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世界上有无数品种的猫咪,进化后的猫、城市流浪中的野猫,子孙繁衍算之不清数之不尽。但有一种猫是这个世上独一无二绝无仅有的,它的名字,叫狩灵猫。
如果你在的走廊里看到有只毛色灰白萧索,但神情高傲的大波斯高举长长的尾巴,步履俨然的巡视病房时,千万不要惊讶,因为它就是我们故事的主角。
波斯刚来到医院时,大家总是一声声的唤它小白、小白。渐渐的,小白换做了大白,最后,大白变成了老白,而人们谈论它的口气,也从起初的一腔怜爱渐变成了满怀的敬畏。
老白是一只曾经拥有雪白毛色、漂亮围脖和碧蓝的波斯猫。
然不知何时起,人们暗地里偷偷的称它为:狩灵猫。
咳,从哪儿说起哪?
——“程峰请注意,请尽快赶到急救中心!”
蜷在角落休息的老白忽然来了精神,它仿佛嗅到了罂粟花诱人气息般的双眼发亮,甩了甩日渐秃渺的尾巴,在急切的广播寻人声中慢慢的踱到了的急救中心。一个经常会让它觉得意外和永远充满惊喜的地方。
1.毒虫
“怎么回事?”程峰边皱眉边推开急救中心厚实的帘子,要知道他晚饭才吃了一口还咽在喉咙没来得及消化!
“程,你总算来了!”焦虑的护士侧开身体,让程峰能够看清躺在病榻上的女人。
程峰原本就不大的刹那间眯成一条缝。
他瞪着,吼:“还楞着干吗?报警!”
老白蹲在程峰的脚边,岁月虽然带走了它光滑华美的皮毛,但那双碧蓝的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夺走的。
病床上躺着的女子,只能通过身材和服饰初步辨认年纪。略有些胖,穿得也很普通,绿色的短袖衬衫,色的长裤,非本市女子常穿的蓝色布鞋。
“是个外来务工的年轻女人。名字叫方倩。”护士叹了口气。
“谁把她打成这样的?”程峰咬牙轻轻掀起女子的衬衫,刹那间又倒抽一口冷气。身旁的护士全都转开了头。
女子的脸已被打得看不清原貌,肿至无法张开,鼻梁塌了,嘴也歪了,但如此鲜血斑驳的面容竟然也比不上她身上伤痕来得可怖。
然而无论医院的与随后赶来的民警怎么询问。受伤的女子总是牙关咬紧,一句话也没有讲。
老白若有所思的盯着方倩看了半天,扭过头,重又踱回它的小窝。
事情,不过刚刚开始。
两天后。
“棒伤、烟头烫伤、刀伤、撞击伤!她还能活着简直是个医学奇迹!”程峰拍的声将验伤报告扔在护士长的办公桌上。“还有一种伤痕可以解释她为什么死活不肯说出是谁伤害了她。”
护士长姓蓝,有个很好听的名字,蓝兰。几乎所有第一次住院的病人都会玩一个猜测。通常没人会猜对,因为谁也想不到,少妇般身段容貌的蓝兰今年已经四十岁了。
“哪种伤痕?”
程峰展开报告,指着中肌肤上点点大小的暗紫伤口。
“针孔?!”蓝兰掩上报告苦笑。“明白了。她有一个吸毒的丈夫。”
“长!不好了!”护士菲菲一头栽进办公室,倚着门喘息,一边喊,“方倩的老公来了!他好凶恶!还在打方倩!”
程峰薄薄的嘴唇抿出一个冷笑:说曹操曹操到!
蓝兰未等话音落就已经冲了出去。
程峰打电话到保安科叫上了保安,随后又拔了110。说明了一下情况,再赶到207号病房时,现场已经极度混乱。
病房外转了几层,里的病人不是老弱就是病残,也没有谁敢冲进去送死。蓝兰几个女护士被保安护在警戒线外,程峰好不容易拔开人群,被眼前的场面惊呆了:
一个疯子般的男人手持一把明晃晃的小刀对着方倩,一手还在扯她的手指:“把戒指给我,我要钱!再不给我就杀了你的女儿!”
