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钟吵得我脑袋疼,拿起手机一看,六点半了。
“谁把闹铃设得这么早!”我打个哈欠,毫不犹豫的关掉。
早上做个美梦感觉很好呢,在一望无际的晴空下躺在草地上,真是双重休息。
可是有人偏偏就要吵我,在被推了好几下之后我终于发出了愤怒的吼声:“别吵我!
我困死了。”
眼前是满脸委屈的胖子:“是你让我叫你的啊,还说今天早上要上新开的那门课,第一节不去不好。”
我大脑几乎停顿,有这么一回事吗?
算了,醒都醒了,就起床吧,早上空气很好的,里睡觉质量一样不低。
还不知道这门课是哪个老师讲。
一、通灵
“同学们,我叫洛林,第一次见面,请多关照。”
那个高高瘦瘦戴眼睛的老师站在讲台后面露齿一笑。
这笑容让我浑身上下都不舒服,捅下胖子:“喂,这个老师说他叫什么?”
“洛林。”
“以前不是有个老师叫洛林吗?”胖子被我启发,顿悟道:“没错啊,那个老师失踪了,现在重名的真多。”
洛林,我不会忘了他,我的朋友小于就是被他用鬼咒害死的。
不过这个洛老师显然并非当初的洛林,虽然同样戴着眼镜,高度和身材却有天壤之别。现在这个洛林老师,不客气的说,真的有点像僵尸。
“同学们,你们听说过通灵术吗?”
胖子一拍桌子,赞道:“这个老师好,从上课到现在没说一句有用的话。”胡侃的老师有时候比一直讲课的老师更可怕啊,这小子怎么忘了。
第一排的几个哥们起哄道:“听说过,不过我们不会,老师你能通灵吗?”
洛林老师咧嘴一笑,一排黄澄澄的大牙冲着我们,他这个习惯性动作实在太……我还没来得及想出恰当的形容,就听见他说:“你们老师我能看到一些平常人看不到的东西,比如灵魂或者每个人的保护神。”
前排有个顶活跃的小子叫康明,扯着嗓门道:“老师,什么是守护神?”
“守护神就是跟在每个人背后的鬼魂。”
底下同学听得大眼瞪小眼,康明说:“老师,你能看见守护神,那么说说我背后的守护神是什么样子的?”
洛林又是一笑,说:“你嘛,你背后是个年岁很大的老,红色的棉袄绿裤子,手背上有个很大的疤痕,像是烧伤的。”
其他人哈哈大笑,康明的脸却在笑声中苍白。
洛林盯着他道:“我说得不对吗?”康明喉头动了动,忽然站起来,大吼一声:“别笑了!”
“老师说的没错,他看见的,一定是我奶奶。因为我奶奶生前最爱穿红色的棉袄和绿裤子,上路的时候也是这身打扮。我奶奶最疼爱我,三年前去世以后,我天天都能梦到她老人家慈祥的守着我。那个手上的疤痕,就是小时候为了保护我被炉子烫的。”
我们从来不知道这小子有这么一个奶奶,洛林老师真的能通灵吗?
“老师,能不能让我们见见鬼怪?”康明旁边一个刚才一直发笑的家伙问。洛林对他的态度置若罔闻,依旧很热心的道:“可以啊,你过来。”
那男生走过去,洛林把一张白纸放在他头上。
“你有没有感觉到什么?”
男生说:“没有。”不过马上脸色便不对起来,斗大的汗珠落下来,膝盖都弯了:“好重!”
洛林说:“很重吧?那就是你的保护神对我这张用圣水泡过的通灵纸的反应,你的保护神是个偶然挂在你头上的鬼!你是不是最近到过墓地去?”
那男生忽然怪叫一声,头上的纸一瞬间变黑了。
“我前几天为了抄近路经过了公墓,老师,救救我!它在掐我脖子,它要杀了我!救救我!”
洛林依旧在笑,一只手在男生头顶一拍。
好像龙卷风一般,纸不见了,那男生站起来,安然无恙。
“我……我得救了,谢谢老师!”
胖子看得兴奋,夸道:“这个老师真有意思!”一偏头看见我把头埋入胳臂里准备睡觉,便说什么都要我抬起头来。“你不是对这种通灵的事情很感兴趣吗?”
说不准,这个老师怎么看怎么。
我说:“不是,他不讲课,简直就是浪费我的时间。”
胖子正想反驳我,讲台那边的洛林大喝一声:“都安静,我要点名了!”
拿起名条,他并没有从第一个开始点,而是翻来翻去,查看了半天:“我点名不是从头开始的,我要抽查……四班的同学……我查一个人。”
胖子道:“点咱们班,你还不起来听着点儿!”
嗯,我答应着。
“周良,周良同学来没来?”
我一个激灵站起来,答一声:“到!”
洛林放下名条,直勾勾的看着我。
他好像早就认识我一样,究竟有什么打算,让我这样在里站着吗?
“周良同学。”洛林又露出大黄板牙:“你有一个很好的保护神呢。”
我说:“老师我不明白。”
“你不明白?”洛林不怀好意的笑,当着大教室里鸦雀无声的一百多人,抬起手臂直指着我说:“你不会不明白的,你正在被一只冤鬼缠身呢!”
二、第三个影子
一刀、两刀……阿标削他那根桃木剑已经很久了,眼睛一直盯着我。
寝室里其他人也心照不宣的默默干着自己的事。
我沉不住气,吼一声:“你们怎么了?让那个混蛋老师吓着了?”
胖子讨好的笑着说:“不是,我们只是有点,有点怀疑。洛林老师看上去很有本事,虽然你可能自己不觉得,不过我看你有必要找他帮一帮忙。”
我说:“不用,我自己还不清楚自己!”
阿标道:“你真的没有惹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那根笛子……”我知道他在说什么,把魔笛拿起来道:“这根笛子里面绝对没有什么冤鬼。”
“不过我觉得那笛子有点怪异。”
“也许吧。”我回答阿标说:“不过不是冤鬼,我敢保证没有能够害到大家的东西,这样行了吧?”
他们不说话,不过眼神更奇怪了,好像看着一个怪物。没有办法,出去散散心。
下到306,我猛敲林杰的门。奇怪,平时他都不锁门的。
“你找林杰吗?”对门出来一位学弟,“说起来,他把自己关在屋里半天了。”
“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那学弟一笑:“也没什么大事,今天上课的时候有个老师说他冤鬼缠身,他可能被吓着了。”
“哪个老师?”
“呃,新来的一个老师,姓洛。”
洛林,一定是了,他究竟有什么理由针对我们?我继续对着林杰的门打鼓:“开门,林杰!你给我出来!”
如此过了好半天,林杰终于把门打开一条缝:“进来,然后马上把门给我关上。”
我依言进去,屋里好大浓烟,呛的我不住咳嗽,眼泪都流出来了。“你在干嘛?烧了屋子要被开除的!”
“不是烧屋子,”林杰说:“我是在请鬼,那些烟是鬼烟。”
是烟吗?一个好端端的暖壶摆在屋子中间,壶口通红,那些浓烟就是从暖壶里源源不断的冒出来。
“真的想点火啊,暖壶爆炸了有你好看!”
