁腿上抽筋的一个小气鬼。只要有利可图,他把脑袋削尖了也要往里钻,看来这回是让他算计了。
小赵越想越气,就想着怎么教训一下老李。
第二天,小赵带了两张冥币,故意在老李办公室门外,扯着嗓门喊:“谁丢的钱?”没想到老李没出来,公司的孙经理却走了出来,他问:“小赵,你捡了多少钱?”
小赵忙把冥币塞进口袋里,结结巴巴地说:“两……百。”
孙经理一听,乐了:“昨天我丢了两百块,你给我吧!”
小赵一听,恨不得抽自己两个嘴巴,可他也不敢实话实说,只好从另一个口袋里摸出钱来,抽出两百块给了孙经理。
等孙经理走了,小赵又心疼又后悔,正耷拉着脑袋往外走,又遇上了老李。
老李压低了声音问:“刚才你喊丢钱,谁丢的呀?”
小赵没好气地说:“孙经理!”
老李听了,两眼放光,声音也高了起来:“孙经理丢的?那我正好捡了两百块钱,我给他送去。”
笑话故事四、穿裙子时不可以荡秋千
妈妈经常叮嘱羊羊:“穿裙子时不可以荡秋千;不然,会被小男生看到里面的小内裤哦!”
有一天,羊羊高兴地对妈妈说:“今天我和小明比赛荡秋千,我赢了!”
妈妈生气地说:“不是告诉过你吗?穿裙子时不要荡秋千!”
羊羊骄傲地说:“可是我好聪明哦!我把里面的小内裤脱掉了,这样他就看不到我的小内裤了。
笑话故事五:石头和面包打架
面包一生气把石头踢进了海里。
有对恋人在这个海边约定,因为男的要去服兵役,所以他们约好2年后在这个海滩再见,男孩还给了女孩一个订婚戒指,承诺2年后娶她。
2年过去了,女孩在海边却没等到男孩,伤心欲绝的她一气之下把戒指丢进了大海。
而男孩并不是毁约了,而是去错了一个海滩。他等不到女孩同样很伤心,在海边住了下来。有一天,他出海钓鱼,钓上了一条鱼,煮了吃了,吃到一半的时候 突然吃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请问,这个东西是什么??
戒指??? 不是
第一个故事的石头?不是
是鱼骨头。。。。。。
1、一天收到一条短信“你儿子被绑架了,快把100万打到xx账号,李xx”。。。
劳资突然想起段子里整骗子的方法,回了一句“100万是一次打过去,还是分两次打”
回过去后立马收到回信:“恭喜你已成功定制xxx业务,包月30元”。。。
我艹!!!
2、路上听广播,说“李女士去贵州出差,买了一箱茅台酒,总价值8万块。小心翼翼托运结果还是碎了,航空公司只赔偿了几百块。”
司机和我正议论这事儿太倒霉了,突然主持人话锋一转,“买茅台需要这么远吗?真的要到贵州才能买到正宗茅台吗?下面我们请到贵州茅台的总经销商xxx。。。”
3、今天去超市结账时发现袋子没以前的厚实了。
收银员说这是可降解的环保袋,不用埋土里,风吹日晒都能降解。
结果结完账还没出超市门袋子就坏了,零食饮料掉一地。
当时就懵了,这尼妹降解的也太快了吧!
4、记者:大娘,您腿脚灵活,精神这么旺盛,保持年轻的秘诀是什么?
大娘:风吹,日晒,起早,贪黑,一日三餐不定时,一年天天要保证天天在野外亲近大自然。
记者:啊?大娘您做什么工作的?
大娘:内蒙放羊的。
记者:那您今年高寿?
大娘:26了……
5、和老板一起上厕所,有点紧张尿不出来。
老板问我干什么呢,我说老板你在我旁边我尿不出来。。。
然后老板就叫我晚上去他房间。。。。啥意思?
1、母猩猩生了一个小猩猩,奇丑无比。
母猩猩当时就哭了,哭得很伤心,这时候走来一个年长的猩猩,它走近小猩猩看了看说:“没关系,它就是长得有点像人而已!”
2、蚊子和苍蝇在网上见面了,蚊子兴奋的说:“我网名是一针见血,你是?”
苍蝇:“蜘蛛要过来了,你tm还网名,赶紧逃命吧!”