程峰进屋时就很惊讶方倩一脸漠然的表情任他抢走了那枚其实值不了多少钱的老旧金戒指。后来想想,大概是她已经习以为常了吧?但陡然听到丈夫要杀自己的女儿,方倩还是面孔震了一下。
“你杀吧。”方倩还未化肿的脸笑起来比哭还难看。“反正我是活不久了,女儿一个人也不会好过。杀了她你也少不了吃颗子弹。我们全家一起陪葬也很好。”
男人面孔狰狞,通红,身体不停冒着虚汗,颤抖的手居然真的就要刺向方倩的胸膛,众人惊呼声中程峰急步窜上——就在那一刹,男人的刀从手中滑落,摔倒在地全身抽搐。
“给我药……”他口中不停的喊,“给我药啊唔……”
“嘿嘿,吸毒过量。”程峰有些幸灾乐祸,但转瞬间调整心态,对保安和蓝兰说,“快把他抬到急救室。”
下午,警察再度盘问了方倩。
事情已经拦不住了。方倩面无。
老白最喜欢听故事。它跟着程峰做旁听客,程峰瞥到它也在,忽然间若有所思蹲下身子问:“这次会是谁?”
老白扭过脑袋不理他,程峰只好笑笑。
他对老白的心情很复杂,他尊重它的选择,但有时又很妒忌它的能力。
方倩和他的男人十七岁就了。程峰也不惊讶,上海郊区及不少本地人,也大多都早婚。方倩十九岁做了娘,生了一个女儿,放在家乡。二十岁就跟着老公到上海打拼。原本是赚了不少钱的,但杀千刀的几个老乡为了谋划他们的钱,硬是让男人染上了毒瘾。
染上毒瘾后,男人的脾气变得暴燥,他卖光了家里所有能卖的东西后,开始打妻女的主意。甚至以卖女儿为名逼方倩卖淫。
已经见惯世事的民警手中的记录笔不由自主的顿了顿。抬头看了眼可怜的女人。
“为什么不离婚哪?”忍不住有人问她。
“女儿在他家呀!他说到做到!”方倩已经没有眼泪。“女儿才三岁。还不记事。他说不记事的娃最好卖……”
程峰不愿再听下去,离开时看了看脚边,老白已经不在。
这晚,当老白竖着它招牌大尾巴,神色冷倨的出现在病房走廊上的时候,嘈杂的背景声刹那消失。一阵难言的惊恐弥漫在每间病房内。
“老、老白来了!”203室的病友双手颤抖,“我以为你骗人的!”
“谁骗你啦!”另一个人声音也跟着一起抖动,“老白是只狩灵猫,所有的人都知道!”
狩灵猫。
狩猎灵魂的猫。
不管什么处所,只要时间久了,都会有些似是而非的传说。尤其是医院这种地方,不怕传说,就怕没有传说。
“只要是老白认定的人,从来没能活过天亮!”
每个病房的人,个个夹紧了屁股沟儿注视着自己的房门,眼看着老白雄纠纠也阴森森的走过去了,松口气的,欢呼的,然后再热烈的预测谁是目标——“3楼有个老头儿,已经八十九啦。今天被一个苹果噎到。救过来以后就不行了。难道是他?”
“还有那个开摩托撞人的家伙,人没撞到自己反倒被墙弹出去脊椎骨折!算是废了!”
有人沉默了半天,嚅嚅的讲:“你们,你们难道忘了那个把自己老婆打得快没命的吸毒男人——”
刹那间病房又安静下来。
不用再争了,因为大家彼此心知肚明,这幢楼里,最该死的人,就是他!
老白找到了它今晚的目标。
它静静的蹲在目标的床尾,如守护珍宝的神兽般庄严肃然。
它又嗅到了那股熟悉的味道,死亡的气息,在静谧的黑夜中芳香四溢。
天亮。
程峰站在方倩的床边默然无语。
他原本是来替方倩的毒虫老公收尸的,没想到……收到的却是方倩的死讯。
昨晚,方倩在昏迷中脾脏破裂。没有人发现,除了——守在她床尾一夜的老白。
程峰当然不指望老白会看病报警。所以他只能无奈的瞪着老白问:“为什么是她?”