林杰说:“放心吧,这个阴阳壶如果炸了,咱们都没命了。这里面是点燃的鬼香,冒出的烟可以淡化阳气,把这个屋子弄成适合冤鬼显身的阴阳交界。我在等一只鬼,等了好久了。”
我捂着鼻子,说:“你在等洛林?”
“不错,你想的倒挺快。”
“能不快吗,那个洛林也教我们,在课堂上说我冤鬼缠身。”
林杰诧异道:“那他确实是针对我们两个了,不过他的确不是那个洛林啊。”
这里面一定有阴谋吧,我说:“所以你想请真的洛林出来问问?”
林杰道:“没错,不过我请了这么半天,如果他还在的话也应该早来了,也许他投胎去或者根本已经灰飞烟灭了。”
我在想另一个问题:“如果……他变成了冤鬼,那会如何?”
当初揭发了假洛林阿炯,又让小于救了我以后,那个变成鬼的洛林的下落,谁也没有管过。说起来他死的的确不值,是不是因为这个无法投胎,变成了冤鬼呢?
“他就算变成冤鬼,也不能变成光天化日之下指着咱俩鼻子说话的老师啊!我敢保证那个家伙绝对不是洛林,他冒充洛林的名字当老师又针对我们两个,一定是有原因的。”
我赞同道:“我也知道有原因,不过是怎么回事你倒底能不能搞清楚?我可不想大家都拿那种眼光看着我。”
林杰一皱眉道:“不知道啊,洛林现在还没有来,那就是不会来了。他的灵魂说不定在什么地方等着向我们两个报复呢。”
我看他收起暖瓶,坐到他铺上,说:“你别耸人听闻,这样做跟那个老师有什么区别?”
林杰说:“我是以科学的态度跟你说的,咱们不能回避事实,洛林变成冤鬼,确有这个可能。不过你放心,现在根本没有他缠着我们的迹象。”
如果他缠着我们……会怎样?我问林杰,他回答说:“我也不知道,不过以你现在的第六感,自己能觉出来吧。”
这叫什么回答。
※※※
从林杰那里出来我决定去宿舍外面练习双扛,可惜锻炼是初衷,结局还是懒,我坐在一根扛上,托着腮想事情。
“你好!”子的声音,我回头,恰好看见她瞪着大大的眼睛对我笑:“我有事想问你!”
我跳下来,差点蹲到脚。学校里的女生本来不少,可我看漏眼的几率也很高,象这样能够不经意遇上一个耐看的女孩,一年中也没有超过两次的机会吧。
“你有什么事?”
女孩笑笑,很正式的伸出手:“我叫薄荷,你是周良同学吧!我刚去过你们寝室,有个胖胖的同学从窗口把你指给我看的。”
那个一定是胖子——我握了一下她沁心凉的小手,说:“我是周良,不过大家平时都叫我小狼的。——你说你叫‘薄荷’?”
她歪着脑袋,后面梳得高高的辫子一晃一晃:“是啊,姓‘薄’名‘荷’,我爸爸妈妈会起名字吧?”
我点头道:“是个好名字。”
她微笑,说:“我们走一走好吗?我有事情想问你呢。”陪这么漂亮的散步,没理由拒绝,我很自然的做个请的手势。
天色不早,校园里有不少结伴而行的情侣,像我们这样保持距离稳当地散步,也算是少见。薄荷说:“小狼,其实我是校报的记者,听说洛林老师……”
“你认识洛林?”
薄荷点头道:“是啊,他很出名,大家都传开了,听说刚到咱们学校就解决了很多事件,算命也很准。所以虽然他不教我们,我同学还有很多去找他请教的。”
“人总是很想知道关于自己的将来的事情,即使是假的,也愿意听。”
“你这么说,好像很有感触嘛。”
我告诉她没有,完全是无病呻吟:“你找我,是不是想了解一下他上课说我冤鬼缠身的事情?”
薄荷大方的承认道:“没错,毕竟这种事情不是每天都有。”
我说:“不过这个你也信吗?”
她笑笑,没有回答我。
后面的路灯把我们两个的影子拉的常常的,这么走下去,也是种很好的消遣吧。我正想着,忽然一惊。
地上的影子一跳,变成了三个。
有个更长的影子夹在我们两个中间,看轮廓是个瘦长身材的人。按照角度……就算是有人跟着我们,这个地方也不可能留下这样的影子啊。我下意识将薄荷一把扯过来。
“喂,你干什么?”我在她耳边小声说:“别回头,继续走,看地上的影子。”
那第三个影子好像知道我们在看它,拖得越发长了,我们拐了一个弯,灯光方向变了,那影子却依然爬在我们前面的地上。
怎么可能啊,灯光明明是迎面而来的!
薄荷尖叫一声,转过身去。
三、林中女尸
我不知道薄荷看到了什么,但是绝不能不管她,所以虽然一开始就知道不该回头,还是跟着她面向背后。有一层白茫茫的东西扑到我脸上,用手一抹一片冰凉。
身后什么都没有。
影子呢?我再四周看看,也不见了。
薄荷哆嗦的挽着我的隔壁,说:“这也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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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十九赌孽
有个沉迷赌博多年的无业游民,在赢得巨款后,竟然把钱退还庄家。更离奇的是,庄家在一星期后便坠楼身亡。
因为不能排除庄家坠楼有他杀的可能,所以我请来赢钱后退回巨款的吴先生,了解情况。
我问吴先生是否知道庄家经已离世,他说:“从他收下那八万块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一定活不长。”
我请他把事情的始末说清楚,他说:“不瞒你说,我以前是干走私的,家电汽油手机什么都走过。那时候,钱来得快,走一趟起码能分到两三万。钱多了,花起来一点也不手软,所以并没有多少积蓄。后来,政府严打走私,般被扣了,人差点也要坐牢。幸好,最后还是保出来了,但也为此背上了一身债务。”
上世纪末,沿海地区非法走私极为普遍,而且大多都涉及政府官员,所以后来严打时,基本上是封船不拉人,只要肯花钱,人通常能保出来,这是个公开的秘密。
吴先生又说:“习惯挥霍的人是不能安分守己的,我也不例外,每天都想着东山再起。可是,船被封了,又没有资本,要东山再起谈何容易呢?因此,我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在私彩上,总想着一盘就把失去的全赢回来。
“我每天都拿着码报,从早看到晚,想从码报上的每张图、每个字,甚至每个标点符号中看出玄机。不过,要是真的从中能看出玄机,那么还会有人做庄家吗?所谓的码报,只是庄家自己弄出来骗人买码罢了,四十六个号码都能从内面找到,开奖后说那个号码都准。内里最大的玄机就是运气,谁运气好,谁就能看出所谓的玄机。
“人有时候是挺愚蠢的,虽然知道这明显是个骗局,但还是深深地陷进去。因为我没有工作,我女人的收入也不多,维持家里的开支还很勉强,所以我要买私彩就得自己想办法。以前混得开的时候,结识了不少朋友,只要死皮赖面一点,多少还是能借到一点。但是,后来大家都知道我借钱是用来赌私彩,而且借来的钱也从来没还过,所以大多数人都故意疏远我。
“花无百日红,人也不会倒霉一辈子,终于有一天,我买中了一个特码,赢了八万块。当时我快要乐疯了,以为我的运气终于都回来了。
“我有个八岁的儿子,自从出事以来,我也没给他买过什么。现在有钱了,想给他买些好玩好吃的,但一时间又没想到该买什么,就随手塞了张一百块给他,让他自己去买。他接过钱的时候,表情很呆滞,一点高兴的表现也没有,也没说什么,拿着钱就往外走。