3、一只饥饿的狐狸发现一个鸡窝,可它太胖了穿不进栅栏。它饿了三天让自己瘦下来,终于进来了。
狐狸尽情享受了美味,可一顿饱餐之后,它发现自己又出不去了,只好又三天三夜不饮不食,饿的肚子咕咕叫出去了。
【主要人物】
段林:故事的主人公,一开始看起来只是普通倒楣男子的他,越到后面身世越发不简单?是受害者?是终极boss?且看亡灵书最终回为您揭开他的身世!
沐紫:看起来坏坏的美少年,却意外的是个好人,替外甥女死去的他乃是一名活死人。
张晓亮:撞到陌生女子开始就陷入了一系列谜题的员警。
汪澈:张晓亮的妻子,钢琴家,在故事的开头遭遇了悲惨的事故。
王一函:警察局的法医,解剖过上万尸体也不畏惧的人,在这一集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
舒佳:谜样女子?
段润之:段林的外公,原本身分只是普通的守坟人,谁知这一集里却被揭发了他的真实身分——
【楔子】
永远不要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第一章】盗墓夜惊魂
世上三百六十五个行当,盗墓也是其中一种,做为小偷的分支,盗墓也是偷盗;与普通偷盗不同的是,盗墓盗的是死人的家当。
赵金魁和郑宝仁就是盗死人家当的盗墓人。
两个人都是三十来岁的年纪,精精壮壮、皮肤黝黑的赵金魁是个看上去像乡下人的汉子,事实上他本来也是个乡下人,觉得种田赚钱太少,后来做了这没本生意。
郑宝仁就不同,长相斯斯文文的,说话永远温和有礼,还戴了一副金边眼镜,看上去就像个文化人,知人知面不知心,谁也看不出他做的竟是死人的买卖!
务农出身的赵金魁有的是力气和胆量,毕业于t大考古学系的郑宝仁有知识和头脑,机缘巧合之下两人一拍即合,就此成了搭档,十年下来也算业界小有名气的人物。
不同于其他那些同行见坟就挖、每天都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挖个三百三十天的作风,这对二人组每年只做一次买卖,而这一次买卖往往就够两人吃香喝辣一整年。
别人都不理解为什么那两个人一挖就能挖出宝来,也不懂为什么一挖就能挖出宝来还不天天挖多赚他几笔,问起的时候郑宝仁总是斯斯文文的笑笑,但笑不语。
他们这每年一次的买卖可不是外人想像中那般容易,一年中闲暇的时候他们也不像外人以为的无所事事,每一天,他们都在为下一笔生意做详细的规画。
流传在外界的古董是线索,分析它们的年分,周身的土壤环境……小心翼翼的顺藤摸瓜摸到它们的可能出土地,然后调查当地的历史,考察当年的大户祖坟,这样才造就了外人眼中的一挖一个准,可没有想像中那样容易!
这一次他们的目的地是一个叫“汾岭”的地方。
两人原本刚刚做完一笔“生意”归来,火车上偶然遇到了一名年轻男子,多年积累下来的好眼力,让赵金魁一眼认出了男子身上的玉是块宝!
再三盘问之下得知了那个叫汾岭的地名,原本以为自己捡了个大便宜,谁知那个男人指的地方竟是错的,上了那个男子大当的两人在错误的车站下了车,荒山野岭走了好久才知道自己根本来错了地方。
不过幸好那名男子说的地名倒是对的,这里确实有个叫汾岭的地方。而且在附近,两人还听到了一个的说法——
“那个村子闹鬼啦!好好的山不去养牛养羊,埋的全是死人,什么‘汾岭’——根本就是‘坟’岭!啧!好邪门的地方哩!”