老白碧蓝的眼瞅都没瞅他,头也不回的走了。
这世上可怜可悲的人太多,的人们也就淡忘了这档子事。
直到一年半以后。
——“程峰请注意,请尽快赶到急救中心!”
扔下筷子,程峰抹了抹嘴一边低声咒骂“还让不让人吃饭了”一边脚不沾地的冲出了食堂。
急救中心意外的平静。
程峰掀起帘子,看到了一张瘦到蝼蚁般的身体,脸孔早就脱了型,一动不动的蜷躺在床上。下意识的皱眉,程峰觉得病人很眼熟。随即他看见男人赤裸的手臂上布满了针孔——呃!忍不住心头一凛——想起来了,这男人是方倩老公,那只早该***的毒虫!
护士们显然都已经认出了男人。但都以一种侦询的目光望着程峰。
蓝兰打破沉默,轻声道:“他在一分钟前断气了。”
程峰点点头,探了探他的脉搏,回头讲:“他身上有多处伤痕可能致命。也有可能死于吸毒过量,通知警方,送去做尸检。”
很快,程峰便从警察那儿得到了尸检报告,也知道男人一年半以来的生活状况。
看着尸检结论“被殴打至脾脏破裂”,程峰忍不住心底凛冽:当年方倩也是这么死的!
其实除了方倩,已经没有人再愿意跟男人扯上关系。尤其是方倩死后,家乡的亲人为了保护她年幼的女儿,立刻举家搬迁走得无影无踪。或许有人养得起最名贵的猫狗,可谁也养不起一只毒虫。没钱吸毒的男人卖掉了上海仅有的一套小房子以支撑他的毒瘾,但他找不到里,浑浑噩噩乞讨为生。
他死之前,刚刚被人抢劫。如果他还是健康的身体,他完全能够自保,可是他已经被毒品折腾得只剩一具空空的、不堪一击的躯壳了。为了保护自己最后一支注满了毒品的针筒,他被人打断了肋骨和双臂。身上的伤痕蔚为壮观,绝不比当年方倩的逊色。
程峰竟然听得眉飞色舞,手指在桌上弹钢琴般的连续敲击。
年轻的警察沈晖颇为讶异的瞄了他一眼,程峰收敛了表情,还是骂了句“活该”,他吐了口浊气。虽然明知自己的想法实在阴暗。
走在病房那条长长的过道上,程峰心情愉悦的哼着曲子,迎面而来竖着长长尾巴的老白,碧蓝色的依旧冷凛如冰。
程峰突然站住了。
一瞬间,他突然明白为何当初老白选择的人是方倩而不是那只毒虫?
因为老白不愿意让他死得那么便宜,它要他尝尽众叛亲离无以为继的残酷折磨,它要他也尝一尝自己妻子那种悲惨的死法。
程峰微笑了。
不愧是只狩灵猫!
3.小三
“老白!过来,我给你梳毛!”程峰特意在宠物店买了把毛刷,一到就兴高采烈的准备试用。
老白瞪着那把系着粉红蝴蝶结的刷子看了半天,扭转屁股就走。
“老白——”程峰很挫败,自言自语,“不是说猫咪都喜欢梳毛的吗?”
蓝兰抿嘴笑:“老白又不是普通的猫咪。”
那倒也是。
程峰只好把梳子塞进抽屉。
“对了,我刚刚收到张大海和齐眉的检验报告。”
程峰挑眉:“今早车祸送进来的两个病人?”