“当时我也没怎么留意,心里只想着该怎样花这些钱,是不是该再玩几次私彩,让钱多翻几十倍。然而,当儿子回来的时候,我的兴奋就一扫而空。因为他买回来的,不是玩具和零食,而是几大袋香烛冥镪。
“我呆若木鸡地看着儿子,半晌才反应过来,问他买这些东西干嘛。他没有回答我,双眼有点痴呆,只看着前方,就像没看见我一样。我叫了他好几声,他才回过神来,再问他干嘛买这些东西。他说不知道,接过钱后,就一直都迷迷糊糊的,直至我叫醒他,他才知道自己买了一堆冥币回来。
“我女人知道后,叫我马上把钱退回去,一分不少地退回去。虽然我好赌,但我更怕死,而且还关系到家人,再多的钱我也不敢要。所以,当晚我就把钱退给写单的小华。小华是个机灵的人,知道事情的经过后,也不敢私自把钱扣下,连夜把钱送到庄家手中。
“很多人知道这事后,都笑我傻,笑小华笨,但庄家跳楼之后,他们都笑不出来了。现在我对赌博已经再没兴趣,就算赢到再多的钱,把命给输了,还有什么意义呢?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份工作,过几天就正式上班了,虽然不是什么好差事,但能够糊口已经足够了……”
吴先生离开后,我问天书对此事的看法,她说:“其实赌本身就是罪,赢更加是一种孽。别以为赢钱是运气来了,赢得小钱的人,必定会输掉大钱。赢得大钱的人,早晚会输掉性命。正所谓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命中注定大富大贵的人,当乞丐也能发财,注定穷困的人,妄想以赌博翻身,输掉还好,赢了必定会折寿。”
“钱财本身就是万恶之源,就算命中带有富贵之气,如果不多做善事,也会招来天谴。但凡富商巨贾,不管他们的财富是否来自正途,没那个不是散财积德的,先不论他们是否心存善念,起码他们已经做了善事。至于那些为富不仁的,要么就是壮年遭受横祸,要么就是老年不得善终。
“吴先生的钱是赌私彩赢来的,换句话说,是从私彩庄家手中得来,而庄家的钱自然是来自赌徒手中。十赌九输,赌徒输钱必然心生怨恨,赌徒家人甚至朋友亦会对赌博生怨,而这些怨念全部通过钱财汇集于庄家手中。所以他赢到的不是钱,而是那些因为赌博而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的人的怨念。即使命格过硬的人也不一定能法消受这些不义之财,更何况他那副倒霉相。”
我说:“那庄家的真正死因,是因为作孽太深,而招来横祸吗?”
天书说:“十不离八九了,这种靠偏财吃饭的人,大多都死于非命。”
庄家的案子最后以自杀案处理,虽然案子还有一些疑点,但这种人死掉,除了家属会为其落泪之外,还有谁会在意呢?
[档案结束]
午夜的大街上,一个人影子都没有。街灯残破不堪,只有少数几只灯泡发着昏黄的灯光。张丰抬手擦着冷汗,一边快步走,一边不时回头。好象后面有人追上来似的。他越走越快,也不知怎么就走进了一条胡同。胡同又黑又深,一眼望不到头。他停下脚步,犹疑着要不要进去。
“爸~~~~~~爸~~”,一阵悠悠忽忽的声音从胡同深处飘来,夹在夜风里,又凄凉,又悲哀。“小雄,是小雄吗?你在哪里?”张丰一听,正是自己爱子的声音。“你别怕,爸爸马上过来救你~~”张丰顾不上黑暗,摸索着朝声音处走去。不知走了多久,他看见胡同尽头处有一团朦朦胧胧的光芒,光里好象有一个小孩子。“小雄,爸爸来了。”他加快脚步,很快来到光影前,只见小孩蹲在地上,低着头,两只小手正在地上拨弄着什么东西,一边玩,一边还吃吃地低声笑着。
“小雄,爸爸来了,跟我回去吧。”张丰说着,就去拉孩子的手。 “爸爸,我不要跟你回去,你会杀了我的。”灯光下,那孩子慢慢抬起头来,小脸上一片血污,还插满了碎玻璃!“爸爸,你不要杀我,小雄把这些玩具都送给你好不好?”孩子幽幽地说着,并把地上的东西一样样拣起来,放在手上,送到张丰面前。张丰一看,那一双白嫩嫩的小手上,赫然摊着两颗徜着血丝的眼球。 冷汗从张丰头上一股股流下来。他忽然跳起来,没命地往胡同出口处跑。“爸爸,不要丢下我呀~~~~~~我好冷的,没人陪我玩,爸爸,不要走啊~~~~~~”黑夜的风里,传来一阵阵揪心的哭声。 张丰吓得连头也不敢回,他只顾逃!我的小雄绝不会是这个样子的!那不是我的小雄!他心里狂喊着,很快就要奔到胡同口了。胡同外面是一片灿烂光明,还有很多人在那边大声说笑着。“我来了,我要逃出去,我一定要逃出去! 忽然,一切消失了。外面的光,声音一下子全没了。周围立刻陷入深深的漆黑之中。张丰惶然失措,他前后左右看了看,只是一片黑寂。“爸爸,我在这里呀!咯咯,你没找到我,要受处罚哦。咯咯咯~~”无边的黑暗里,涌起一个小孩子的笑声。笑声就像冰冷的潮水,四面八方向他拥过来。这时,一张血淋淋的小孩子面孔一下子眼睁睁地出现在他眼前!那双流血的眼睛凸瞪着他,“爸爸,受处罚吧.....。” “啊!!”张丰一声惨叫,猛然从床上跳起来。“丰,你又做噩梦了吗?”边上的妻子小芬被他惊醒了。张丰直喘着粗气,不能说话。“要不要喝点水?”小芬见他满头大汗,于是打开壁灯,下床去倒水。 这时,“嗒”一声,卧室的门开了。门口,立着一个。因此张丰心里很不舒服。下班去接儿子时,老师又把他狠狠骂了一通,说他怎么管教的儿子,整个幼稚园最调皮的就是小雄了。又是说谎,又是欺负同学。所以一回到家,张丰再也忍不住了,抽出皮带狠揍小雄。 打了十来分钟,张丰打累了,从酒柜里倒了一杯烈酒,一仰脖子喝了下去。酒劲冲上脑门,让他好一阵晕眩。忽然,他发现小雄正偷偷爬起来,向着阳台处跑去。那里有扇门,可以在阳台外把门锁上。“妈的,你还想躲到阳台上去,你以为我打不到你了吗?”张丰几步赶上去,却不料脚下一个拌,摔倒在地。等他爬起来时,小雄已经把客厅通向阳台的门给锁上了。“好,我让你锁。”张丰低吼一声,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一股邪劲,陡地跳起来,全身猛撞向那扇薄薄的玻璃门。
“哗啦”一声巨响,张丰连人带着大量玻璃碎片撞到了阳台上。茫然中,他仿佛听见一声无比凄厉的尖叫声遥遥地从阳台下传上来。他一抬头,阳台上哪里还有小雄的影子,原来刚才他这一撞,竟然把门后的小雄撞出了阳台。等他疯也似地赶到楼下时,小雄早已经摔得血肉模糊,气绝多时了。那张胖胖的小脸上还插满了碎玻璃。“小雄,你怎么啦,你醒醒啊!”张丰猛摇着怀里的孩子,但已经晚了。
后来,张丰得到他公司老板的帮助而逃过了法庭的制裁。对于小雄的死,他一阵内疚过后,也就长长舒了一口气。反而觉得轻松起来。他很快就和现在的妻子小芬结婚了。过后没多久,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小伟。可就在小伟出生的那一天晚上,发生了一件诡异的事情,让张丰从此陷入了深深的恐惧。 那天在那晚的事情淡忘了。 可是,在两个星期之前,灾难终于降临了!