这句会让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心里发毛的话,却让赵郑二人如获至宝,两人知道:找对地方了。
不过接下来,两人还是没能顺利进行挖宝的计画;那个地方发生了命案,员警介入调查,等到风声平息已经是几个月以后的事情,而这个时候,那个地方因为凶杀案发生的湖,已经俨然成为一个观光圣地。
“那个男人身上的玉佩应该是清朝的古物。玉佩这种装饰品盛行在明清两代,清朝的玉佩比起明朝尺寸大很多,他身上那块玉佩属于清朝前期的流行尺寸,清代晚期的玉佩要更笨重一点。
“不过难得那男人身上的玉佩雕功好,玉质也好,虽然当时无缘细看,不过那玉佩确实是大家之物,而且那种玉材确实是这汾岭附近的特产,如果没有错的话……”推了推鼻梁上方的金边眼镜,郑宝仁眯著一双细细的狐狸眼打量著前方,笑了。
“这附近有‘大户’。”
现在在两人面前的,就是那男子口中汾岭的村子,隔著浓浓的雾气,依稀可见雾水之后庞大的山形,按照传闻,那便是这村子百年来扎坟的所在。远远看去,那山就像一座天然的大坟。
“我们到了,下车吧。”
从车子上下来,付了司机车款,两人背著稍嫌笨重的行李下了车。
◇ ◇ ◇
“这座湖便是当时出事故的湖呢,听说这个村子里从很多年前开始,便将死去的村民尸体抛入湖水之中,还要分尸呢!”
“天!好……恶心!那么说的话,这湖下面岂不都是死人骨头?”
“没错,而且当时还有震惊全国的罕见颅骨出水呢!”
“啊?”
“就是那个有两张脸的人头啊!很有名啊!”
“你说那个啊!天!好恶心啊。”
和他们同往的有几名年轻人,看上去像是来这里做猎奇之旅的,也只有这些人会对这种地方感兴趣。这座湖美则美矣,可是一旦和死亡联系起来,这种美丽就笼罩了一层色彩。
所以来这里的,多半是那些喜欢刺激的年轻人,郑宝仁和赵金魁混在里面,显得有一点点突兀。
歪装是普通的观光客,浑浑噩噩的和一帮年轻人东瞅西看四处拍照留念,暗地里悄悄做好记号。两人打算今晚就活动,目标当然不是那座湖;那座已经被警方清理一空的湖只剩下空壳,而且就算有陪葬品也只是普通的东西。
他们的目标是湖后面的那座山。
“按照中国传统的风水学,那座山确实是块宝地,我查过,汾岭这一带在清朝前期成了王家封地,和那年轻人的玉佩年代相符,而这一带近几年确实偶而有人能捡到一些破旧的古董碎片……”
郑宝仁一边说著一边打量著前方的地形,他们正在前往后山的路上。
“没错,今天咱们住的那户农家,喂猫喝水用的木碗也是古物,你看!”
后面的赵金魁点著头,从兜里摸出一个小碗。翻过碗口看著碗底,仔细敲了敲,郑宝仁笑了,“不错,你这家伙眼力也越发好,这碗极有可能是个宝!虽然这活做的一般,不过木头可是宝贝,能用得起这种贡品级材料的木匠,怕是只有那皇帝爷,有名的木匠皇帝……想起来了么?”
“明熹宗朱由校?”这下子,拿到这只木碗的赵金魁也激动了。
“嗯,那熹宗皇帝作不来,作木匠倒是个好把式,下臣拍皇帝马屁不夸皇帝政绩好、争赞皇帝木匠手艺强,那时候人人以得到熹宗亲手所制品为美事,那皇帝一得意,往往赏赐下臣的东西也改成了自己做的木工艺品。
“为了区分,那皇帝一向会在自己做的东西上留个记号,喏!就是这里这道细痕,这木碗如果是真物,可是要比金饭碗还贵哟!”
郑宝仁仔细的观察了一下,末了将木碗还到仍在激动状态的赵金魁手里。
“我们回去再详细鉴定这只木碗,不过你这个发现给了我们新的希望,如果这木碗确实为熹宗所做……搞不好这里除了清代的古董,还能挖到明代的!”
这个意想不到的希望让两人心情更加振奋,只是这种兴奋之中,郑宝仁心里隐隐一丝不安,四下看了看,他问向身后的男人:“老赵……今天出来的时候……没有人发现吧?”
“当然没有,你不看看现在几点了,乡下人睡得早,他们八点就倒下了,那群年轻人则是喝得全趴下,咱俩走的时候我扔了根骨头给看门的老狗,那家伙叫都没叫一声。”
“我总觉得有点担心……”
“啧!你哪回不说你担心?你们这些读书人啊就是胆子小……放心,不会被发现啦!”
“……”郑宝仁压了压不断跳动的眼皮,再度往四周看了看。
刚才正在高兴的时候,忽然间他感到一种强烈的被注视感,原本以为只是一时的错觉,可是那种被监控的感觉却是生生粘在了身上,如影随形。
忽然!郑宝仁忽然感到有什么东西在自己余光中闪了一闪,人影!