“是的。”
一辆豪华奔驰,因为闯红灯撞上了一辆转角的货车。年轻的齐眉很幸运,因为她坐在后坐最安全的位置又系紧了带,所以没有受到太大的伤害,但是男人的情况非常严重,已经陷入昏迷两天。
“报告中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齐眉怀孕三个月了,幸运的是,孩子居然没事。”
“孩子?”程峰若有所思,“我记得张大海入院后,他的妻子不分日夜的守在他的病房里。”
蓝兰苦笑:“是的。”
“那……齐眉的孩子是谁的?”
“这些留给警方调查行不行?”蓝兰没有普通女人的八卦心思,她的都忙不过来。
于是程峰给沈晖发了条短信。
“一起吃顿晚饭吧。我请你。”
很快,沈晖给他回复:“少废话,我请你。”想来他还记得自己欠过程峰一次情。
程峰笑了。他喜欢沈晖这年青人,长得不赖脾气直爽也好相处。
回了一副笑脸后程峰心情很好的继续他的门诊。
程峰喜欢吃辣,饭店定了“川国演义”。谁知沈晖一进饭店脸就泛白。每道菜都是红通通的辣油,吓得他筷子都不敢动。
程峰嘲笑他:“大男人吃不了辣吗?看看周围,女人都比你强!”
沈晖白净的脸浮上层红晕。
“水煮鲶鱼,别看辣椒多,其实不辣的。吃块尝尝!”程峰只好哄他动筷。
沈晖拗不过他,只好闭着眼往嘴里塞,谁知咬了两口,嗨,还真不辣。而且入口即化,美味极了!
两人风卷残云,把一大盆的鲶鱼消灭后还嫌不够尽兴。
沈晖拍着桌子喊:“再上一盆!”
程峰看着他笑。沈晖被他笑得有些起毛,“你找我肯定有事。”
程峰点头。
“张大海的车祸是你负责吗?”
“我是刑侦科的。交通事故不归我管行不?但我认识那边的人,怎么了?”
“我很好奇车上两个人的关系。”
沈晖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模样。笑道:“就知道你是为这事找我的。我早帮你打听过了,张大海是近年来还很难说。”他压低声音,“但这是一起车祸,警方没有权力一定要她说出孩子父亲的身份。”
“这样啊……”程峰不语了。
。
程峰站在办公室的窗前,看到这一幕诡秘的场景。
他认得这两个女人。
中年女子是张大海的原配柳宛,那女孩,手臂还缠着绑带,就是张大海车上的齐眉。
两人不知在说些什么,柳宛的眼泪很快流了出来。
程峰叹口气,这幕戏,通常叫“小三逼宫”。
柳宛的神情又渐露惊讶,不可思议的盯着齐眉的肚子。
好了。她知道情妇怀孕了!程峰几乎可以想象两人的台词。
“我已经孕了,孩子是你丈夫的。”
“——你想我和大海?”
“?我没那么狠。反正大海现在这样子也不知道能不能救得活。我只要我孩子的那份遗产!”
“——”
程峰的心思忽然间飘远,仿佛被风吹过一飘二荡的吹到三年前,他亲眼见证的一场绝妙的“原配反逼宫”。
那是。但不知什么原因。两人一直没有孩子。
程峰清晰的记着那是个天气晴好的寒冷冬日。正是李医生当值。周日的病人不多,刚刚走进诊室。
的身材极好,因为冬天大家都穿得很臃肿,但她仍然是该凸的凸、该翘的翘,还蹬着一双足足有十公分之高的豹纹靴子。只是一张青春美丽的脸被浓妆掩没有些可惜。
“吴小姐,恭喜您。您已经怀孕了。”李医生的声音柔和动听。“记得不要再穿高跟鞋,也不能再化浓妆——”
意外的,程峰被这句话阻住了脚步:“李医生。你知道我的孩子是谁的吗?”
李笑薇的一定有些惊讶。一旦有个素未谋面的年轻女子对你提出这种问题,你就该考虑一下自家丈夫的嫌疑了。
果然,吴高傲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我怀的是你丈夫的孩子。”
程峰静默了。
李笑薇也静默了。
但竟没有想象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发生。李笑薇竟然轻声笑了起来,随后轻描淡写的告诉:“我的丈夫?我想你一定搞错了。我已经与我前夫离婚一年半了。”
?