“丰,你回来了”小芬在厨房里。“恩,小伟呢?”张丰刚回家,边解领带边随意问着。“小伟在阳台上玩你的花呢。”“呵呵,他倒是很喜欢那盆花嘛。我去看看他。”可当张丰一上阳台,就看见小伟手里正拿着一把剪刀,一下一下剪着那盆仙人掌,仙人掌已经被剪烂,一片片残枝败叶散落在地上。“你干什么!”张丰好象瞬间掉进了地狱,浑身冰冷。听到后面有人来,孩子停下手中的很太平,所以他将近有一年多没来供养法师了。现在法师搬到哪里去他都不知道了。
自从那盆仙人掌被剪坏后的两个星期以来,张丰觉得儿子发生了可怕的变化。仿佛去掉了仙人掌的禁制后,原来附在小伟身上的小雄的阴魂已经苏醒了。他有好几个晚上,走过小伟房间门口时,总听到里面传来“爸~~~爸”的叫声,好象是小雄在呼唤他。而等他打开门时又没了。从此,他不敢再单独和小伟一起待在家里。他开始每天早出晚归。由于他这种异样的举止使小芬很担心,几次劝他去看看 )
一,抽签的开始
我一大早就起了,穿好衣服,坐在铺上。兄弟们什么也不说,来来去去的,胖子过来问我:“吃早点不?”我摇摇头,他也就走了。
楼道里,几个人窃窃私语,我听得清楚。
“还那样呢?”
“是啊,三天没吃没喝了,怎么办啊。”
是黑子说:“实在不行架着他去,打点滴!去去去,别看热闹了。”
我站起来,屋里人都看着我。“书呢?要考试了,我得看看了。”我说,“看着我干嘛?我没什么啊。”大虾拍拍我肩膀:“吃饭吧兄弟,瞧瞧你——不就是一个女人吗,值得吗,就跟谁没失过恋似的。”
失恋?我没有失恋,我的女朋友,梅,她好好的。
等等,等等,我好像漏掉了什么,我三天没吃饭了?那么三天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情。
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我好像忘了,又好像记得太深,太强烈,刻的我心疼。脑子一阵阵发晕,我又坐回去。
胖子把饭缸递给我,里面是刚打的热乎粥。我接了,谢他。很想吃点什么,可是我的胃往上翻,只好又放下,捂着肚子,说:“我还是吃不下,等一会儿。”
胖子说:“去吧,看看吧。”我说,我没病,真的。
就这样浑浑噩噩过了一天,晚上了,他们都走,不知道去了哪里,我半靠在被子上,脑子里不知道想什么。
门砰的开了,是被一只脚踢开的。
这只脚又很轻巧的把门带上了,这动静很熟悉,我看了一眼,这只脚的主人程英飞,我的好朋友,一手捧着个饭盒,一手拎着瓶饮料。
我笑,说:“什么风把你吹来的?”
他说:“昨天通电话的时候觉得你半死不活的,所以来看看。”
我说我没事,就是不想吃饭。
他说:“你不想吃,我想吃,我还没吃晚饭呢。”说罢用脚勾了个凳子坐在我床边上,饭盒放在膝头,打开,是热腾腾的鸡丁炒饭。
他掰开一次性筷子,说声开动,然后又问我:“现在谈谈你怎么了。”
我说我没怎么,这三天都吃不下饭。
他问:“三天前呢?三天前的再三天前,发生了什么,给我说说。”
三天前?今天是星期四,三天前,是星期一,再三天前,是星期五。
是个周末,哦。
梅对我说,你相信抽签吗?
我说我不信了,这种东西没准儿的。她不满意道,你也太武断了,你不是也常说,经常有科学不能解释的事情吗?我说是啊,科学不能解释的事情,叫做魔法。
她就说:“那你想不相信魔法?”
我说,有点吧,今天怎么老问这个?
梅说:“我听我们寝室的同学说,现在有一种魔法抽签,很有意思,可以告诉你很多未来的事情,而且特别准,我想跟你试试。”
我说:“你没跟你们寝室的同学试试先?”
梅说:“她们不行的,因为这种魔法,必须一对情侣来做,而且最好在星期五,所以叫做‘星期五魔法’,很有意思呢。”
我说好,怎么做?
找一个阴面的房子,准备好签筒和魔法书就可以开始了,首先所有人闭眼数十三下,由男生先抽一只签,然后再数十四下,由女生抽一只签,整个过程中谁也不能睁开眼,直到抽签结束。
把抽到的两只签对起来,先拿到的放在左边,得到一个数字,从魔法书里查到该数字对应的意思就可以了。
“这么简单?”我拿着那本薄薄的书,问梅:“这本书你哪里找到的?”
梅说:“我也不清楚了,我们寝室同学给我的,哎!别翻!”她阻止了我要打开那书的动作:“抽签之前看了就不灵了。”
真是的,这么多破规矩,我说,好了,玩吧,反正现在是中午,咱们这间自习室里也没别人了。梅笑笑,跑到门口,打开门。
呼啦一下进来十好几个,通通冲着我乐。
“你们……”为首的是梅她们寝室的李彩儿,对我说:“我们早就想抽签了,只不过没有男生陪我们玩,这次你就委屈一下,反正很简单。”
她身后那个叫丁文的晃着签筒,一通装模做样,叫道:“开始了开始了。”
唧唧喳喳了老半天,这一堆人终于围坐在一张桌子边上了。
怪不得一个女人等于五百只鸭子呢!我正在想,梅拉了我的手说,开始了。
“谁先来?谁想问什么事情就拿着魔法书。”
李彩儿把书放在自己膝头,一笑说:“螃蟹我来吃。”
然后就是麻烦的抽签,我一直闭着眼,摸索着在桌子上那个桶里抽了一根硬纸做的签。
“抽完了!”梅说,大家睁开眼睛,我抽到的是三,她抽到的是四。
“三十四,好小。”李彩儿翻开那书开始查,“哎,是好事,说我今天会有财运。”
我好奇,去看,果然,那书里“三十四”下边用蝇头小楷写的:“今日财运”。
这叫什么啊,我想走了,架不住一帮软磨硬泡。
该丁文了,她把书顶在头上,做了个滑稽相。
我闭眼,数到十三的时候,忽然听到有个女生的尖叫,“怎么了?”梅在一旁抓住我的手,“没关系,她们闹着玩的,别睁眼,抽完签再说。”
“七十四,查查吧。”梅说。
我摆摆手:“丁文怎么了?”