郑宝仁匆忙刹住了脚步,身后的赵金魁一下子撞到了他身上。
“怎么了?”赵金魁不解的问。
“你……你看我指的方向,是不是有人?”指著自己左边的一个角落,郑宝仁沉声问。
赵金魁认真地顺著同伴的指引看了看,半晌摇头,“一个人没有,我戴的可是红外线夜视镜!”
郑宝仁犹豫的点了点头。
看著他还不放心的仔细打量那个方向的样子,赵金魁笑著开口,“安心吧,我们买的可是进口货,不会骗人的,那个方向别说活人了,就是兔子也没有一只,当然……死人就不敢保证了,哈哈!
“我们做的这生意不就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死人知么?做了十来年,你不要告诉我你今天忽然怕了,死人算什么?死都死了,怕他做啥?”
郑宝仁点著头,后颈同伴看不到的地方,冷汗慢慢顺著脖子滑下来。
他觉得自己确实看到了东西的。可是赵金魁的夜视镜也确实不会说谎,那么……
“死人……么?哈……哈……”低低的笑了几声,推推下滑的眼镜,郑宝仁继续带头向前走。没错,这座山到了晚上的话,恐怕除了他们两个人以外……都是死人。
这里是死人的领域。
亡者安眠之地。
“我们再小声一点吧。”又推了推眼镜,不著痕迹的擦去颈中的冷汗,郑宝仁重新迈步。
于是一路上两人再无交谈,直到走入了后山之中——郑宝仁最终确定埋宝的地方。
◇ ◇ ◇
这里不是观光地,连村人都很少过来。
“据说大部分村里人只有死的时候,才来这里。”啧了一声,赵金魁看著四周的环境。
这里比起刚才经过的地方温暖许多,泥土松软,有一片土地看起来还很新,应该是新坟,一看就知道没有什么挖掘的价值。
“这里……很暖和呢。”赵金魁松了松领口,然后皱了皱眉头,“你果然从来都是对的,绝对是这里,一股死人味。”
这个村子特异的习惯非常多,比如埋葬地点,又比如扎坟不隆起——完全没有坟包,这里随著地势高低起伏,完全看不出哪里有埋尸体的痕迹。
“妈的……真邪门的村子。”搓著手,赵金魁从包里拿出一根三十厘米长的金属棒,甩了几甩,藏于金属棒内部的部分借著惯性甩出,成了一根两米多长、有著尖锐头部的刺刀一样的东西。
拿著那根金属棒,赵金魁将其刺入地下,借助双手感受泥土以下的感觉;和他不同的,郑宝仁则是先用一支消防栓一样的东西,在地面薄薄喷了一层药水,然后拿了一个笔记型电脑大小的仪器,用延伸出来的探头测量。
看著郑宝仁一脸严肃的样子,赵金魁于是拎著自己的老伙计往相反方向——后山的更深处走去。
越往里越昏黑,一开始手里的金属棒还能感受到刺到木板的感觉,再往里……感觉自己好像刺入了一个什么东西,赵金魁推下了金属棒上一个不起眼的按钮。
他手里这根金属棒可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简单,如果推下按钮的话,会从头部侧面伸出另一个钩子,将按钮固定,这样便将刺中的东西包了起来,如果不是很大的话就可以拎起来。
虽然郑宝仁一直反对他这么做,说是会破坏文物,不过他还是会偷偷这么做:坏了就坏了,有的时候可是能借由钩到的东西,找出更好的东西哩!