什么时候的事情?程峰讶异极了,前天他还看到那辆黑色的宝马来接李医生下班哪。她的丈夫殷情的搀着她手——难道是歪象?
年轻女子显然没想到这个回答。又惊又奇又怒:“什么?你已经跟他离婚一年半了?他从来没有告诉我!他总是说你是他的原配一起风风雨雨走过来的,因此不可能跟你离婚——”
李笑薇微笑着打断她的连串质问:“他为什么要告诉你?”
这副药下得够猛!
女子的脸刹时铁青。
没错。男人为什么要告诉她?她不过是他的一个情妇,说不定他还有其他的情妇,告诉她自己离婚了给她登上正妻宝座的希望吗?还是这个宝坐他想留给其她女人?
“不管怎么样。”女子吸了口气,得意洋洋的说,“我怀孕了,我怀了他的孩子。”
李笑薇依旧微笑。
“知道我们为什么没有孩子吗?”
“——”
“不是我不能生育。是他天生精子存活量极低,根本不可能致孕。”她打量了下女子的小腹,又下了一贴烂药,“你确定你的孩子是他的么?”
女子的脸终于惨白如鬼。
“你、你——你不要告诉他——”
李笑薇点点头:“我跟他早就没了关系,他的事,与我无关。”
女子趾高气扬的来,失魂落魄的离开。
“程医生。”李笑薇早就看到他在门口张望。“进来吧。”
程峰吸口气,偷听别人谈话实在是件不道德的事,可况又涉及到了他人的隐私?
他红着脸跟李笑薇道歉。
李医生只是笑笑,请他坐下。
沉默了片刻,她才说:“其实我没跟我丈夫离婚。”
程峰更惊讶,但他飞快的明白了。
“我只是想打乱她的计划。浇灭她的焰气。”天薇的面容很是无奈。“谁也不愿意这样跟人勾心斗角的争夺自己的丈夫。”
程峰点点头,又问:“那不孕的事……”
“也是我无法生育。呵呵。”她笑得轻蔑,“之所以骗她,我只是想套一套那女人的话而已。没想到她不打自招。”
真是——太厉害了!
“其实我早就怀疑我的丈夫有外遇。但一直没有证据。”笑薇从桌子的文件堆下抽出一只录音笔。“现在证据确凿。”(注:该医院为避免纠分,要求每个医生都录下病人的诊断经过。)
从此以后,程峰对女人一直怀以一种畏惧的态度敬而远之。
而不久,李医生真的与他丈夫离了婚,并且得到了他半壁江山。而那位吴当天离开后就转身去了另一家医院,打掉了孩子。
真正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一年多后,李医生再婚。对方是一名忠厚的教授,文学功底非常深厚,两人的感情好着哪!
只是不知道现在这位柳宛女士有没有李医生的智谋与快刀斩乱麻的魄力?
唉……看样子是没有。
病房有人在叫医生,程峰急忙跑了出去。
花园里,柳宛低头捂面跑了。齐眉得意的望着她跑远,捂着肚子小心翼翼的站起来,一脚踏出去碰到一只柔软的东西,一看,竟是只白猫。
“滚!死猫!”她一脚踹开老白,“害我差点儿摔跤,孩子要是没了我剥你的皮!”
老白被她踢开后只是抬头用碧蓝的眼瞪了瞪她,随后慢慢的走到程峰办公室,躺在他椅子边等程峰回来。
果然,程峰回来后见到它毛上有脚印勃然大怒:“谁踢的?真该死!”抱起老白替它揉伤口,老白哼都不哼一声,闭着。
程峰突然想起自己买的毛梳子!于是偷偷的从抽屉拿了出来,轻轻梳理老白的毛。
老白真的老了。
轻轻一梳,满梳子的毛。吓得程峰不敢再梳,立刻扔掉了梳子。
“请问——”门口站着怯怯的柳宛。“程。我想找您谈一谈。”
老白识趣的跳下程峰的腿,程峰拉开椅子请她坐下。见她紧张局促的样子,又倒了杯热茶给她。
“谢谢。”柳宛喝口水。平静些。才红着问,“我想知道我丈夫……他昏迷了这么久,到底还有没有救?”