那女孩脸色苍白,哆里哆嗦的,半天才回答说:“没有事。”拿起书来翻翻,忽然大叫一声。
其他的凑过去,有的捡起书来,有的拉住她问怎么了。
梅叫我过去,我看见那书上写着:“七十四,死于非命。”
我说:“这玩笑开的也大了,别玩了。”
丁文这时候会恢复了平静,高声说:“不,我刚才只是开玩笑,吓吓你们罢了,玩吧,反正没什么。”
我的妈呀,只好陪这几万只鸭子继续了。
梅说:“我也想抽签。”我告诉她很晚了,该吃晚饭了。
“算了吧,反正是玩,下次找个更好玩的办法,我陪你。”
那些唧唧喳喳的走了,我想跟她单独说一会儿话,她说:“我冷。”
我说:“是吗?这屋里暖气很热啊。”
梅说:“可我就是觉得冷,你不觉得吗?自从刚才给丁文抽签的时候,这屋里就有一股很冷的空气。”
我说:“咳,你是被吓着了,抽签的时候她大叫来着。”
梅说:“什么?谁叫了?”
我说:“丁文啊,不是她抽签的时候大叫,你还不让我睁眼。”
梅抓住我的手,笑道:“你也是的,这么调皮,刚才抽签是有人叫吗?我怎么没听见,我也没跟你说过话的,别编瞎话吓唬我。”
林杰不在屋里,我回去问阿标抽签的事情,他说:“你说的那种游戏我从来没听说过。”
我说是吗,林杰去哪里了,你知道吗?
“他啊,回家探亲了,好像家里有事。”
总是有点奇怪的感觉。
下午接了个,梅说:“那个抽签真的很灵,李彩儿刚才接到一张汇款单呢,美的不行。”
我说:“巧合罢了,如果你说灵,那么丁文呢?”
梅沉默,我忽然听到她在电话里低低的说:“也会应验的。”
“你说什么?梅!”
里传来嘟嘟的断线声。
我忽然发烧了,体温很高,脑子有点不清楚,躺在床上睡了一觉,梦里充满无数的影子。
表哥,倦叶,玄苦,小于,他们在我的头上高高的掠过,冷冰冰的看着我。
我梦见自己对他们说:“这是怎么回事?你们有什么事要告诉我吗?”
他们开始没有反应,后来小于飘过来,手在我的头上轻轻一拍……
“啊!”我大叫一声从梦中醒来,一身冷汗。
黑子跟我说:“怎么了,恶梦啊,你做梦做的倒快。”
我问:“我睡了多长时间?”
他说:“五分钟不到。”
接着我的响,是梅,声音低低的:“我在湖边。”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湖边?你在湖边干什么?现在十一点了,你不回寝室了?”
梅说:“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这本来也是你的事情,我替你做了。”
我说,我不明白,你马上给我回寝室,要不我去接你。
梅说,不用了。
她挂了线,我马上给她们寝室打过去,李彩儿接的。
“梅?怎么了,她睡了,她说不接电话了,有什么事明天说。”
开什么玩笑,说在湖边,明明在寝室,我说:“好吧,你们寝室都睡了吗?”
李彩儿说:“没有,今天周末,大家在看碟,只有你的女朋友懒的像头猪,一直蒙头大睡。”
我忽然想起点什么,问:“丁文呢,她也在你们寝室对吧?”
她说不是:“她应该回家了,晚上就没回来了,怎么关心起别人了,小心梅会吃醋。”
我说什么啊,她下午装神弄鬼的,我还想问问她吓唬到谁了。
李彩儿说:“说到吓唬,我们隔壁寝的林玄你认识吧?”
我说是啊,下午抽签有她。
“她是被吓着了,一直脸色煞白,回来一句话也不说,还在发呆呢。”
我问:“她抽到的签是什么?”
李彩儿想想,说:“也是四个字‘一根绳索’,不知道什么意思。”
挂了电话我去跟兄弟们打牌,手气特别差,人家说我心不在焉,阿标忽然说:“我想起来了。”
我问他什么,他说:“是我师父,林杰有一次聊天的时候说,抽签是一种邪恶的妖术。”
二,局中人
子强要我陪他去湖边:“我听说警察正在打捞什么东西,我想去看一下。”
湖边围了不少人,我们两个挤进去找个警察大哥打听。
他说:“今天有个报案,说你们学校这个湖里飘着一个人。”
我说:“你们找到了吗?这么用渔网能捞到?”他用下巴指着湖边说:“早捞到了,我们现在是在找头。”
回去的路上我跟子强说,这回没有你们干部的事情,是刑事案件。
子强说:“是啊,没想到学校里还会出现无头女尸。”
我说:“那个女的是谁啊,真可怜,头都不见了。”
子强点头,我们两个默默的走回去,虽然是白天,天色灰蒙蒙的令人不痛快。
谁也没说话。
宿舍下边有个脸尖尖的小女生,一看见我和子强,马上缩在一棵树后面。我叫子强先上去,自己过去跟她说话:“林玄,你怎么了?”
她看见我认识她,叹了口气,左右看看。
我说:“不至于这么小心吧,你怕什么?”
她说:“梅,她会来吗?”
我说梅今天有个补习班,怎么了,你想说什么?
她结结巴巴起来:“我……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那天,昨天……我看见了。”
我问,你看见了什么,难不成抽签的时候,惊叫的是你?
她跳起来,惊喜道:“你听到了?你们给丁文抽签的时候,我叫了,可她们都说没听到,她们都变了。”
我说:“没注意罢了,不至于变什么的吧。”
林玄说:“不是的,她们都变了,在抽签的时候。”
我说:“怎么了?你告诉我。”
她说,我就是为了告诉你才来的,抽签的时候我尖叫是因为,我睁开了眼睛,我看见……
她没来的及说完,梅的身影忽然冒了出来,跟我打招呼。
我说:“你怎么来的?我正在跟林玄说话……”
梅的脸上似笑非笑,说正好,我也想找她。
再回头,她不见了。
刚才跟我说话的那个小个子女生完全不见了,好像被地缝一下子吸进去了一样。
“林玄呢?一下子就不见了。”梅笑着回答我说:“什么林玄啊?”