赵金魁拉了拉钩中的东西,提不起来,于是稍微用力,还是提不起来,鼻孔里哼了几声,一个用力,感到金属棒另一端的东西忽然一个松动,这时稍微一提,金属棒便破土而出。
赵金魁将头顶的探照灯打开,打量起金属棒顶端被自己刺中钩上来的东西——
“我的妈呀!”看清手里钩中的东西到底是什么的瞬间,这个一向胆大的汉子也不由向后跳了几步,手中的金属棒一个不小心刺在了自己的左手上,一时间赵金魁传来一声杀猪般的吼叫。
想到自己的所在、所干的事情,赵金魁慌忙捂上了自己的嘴巴。
左手被刺的好深,好疼!不过受伤已是家常便饭的男人,仗著自己皮粗肉厚没有在意,拔出金属棒的瞬间彷佛连同刚才的恐惧也拔除了,男人心平气和的看向刺头顶端自己弄上来的东西——
那是一根手指,干枯的手指。指头根部戴了一只看不清材质的戒指,说来也怪,那手指明明干枯,可是戒指却仍然牢牢的扣在上面。
“妈的……真晦气……”赵金魁原本只是叨念著自己的倒楣,不过……看看手指上的戒指,忽然有了个想法。
档案十八 太平间里的呻吟
“虽然我觉得在太平间里做爱,是对死者的一种亵渎,但小娜却很想试一下,她认为这样会带给她最完美的高潮。而她之所以会和我一起,也许就是因为我经常接触尸体,并且能自由出入太平间。”说话的是一名姓简的病理解剖师,因为职业的原因,他一直都没找到女朋友。月前突然天降奇缘,可是谁也没想到,他的刚结交的女朋友小娜竟然离奇猝死,并且在死后……
“病理解剖师,听起来是份挺让人羡慕的职业,但实际上当别人知道我每天的是在停尸间里将一具又一具的尸体剖开,然后检查他们的身体组织是出现病变,并以此推测他们的死因时,大多数人都会本能地与我保持距离,仿佛我患有传染病似的。因为这个原因,我没什么朋友,并且一直都是单身,直至我遇上小娜。
“那天是周末,孤单的周末。我在办公室呆到很晚才离开,因为回家后除了对着电视机发呆之外,我就再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我没有到停车场取车,而是直接走到街上,随便走进一间饭店吃饭,接着就步行到附近的电影院里看。虽然处身于拥挤的人群之中,但我反而觉得更加寂寞,不过我已消磨了不少时间,也是时候回家面对空旷的四面墙了。
“返回医院的停车场时,我才发现车匙遗留在办公室里,只好到办公室走一趟。我的办公室就在太平间隔壁,要到办公室就必须经过太平间。经过太平间的时候,里面竟然有声音传出,当时几乎把我吓得瘫倒地上,里面就只有一具具冰冷的尸体,怎么可能有声音传出来呢?
“虽然我终日与尸体打交道,但遇到这种情况也不可能不害怕。可是,不管我心里有多害怕,我也必须弄清楚是什么一回事,除了这关系到我的之外,还因为我知道,如果不把情况弄清楚,必然会在我心中留下阴影。于是,我强迫自己平复心情,把耳朵贴在门边,仔细听清楚里面传出的是什么声音。
“没听多久,我就肯定太平间里传出的,是女性的呻吟声。为什么会有呻吟传出来呢?要知道答案,就只推门入查看。我在心中不停默念‘南无阿弥陀佛’,虽然我不是佛教徒,但这样做能使我不太害怕。
“推开太平间的门,里面一片漆黑,熟悉的消毒药水及福尔马林气味立刻钻进鼻孔,除此之外我还闻到一股香水味。呻吟声并没有因为我把门推开而消失,反而变得更急促,恐惧使我不敢迟疑片刻,马上就打开电灯的开关。
“电灯的光芒驱走了黑暗,也消除了我的恐惧,然而恐惧消退之时,惊讶却汹涌而至。眼前的一幕,让我毕生难忘,甚至到现在回想起当时的情景,也会脸红心跳。在一具具安静的尸体之中,一副美丽的女性胴体完全裸露于我面前,而且她正在我面前……自慰。
“虽然因为工作的关系,我几乎每天都要面对裸露的女尸,但那些只是没有生气的尸体,对我来说就跟实验室的标本一样。而活生生的美女胴体,自我成为解剖师之后,就再没见过,更何况她还毫不顾忌地在我面前自慰。她不但没有顾忌我的存在,似乎还因为我的出现而变得更加兴奋,呻吟也更为急促。
“我呆住了很长时间,直至对方穿好衣服,我才尴尬地问她是什么人。她告诉我,她叫小娜,是刚来实习的,并要求我为她保守这个秘密。