程峰看了眼老白,怎么说哪?按理讲以张大海的伤势他是活不久的,毕竟伤到了内腑。但他现在还是很坚强的撑着。所以究竟会怎样还很难说。
“柳女士,我只能说你的丈夫意志力很坚强。但毕竟伤势太严重,我劝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柳宛的眼泪掉了下来。
“你们有没有孩子?”
柳宛抽泣着说:“儿子在瑞典读书,已经在飞机上了。”
程峰松了口气。还好,这女人将来还有儿子能照顾她,
“你放心。我们一定尽力救治你的先生。”程峰只能说些空话,真希望奇迹能够出现啊!可奇迹出现了又能怎么样?这女人怎么面对自己丈夫的外遇?而张大海又怎么面对两个女人及她们各自的孩子?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竟然是:啊啊啊黑猫警长~~~~~~
其他的医生忍不住偷偷掩嘴笑,柳宛也不禁莞尔。
“沈晖?你要来?什么?查案?查啥案子?”
“张大海的案子转到刑侦部了。现在归我管!”
“为什么——不就是件意外么?”
“现在不是交通意外了。”沈晖低声说,“犯罪实验室彻检了车子,刹车被人做过手脚,所以才会在红灯的时候收不住车冲了出去撞上货车。”
程峰望了眼柳宛,应道:“好。我等你。”
挂断,他越界的问了个不该他问的问题:“张先生平时跟人有结过怨吗?”
敏感的女人立刻睁大眼:“没有。大海人很好。医生,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程峰摇头:“还是等警察来了由他告诉你吧。”
半小时后沈晖风风火火的进了办公室。
“程峰!”他转眼看到柳宛,立刻整出付严肃的模样。“柳女士,你在场是最好的了。我们能不能找个安静的地方谈谈?”
于是程峰把他们安排在小会议室。自己也赖着不走做旁听,老白比他们动作更快,早就抢了舒服的沙发椅占着不放。
沈晖瞅这一人一猫的无赖样只能苦笑。
“柳女士,如果你希望程离开——”
“没事没事。”柳宛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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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十五 非君不嫁
“你要是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你嫁给我……”一位名叫怡琳的,在我面前静静地唱着《达板城的姑娘》,她涉嫌在洞房花烛之夜杀死自己的丈夫杨先生。
“他很喜欢唱这首歌给我听,虽然同学都笑他老土,但他还是经常唱给我听,而且是当众唱给我听。”怡琳说着,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
“你所说的‘他’,是指刚过身的杨先生吗?”我问。
怡琳轻轻摇头,脸上的笑容渐渐变成哀伤,说:“他叫小泓,是我青梅竹马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初恋情人。我们小时候是邻居,又是同年出生,所以从小就一起玩。我出生的时候,也许因为接生的问题,所以出生后左手有点不灵活,一些必须用双手做的事情,我都会做得笨手笨脚。因为这个原因,其他子都经常欺负我。
“每当我被人欺负的时候,小泓都会第一时间冲出来帮我。那时候有个比我们大两三岁的小胖子很喜欢欺负我,小泓就和他打架,但是怎么也打不过他,可是小泓从来也不会退缩,只要他敢碰我,小泓就会扑过去。
“每次看见小泓被揍得满身伤痕的时候,我就会哭过不停,但他反而会安慰我,说只要有他在,就不会让别人欺负我。因为我们的感情很好,所以我们的父母都经常开玩笑地说等我们长大后就对亲家。当时我对婚嫁的概念很模糊,但我那时已经想永远都和小泓一起。