我说:“你刚才过来的时候正跟我说话的那个,你们隔壁寝室的。”
梅好像在认真回忆,说:“没有这么个人啊,你想象力实在太丰富了。”
我说,梅,最近发生的事情,我觉得很不对劲。
她说:“怎么了?我不过是让你帮我玩了一个抽签游戏。”
我说:“真的仅仅是 )
前段时间的某天深夜,具体是哪天已经忘了,我的门铃急促的响起,迎进来的是肖剑。
肖剑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在这个城市里。他是个很有风度的画家,有整齐光鉴的长头发和雄性的络腮胡须。
他气急败坏,满身泥泞,脸色苍白、目光迷乱,急促的呼吸和艰难的吞咽口水、,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可以看出来这是受到极度的刺激所致。
他慌忙不迭的接过我给他的啤酒,恨恨的灌下一大口,我看到他浑身在颤抖,手抖得更加厉害,以至于把啤酒撒了出来弄脏了我刚刚擦过的地板。
换了平常,我会开玩笑要他打扫干净,今天知道不同寻常,所以不言不语等他开口。
“我知道这让人难以置信,但你一定要听我说下去!”肖剑好容易把自己平静下来,跟我讲其刚才发生的事情。
“要说刚才的事情,我想有必要向你坦白四年前的一件事情,要知道,你是我朋友……”我只是浅浅的笑了笑,没有打断他的话,肖剑告诉我的事情仍然让我震惊不以。
四年前的肖剑曾经和另外一个青年作家同时爱上了一个叫凌馨的姑娘,凌馨是个很爱做梦而可爱得让人愿意为她去死的也同时的爱着肖剑和青年作家。
我实在懒得描述男女之间的事情,就是两个男人爱着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同时喜欢那两个男人。我不是穷摇阿姨,对这样的多角关系总是感到不知所措。
到了最后的时刻,凌馨准备好了一次三人同出的。
“最后凌馨没有选择你是吗?”我自以为聪明的插了一句。
“不要打断我!”肖剑突然对我咆哮:“听我说完!”他们三个人把最后做决定的时刻选择了这个城市,就在彩田路上的某个宾馆里,凌馨决定让一向感觉良好的肖剑跌落到人生的最底端。
“我丧魂落魄的会到自己的房间,可我听到了隔壁传来的调情荡笑的声音……”肖剑边说边把眼睛抬起来,仿佛是在看一样。
“我越来越觉得难受,越来越难受,我敲开了他们的房门,我……”肖剑突然把闭上,好象一切都已经停止,他再打开眼睛的时候,双眼已经通红、呼吸急促了起来。
“我拿着我们登山用的登山镐,一下、两下、三下……最后我杀了他们俩,我看到满地的血和他们一动不动的趟在地上……”肖剑突然变得让我感到害怕和陌生,这么多年的朋友我居然一点也不知道他是个杀人凶手,而且是个有两条人命在身的杀人者。
“我跑了,他们一直没有抓到我。”肖剑好象松了口气继续说:“你知道那个时候这里经常有无头公案最后不了了之。”他怕我不相信,故意补充了这样一句。
我不敢再插嘴,一直等着他说今天的事情。
后来风头过了,肖剑又堂而皇之的会到了这个城市,用他的画笔在这个城市里做着二流的画家,过得不好也不坏。
“一直以来,我都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一直到今天晚上……”肖剑一直没有固定的性伴侣,所以通过某些手段获得满足也无可非议,和他上过床的女人有多少他恐怕已经不记得,长什么样其实他也不怎么在乎。
在彩田路上闲逛的时候,有女人在路边招揽生意,于是他们一起找了间宾馆开房寻欢。
肖剑说他就那么鬼使神差的来到了四年前的那家宾馆,等他后悔的时候,身旁的女人已经嗲在他的胳膊上不肯离开。
房间里的主灯没有打开,空调开得很大,低档的装饰画里透出糜烂的色情意味。
一翻云雨之后,肖剑觉得很满足,点上了一支香烟缓缓的把烟雾喷出,如果不是空调太冷,他觉得这样的生活很爽。
他把毯子往身上拉了拉,尽管那东西有点脏。刚才和他云雨的女人已经用浴巾裹住,水声和蒸汽从门缝里溢了出来。
睡意上来了,如果不是听说妓女会在嫖客熟睡的时候偷走钱包,肖剑一定会很熟的睡过去。
肖剑在半梦半醒的时候听到有人跟他讲话“你要喝水吗?”肖剑睁开眼,模糊看到那女人蹲在床前问她。
于是对她笑了笑,摇了摇头,伸手去搂她时女人已经走开,在台前极其认真整理着自己的脸。
“你要喝水吗?”过了一会,肖剑又被那女人叫醒。
他转了个身,嘟噜了一句什么又要睡过去。
“你要喝水吗?”那女人端了杯水,更近的坐在床上。
“你要喝水吗?”那女人好象翻来覆去只会说这样一句话。
肖剑被弄得很火,正要发作,忽然看到一双满是忧郁和迷茫的眼睛看着他,心头一紧,某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
“你不认识我吗?”那女人的语调突然变得一点也不象,很轻柔的伸出一只手轻轻的抚摩着肖剑的脸颊,完全没有半点第力道。
肖剑熟悉的感觉越来越明显,几乎已经要说出某个名字了,可还是摇了摇头。
“你真的不认识我吗?”那女人笑了,笑的很灿烂很可爱。
“你是……”凌馨两个字已经到了嘴边,可肖剑完全的发不出音。
那女人又笑了:“其实,我已经死了,我是一个死人。”她的声音平淡而没有感情色彩。
“我是被人杀死的!用登山镐一下一下的砸死的。”肖剑怎么也动弹不了,在那一瞬间感到血液都已经凝固,莫名其妙的问了一句话:“你知道是谁杀了你吗?”
“知道!”女人的话突然变得咬牙切齿,目光如电的看着肖剑。
肖剑忽然能动了,他弹也似的跳起来,夺门而出。
他死命的跑,跑,跑!
耳朵里老晃荡着一个声音“是——你——是——你——”肖剑说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逃出来的,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的我这里。
我耐心的听肖剑讲完了的全部,不否认我也被其中的某些情节弄得很恐惧。
可我看到肖剑整齐的穿戴、我还想到了其他的东西。
“你是说你在四年前杀了一个叫凌馨的女孩和她的男友吗?”我问他。
“是的!你不相信?”