“自这次匪夷所思的邂逅之后,我和小娜就频频约会,甚至发生了性关系。她并没有像别人那样,因为我每天都要接触尸体而感到厌恶,反而对此非常羡慕。她跟我说自己有个癖好,就是喜欢在太平间里自慰。她觉得在太平间里,在众多尸体面前,那种感觉就像被无数鬼魂包围,虽然会感到恐惧,但越是觉得恐惧,高潮就来得越强烈。
“在和小娜发生关系后,她一再要求我和她到太平间里做爱,她说那样才能得到真正的高潮,极限的快感。可是,虽然我终日与尸体打交道,并不畏惧出入太平间,甚至在太平间里呆上一夜也没问题。但是,在太平间里做爱,怎么说我也是千万个不愿意,因为性爱是神圣的,我绝对不希望有第三者参与,那怕参与者是冰冷的尸体。而且,这样做也非常不尊重死者,我们从事解剖的,最忌讳就是渎亵死者。
“开始时,我是坚决反对小娜的荒谬要求,但后来我坚定的立场逐渐被软化。因为我害怕失去小娜,除了她再没一个愿意接受我的女人,所以我必须把她留在身边,也必须接受她的怪癖。
“那一夜,小娜值夜班,在凌晨时分我再次返回。在太平间门外,我已经听见小娜的呻吟声,她又再在里面自慰,在众多尸体面前自慰。推门入内后,我没有开灯,因为小娜在之前已跟我说过,在黑暗中她能得到更完美的快感。我甚至没有说话,因为当我走到她身前的时候,她的双唇已急不及待地迎上来。
“小娜的身体有点冰冷,我想是因为太平间的空调开得很大,于是我就用自己的体温给予她温暖。也许正如小娜所说,在太平间里她会得到极限的快感,所以她表现得很狂野,冰凉的双唇吻遍我全身每一寸肌肤,嫩滑的双手抚摸我每一处敏感的部位……
“那是我人生中最美妙的一次性爱,就像小娜所说的一样,在黑暗中仿佛有无数双眼睛注视着我们,恐惧、不安全都化成快感,刺激着每一根神经,把我们带到一个飘飘欲仙的奇妙境界。
“经历一阵云雨之欢后,我觉得很疲倦,趴在小娜身上不知不觉间就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寒冷使我醒过来。醒来后,我发现小娜还躺在我身下,一动不动。她的很冰冷,就像完全没有体温一样,而且还有点僵硬,我立刻意识到出意外了,就不停叫她的名字,但她一点反应也没有。我胆怯地用手探她的鼻息,发现她已经没有呼吸,再探脉搏也没有起伏。
“我吓得翻倒在地上,几乎是爬到电灯的开关处,灯亮后我看见的一张因受到过度惊吓而扭曲的脸庞……”
法医验尸后证实小娜的死亡时间是在她与简医生进行性僵硬的迹象。
小娜极可能在简到达之前,因为看见某些恐怖东西而被活活吓死,但是为何她死后还能主动与简医生做爱,则无法以常理解释。
天书给我讲了一些关于螳螂的知识,原来螳螂在交配前,雌性螳螂会先把雄性螳螂的头部吃掉,而在交配之后,更会把其余部分全部吃下肚子。虽然失去了头部,但雄性螳螂依然能凭着位于胸腹的中枢神经完成交配的过程。螳螂这种特性是出于繁殖需求,但人类并不具备这种特性,那又是什么原因让小娜在死后依然能与简做爱呢?
“是执着的信念!”天书以肯定的语气说:“小娜一直认为在太平间里做爱能得到终极高潮,所以她的肉体虽然已经死亡,但她执着的信念让她强行支持到获得高潮的一刻。就像雄性螳螂那样,虽然交配就代表着死亡,但它们依然为追求快感而无所畏惧。”
我说:“就算你的解释说得通,那又是什么把她吓死的呢?”
天书说:“是幻想,她一直幻想在太平间里有无数鬼魂注视着她,她通过幻想让恐惧变成快感,以此获得高潮。也许在幻想的过程中,她的精神状态变得极度紧张,就像拉紧的弓弦,稍微受到外来因素影响,她就会捕风捉影地以为真的见鬼了。”
天书沉默了一会,又说:“也有另一种可能,就是她真的被鬼魂吓死。其实,不断在脑海里幻想鬼魂的形象,是一种最原始的召魂方式,而且太平间里有着众多鬼魂,也许她真的把鬼魂召唤出来,把自己吓死了。”
也许天书的解释是正确的,但我却觉得小娜是因为渎亵死者而招来厄运。
[档案十八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