后来,爸爸要到城里做生意,我们全都要搬到城里去。我很舍不得小泓,但我又不能离开我的父母,所以在哭闹了一些日子后,还是无奈地跟随父母搬到城里。我和小泓约好,离开那天他会来跟我告别,可是他没有来……
“我因为小泓失约而哭了好几天,认定他已经不会再理我,所以搬到城里后并没有给他打,心想一定要他先打电话来向我道歉。可是,当时的我并没有想到,小泓根本就不知道我的新电话号码。因此,我们就失去了联系。
“城里的小孩虽然没农村的那么野,但我偶尔还是会被人欺负,每当受到欺负时,我就会想起小泓,想起他为我帮出头而弄得满身伤痕,想起离开那天,他没有跟我道别。不知不觉间,我在城里了近十年,从小学升到初中,从初中升到高中,在这个过程中,我已经渐渐把小泓遗忘。
“升上高中后不久,在一次校会里,我竟然听见小泓的名字,他因为跟同学打架而被点名批评。随后,我向同学打听,知道他原来也升读这间学校,只是我们的课室不在同一栋教学楼,所以之前没有碰上面。
“当时我很想去找他,但我们已经差不多有十年没见过面,而且他没跟我道别的事情一直让我谨谨于怀。不过,最让我害怕的是,当我跟他打招呼的时候,他会看着我呆上半天,然后问我是那位。所以,我没有去找他,但却暗中留意他的一举一动。
“我发现他每天中午都会在教学楼旁边的草坪上睡午觉,于是我就在纸上写着‘你知道我是谁吗?’,然后把纸折成纸,在三楼的课室窗户往他的位置放出。我一共放出六只纸飞机,终于有一只落在他头上,而我则立刻躲起来,偷偷地看着他。他醒过来把纸飞机拆开,看见纸上面的字后,呆了一会就跳起大叫‘我知道你是怡琳’。
“他的举动让我吓了一大跳,除了因为知道他并没有忘记我之外,还因为当时是午休时间,校园里很安静,他这一叫不但把很午睡中的同学叫醒,还把当值的老师也叫来,训了他一顿。
“放学的时候,我走到他面前,他对着我一个劲儿地傻笑,说就知道纸是我放的。我问他为什么知道,他说认得我的字迹,只有我才会写出这么丑的字。我知道他不是凭字迹认出我,因为那根本不可能,我现在的字迹与小时候完全是两回事,怎么可能认得出呢?他能认出我,也许是因为他一直都记挂着我。
“我问他当天为什么不来跟我道别,他说他知道我最喜欢吃荔枝,就想跑去人家的果园里偷一些,给我在路上吃,结果被人家抓住了。果园的人拎着他的耳朵去找他父母,他被爸爸狠狠地揍了一顿。好不容易才跑出来,但我已经走了,而他又不知道我在城里的地址和号码,所以一直都不能跟我解释。
“我很后悔一直都没有给小泓打,使我误会了他这么久,不过分隔了这么多年,我们的感情反而比以前更好,整天都粘在一起。同学都笑我们在拍拖,而面对他们嘲弄,小泓却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反而在他们面前对我唱《达板城的姑娘》……你要是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你嫁给我……
“从那时开始,小泓就经常对我说,除非我这辈子也不嫁人,不然就一定要嫁给他。而在我心中,能托付终身的,也就只有他一个。虽然我没说出口,但我早已打定主意,非君不嫁。
“可是,世事总是难以完美,在双方父母都默许我们的交往,并有意让我们读完大学就马上的时候,一辆疾驰的汽车夺去小泓年轻的生命。小泓突然离开,让我感到如世界末日般绝望,有好几次还想跟随他离开,一死了之。
“最悲伤的日子我还是熬过了,上时,有不少男生追求我,但都被我以学业为由拒绝。毕业后,我又以各种理由拒绝了所有追求者,其实我拒绝他们的理由就只有一个——他们都比不上小泓,甚至不及他万分之一。