“你能告诉我那是几月份吗?”我问他。
“那时天很热,应当是在暑假。”肖剑想了很久才回答我。
我笑了,嘲笑而又不怀好意。
我历数了四年前肖剑的事情:上半年,我、他、还有小泉在画家村猫着,我们最长的时间也没有分开24小时;整个暑假,我们三个,还有那个已经自杀了的画家同去了西藏,一直到雪山封山前夕才回来——那已经是十月了。
我拿出我们拍的给他看,上面有日期为证。
“可今天的事情是真的呀!”我感觉肖剑就象是个梦游者在一点一点的清醒。
我轻轻的把他遗落在我沙发上的泥土抖落在地上。
“你还知道那家宾馆怎么走吗?”我问他。
“当然!”我站起身来:“我们去看看!现在!”肖剑犹豫不决。
“你不想弄明白事情的真相吗?”不由他分说,我拉起他就走。
出门的时候,肖剑只找到他的一只鞋,想必是在惊慌中遗失了,他穿了我的鞋以后我们一起出门了。
我们打车来到了肖剑所说的宾馆:“是从这里转进去的,对了,这里还有个湘菜馆……”肖剑一路指点,路越走越黑,越来越窄。
“是这里了!”车终于停住了。
我们下得车来,看着的士掉头逃也似的远去了。
我看着肖剑,里满是询问。
眼前的是一个没有完工的建筑工地,我往里走了几步,在一堆黄泥旁边找到了一只鞋子,鞋我认识,正是肖剑遗失的那只。
肖剑没有骗我,他真的来过,他真的在没有完工的建筑工地上和一个当成了四年前并不是被自己杀害的一个叫凌馨的女人。
一丝凉意从我的脊梁冒起,不由自主的回头看了看同来的肖剑。
他滩倒在地上,最里神神叨叨的念着些什么,靠近了才听清楚他说的是:“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几天以后,本地几乎所有的报纸都刊登了那件著名的情杀案,本市二流画家肖剑在某宾馆用登山镐残忍的杀害了他的女友以及女友的另一个追求者。
那个追求者很多人都认识,就是本市小有名气的写手某某。
杀人凶手肖剑象气泡一样的消失了,逃逸得无影无踪,就象从来没有存在过。
我终于明白了,那天晚上肖剑跟我讲的就是即将要发生的事情。
再过了一些时候,彩田路上的那个建筑工地竣工了,有一间宾馆开张。
我去住过一晚,里面的格局和肖剑那天晚上描述的一模一样。
我知道这样的事情没有人可以给我解释,连对公安人员我也没有谈及。
但我可以肯定的是:四年后的某天深夜,肖剑一定会慌张的敲开我的门,然后把这样的重新再演绎一次。
我肯定有这样一天,那天的到来,才是我真正的时候。
一
陆正阳第一次见到程素素的手,就魂飞魄散。
那天素素低了头,几乎半跪的姿势,侍侯他试鞋——名品鞋店的店员,个个谦恭柔顺,训练有素。
就是那双手,极灵巧极细致地,随意几挽将黑色鞋带盘结起来。先是左脚,接着是右脚。陆正阳从来没见过这样纤美的一双手,芍药花瓣一样娇嫩的粉色,玫瑰花瓣一样细腻的质地,那细长洁净的指甲也是淡淡的粉色,泛着晶莹的光。黑皮鞋衬着,分明是乌金托盘上一对温润的古玉。
陆正阳的眼睛被牢牢钉在这对古玉上。北方城市最酷寒的冬日,大多姑娘的手都是紫红的,灰青的,纹理粗重,哪承望一个鞋店的小妹竟有这样完美的一双红酥手来?
偏她左腕上,松松垂了一串手链下来,珠圆玉润,相得益彰。
“好了,先生,您可以走几步试试看舒不舒服。”正胡思乱想间,程素素站起身,对他微笑。那微笑是职业性的,一个浅浅的弧。阳光正照在她那清秀而精巧的小脸上,看得清脸颊细细的金色绒毛。他呆了一呆。
鞋子很柔软也很合脚。陆正阳请素素把鞋包好,掏出名片递给她:什么时候有新产品,记得打电话通知我。
那双纤美的手把,可以去拍广告。
程素素眼神似乎一动,又笑了。再看看名片,不自觉地念:陆——正——阳,华泰部经理……陆先生做广告?
没多久陆正阳果然来找程素素拍。手部的特写,钻石在无名指上熠熠生辉。
深夜,两个人并肩站在百货公司的对面,看程素素的手在橱窗之上展示着万种风情无边诱惑。素素忽然轻轻地叹了口气,似问自己也似问身边这个男子:谁会真正把钻戒戴到我的手指上?
陆正阳许久无语。然后,把自己的手温柔地覆盖在她的手上,十指缓缓交叠,如一场深入骨髓的**。
知道是没有结果的。他是有了妻的人。他的妻叫苏妍,公司董事长的掌上明珠。再过八个月,就从美国培训回来了。
二
程素素从与同事合租的民房里搬出来,找了处一室一厅的小公寓。
起初陆正阳只是偶尔来,他知道公司有太多盯着他,欲杀之而后快。但是偶尔来也值得。清水里养着马蹄莲,鱼缸里里色彩斑斓的热带鱼在嬉戏,菱形妆台正映着散乱的大红锦被,而素素在厨房边忙着。她切土豆,切西芹,切青椒,这些蔬果浓厚丰郁的汁水渗进他手上每一厘皮肤里,绝无腐蚀只有滋润。收拾完碗筷她会腻在陆正阳的身边,捏他的肩,他的背,他的腿,从他黑的发里一次又一次划过,直到他亢奋,他喘息,他不能自已。
女人的身体和女人的身体真是天壤之别。程素素的比手更美,丰若有余,柔若无骨,他几乎疑心自己怀中是滩可以随时化去的水。有时候会想起苏妍,端庄的职业装穿在身上,她清瘦,高挑,美丽而傲慢。但床第之上,一切刻板如公事,她硬硬的骨头也总是硌疼他。
终于渐渐频繁,所有的闲暇都不受控制地交付了这小小的一室一厅。只要她在怀中,金銮殿塌下来也不用去管。这恣肆,是下了毒的艳。
程素素。她就像她腕上的那串手链。非木,比木清润;非玉,比玉温暖;非珍珠,比珍珠含蓄。哑哑的光在不经意间流转,衬着她的手,天衣无缝。
程素素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偏不让他去触摸那串手链。赌气一样斜着眼睛看他,声音却爱娇,像嘴里含了一颗水果糖:别碰我的手链!
偏碰。
再碰我就翻脸。
你翻。我还真想看你翻下一张美女画皮,露出张小鬼脸来——省得我这么迷恋你!
素素掌不住,就笑了,露出洁白牙齿。素素很少露齿笑。她牙齿虽白却不整齐,据她说是得自她父亲的遗传。
也说起她父母。灯在床头温柔地亮着,她的手指若有若无地划过他腰间最敏感的那块肌肤。她会说起她的家,距这个城市五百里外一个小小的县城。
我父亲曾经是县。工作出色,相貌英俊。
唔。他闭着享受她的抚摸。
可我妈妈连也不是。不过是一个任何人都可以呼来喝去的勤杂工而已。可他们却相爱了,却结婚了,有了我……素素摇晃着他,轻轻地问:正阳,这是爱情的,是不是?
陆正阳笑,握紧她的手,是。是爱情。
素素声音渐低:可我十岁那年,生了,连我也不要了……
她任眼泪流着,自顾自地说下去:我妈把我带大,工作比以前还要脏,还要重。再苦再难她都没说过什么。我实在该考上报答她的,可是……
陆正阳擦去她的泪,捏她精巧的小鼻子:可你不听话,贪玩,淘气,是不是?结果只做了一个鞋店的小妹。
素素把头埋进他胸口,半日,应了一声,是。
三
忙完了一单大的业务,陆正阳乘机请了病假:我重感冒,别传染给大家。
是程素素纠缠着他去的。素素振振有辞:你怕什么,又不是毛脚女婿上门,只算一个朋友。我妈下次要是问起你,我就说看不上你把你踢了就是。
四壁洁白,纤尘不染。
陆正阳就是这样见到了程素素的母亲。和一般五十岁的妇人并无两样,略有皱纹,略有白发,略嫌朴素的衣服,通透而略带慈祥的笑容。只是她的手,那无论如何也不似一双长年劳作的妇人的手,细腻,光润,纤巧——连泥土都似乎可以在这双手上扑簌簌地开出花来。
陆正阳有一刻怔忡。二十六年前,素素那年轻英俊的父亲是在什么情况下陡然与这双手相遇的呢?他叫住她,让她把不慎弄脏了的白大褂送去清洗房,亦或她叫住他,送上他匆匆走过时掉落的病历?
都不是。趁母亲在厨房沉默地提走了那桶剔下来的脓血经过他身边,只是无意地扫了一眼——黑的血,脏的血,恶臭的血,桶沿上她的手却比玉石更洁白,像一朵初初绽开的兰花。
从此沦陷。万劫不复。
然后素素苦笑:有什么用。十年后,人,还是走了。头都不回。
陆正阳的心里猛然堵了一块破棉絮,软而韧,脏而乱,纠结成团,又千丝万缕。程素素轻描淡写的那些腥臭与污秽,似乎是无限遥远的,又似乎,就贴到了他的皮肤上。从何想去呢?完美无缺的一双手,摸过白的骨黄的脓红的血发紫的尸体,未成形和成形了的婴儿,滑腻腻的胎盘,冰凉凉的血衣……
也是这双手,端了碗碟上来。白的莲藕,黄的韭黄,红的番茄,发紫的茄子,未成形和成形了的红烧狮子头,滑腻腻的蛋汤,冰凉凉的拍黄瓜。陆正阳面色发白,那块破棉絮还是在心头堵着,吐不出,咽不下,软而韧地梗在那里……
母亲问素素:你为什么要对他说这些?
程素素随意地拨弄着腕上的手链:因为我爱他。可我清楚,他成不了我的人。
1四
神思恍惚了好几天,陆正阳刚上班就被找去谈话。不是董事长找部门,是岳父骂女婿。摔一叠素素与他在一起的亲密照片在他身上,老*巨滑的男人终于为了心爱的女儿大动肝火。
“你还敢说是逢场作戏?逢场作戏你会跟那个女人到她家里去?”
期限是三天,三天里陆正阳必须彻底解决与程素素的问题,然后公司会安排他飞去美国。否则就是离婚,就是失业,就是把辛辛苦苦博得的高薪厚职拱手让出——或者,让出的是整个华泰。
东窗事发就发了吧。也许发的正是时候。虽然有点丢脸但总算和平解决,苏家已经够仁慈。现在不能不离开程素素,无论有多少的舍不得。素素的手,纤指破新橙。洗手做羹汤。手馁红杏蕊。红酥手黄滕酒。但不舍得又如何,一些道理是浅显到连孩子也懂得的。
而且,到她家里去过那次之后,看到程素素就忍不住要想起她母亲,那块破棉絮就偶梗到了喉间。而且,莫名其妙地,总觉得有冷飕飕的气息从每一个毛孔丝丝缕缕地渗出来。
或者,到了美国,物换人非,一切都会忘记,甜的记忆,苦的记忆,以及当时,她的纤手香凝。
寒冬到初夏。不过是一场迷离的烟花,最后必将归为空寂。
起初就看到了这样的结局。过程是两个人的心甘情愿。
甚至连抱歉都不必说。
再踏出这道门,他就不再是她的夫,她的郎,她的情人,她的男人。他将成为地球另一侧,与她再无相干的一具肉体。
程素素定定地看了他良久,如水般偎过去:
再给我一夜,我只要一夜……
十五年前,便也有个女人这样贴紧了心爱的男子,哀肯着,喘息着,呻吟着,却依旧是不容回绝的语气:
再给我一夜,我只要一夜……
这样的时刻。做兽比做人快乐。
如导演一场精彩好剧,看着他魂飞魄散,看着他醉生梦死,看着他上穷碧落下黄泉。谁说女人就是弱者,这场战役,服输的永远都是男人。
累吗?
累。
不。你不许说累,再说累我就把你绑起来,虐待你……你喜欢我虐待你吗……素素软如三春绿柳,似玩笑,又似爱娇,重复许多次玩过的——长长的玻璃丝袜扯紧,左手,右手,左脚,右脚,将身下精疲力竭的男人拼成了一枚僵硬的汉字。
她的手,在这枚汉字的横竖撇捺上反反复复地游走,一厘一厘,一寸一寸,喘息如丝,媚眼如丝,绣花般细,春泥般软。然后,拇指与食指缓缓分开,停留在撇与捺交汇的那一点上。这个男人的颈项。
他的眼里闪动的是什么呢?憎恨,后悔,厌倦,绝望,还是恐惧?
程素素笑了,把手举到陆正阳的眼前:美吗?
美……素素,快把我放开。
你急什么,我都不急……程素素再把手放到他唇前:正阳,这么美的手,你想不想永远吻着,一直一直吻着……
尘世轮回。旧日重现。
五
程素素明白的。父亲不是走了,是死了。
他曾经很不是人做的?你不做,其他人也要做。
他迷恋她烈性与冷静的奇妙综合。是的。她将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调教成一个刀法娴熟稳健的优秀医生。
新婚燕尔,两个人说最血腥也最热烈的情话——
你的手,怎么会这么美?让我咬破看看是不是真的肉,真的骨头,真的血管……
她故意把手背伸到他唇边:你咬啊,你咬啊。敢咬我就把你牙齿全拔掉。
拔掉也好。三十二颗牙齿正好够串成一条手链,挂在你手腕上,就是我一直在吻着你的手了。
她轻轻咬了下唇,似笑非笑地瞅着他:哪天你要变心了,我就用你牙齿做手链,叫你永远都不能离开我。
他也瞅着她:你若变心了,我就把你两只手全砍下来揣怀里,也叫你永远不能离开我……
终究,是他变心了。
窥了她的秘密,他便变心了。
那些滑腻腻的胎盘,那些未成形和成形了的小婴孩,她不动声色地收起来,清洗,剁碎,捣成酱汁,涂在手上——生命最初的血肉,比土豆汁西芹汁番茄汁汁……不知道要滋养多少倍。
就连素素还只握铅笔的小手,也时不时被哄骗着涂上一层所谓的“养护泥”。
她的工作,他接受也习惯了,那是。来苏水一泡,依旧是他最爱的纤纤玉手。可是,他无法容忍,几乎疯狂:那纤纤玉手上,依附了多少油汪汪红亮亮的小手小脚?
连最心爱的小女儿,天真的眼神里似乎都带了他看不清的残忍。
从此厌恶,如见鬼魅。
也吵过几次的,她说:
怎么了?怎么了?横竖扔了也是扔了,烧了也是烧了。废物利用,有什么不好?
又说:卖炭的一手黑,教书的一手白,你指望我的手有多干净吗?
他开始沉默。
那新分下来的女生,就爱上了这个男人长久的沉默。
然后一次次说分手,说仍不管,冷笑着,他是我的男人……
不甘成全,索性毁灭。
那夜。呻吟声,喘息声,床板咯吱咯吱的响声都从单薄的门帘那侧传来。父亲信了她的话——再给我一夜,放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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