“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父母对我的婚嫁问题越来越紧张,而我也明白到小泓不可能再回到我身边。为了不让父母担心,我同意了他们安排的相亲,并认识了小杨。我对小杨并没有太多了解,从认识到结婚,前后也就两个月左右的事情,我们甚至没试过单独约会。
“虽然小杨对我来说,和一个陌生人没什么分别,但这并没有关系,因为他不是小泓,我也不可能嫁给小泓。婚事在双方父母安排下办得很热闹,但我一点也不觉得高兴,面对亲友的,只是回以敷衍的微笑。
“按照俗例,我必须一个人在新房中等待,等待新郎招呼完亲友后,再来洞房。也许繁琐的礼仪使我很疲倦,也许我对新郎没太多的期待,在等待的过程中,我竟然睡着了。半梦半醒间,我看了小泓,他拿着一颗荔枝走到我面前,哭着对我说,他不能为我什么,只能摘一颗荔枝送给我当做结婚的。然后,他又给我唱《达板城的姑娘》……你要是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你嫁给我……
“我被小杨的开门声惊醒,一醒来就发现被我的眼泪湿了一大片,而让我感到惊讶的是,我的手中竟然紧紧握着一颗荔枝。小杨喝了很多酒,他一进门我就能闻到他身上的酒气,他看见我哭过,就发脾气说我是不是不想嫁给他,我说自己的确是不想嫁给他。他一听,火气就更大了,还动手打我。
“小泓从来没骂过我,更不会打我,他只会为了我而弄得满伤痕,却不会让我受到一点点伤害。我突然感觉到小泓就在我身边,我想起他给我唱的《达板城的姑娘》,我想起他对我说,要嫁就一定嫁给他,不能嫁给别人。一股温流突然从心底里涌出来,给予我勇气,给予我力量,我随手拿起用作嫁妆的剪刀,深深地刺进小杨的身体……”
怡琳说并没有为杀死杨先生而感到后悔,因为她知道小泓一直都陪伴在她身旁,所以她不能嫁给别人,也不能让别人沾污她身体。
处理这宗案子时,我突然想起《雁邱词》中的第一句:“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不知道人世间还有多少段像怡琳和小泓这样至死不渝的呢?也许,还有很多,很多。
[档案十五 结束]
待续!
你见过老式的钟吗?
它不需电能,不需光能,只需一根发条,轻轻扭转上弦,就会滴答滴答地行走,那是时间的开始,也是生命的开端。
这种老式钟的钟面上有时针、分针,却没有秒针,只有一个钟摆,悬在钟面下,就像……一个吊死的人,被时间的风一吹,左右摆动,每摆一下,就是一秒。
马欢生活在城市里,他见过的最老的东西不过是十年前自己上小学时用的课本。
这次,他回了一趟老家,探望年迈的奶奶。
他突然发现,其实,奶奶比十年前的课本老多了,奶奶住的房子比她又老多了,而故乡的一沙一石,都比这老房子老多了。
马欢觉得,他的故乡太老了,就像时间倒退了几十年。
这里的天和几十年前一样蓝,地和几十年前一样宽,人和几十年前一样纯。
时间就像在某个点凝固了。
这天晚上,酒足饭饱后,马欢陪奶奶看电视。
马欢奶奶喜欢看大戏,马欢硬是陪她看了一个晚上,没有转台。
里的人全是旗袍马褂,插大旗,骑高马,怪模怪样,怪腔怪调。
一台戏看到一半,他突然冒出一个毛骨悚然的想法:这有其它频道吗?
后来,奶奶边看边打瞌睡了,马欢就把关了,扶奶奶进房休息。
他出来的时候,本能地望了一眼电视,想打开它,继续看会儿,却又猛然想起什么似的,一下把手缩了回来。
我知道他想什么。
他怕……这真的只有一个频道,无论他调到哪个台,都是没完没了的唱戏的声音。想到这,他就没有勇气打开它。
他只好进房。
他的房间和奶奶只隔着一面墙,就在隔壁,这个房间以前住着他爷爷。
墙上有一枚灯泡,马欢点亮它,灯光昏昏沉沉,照不满一个房间,到处都是黑暗的死角。
还有一个钟,我跟你提过的那种老式的钟。
马欢第一次见这种钟,钟摆不紧不慢地左右摇晃,时间安详地走着。
他想,这钟应该也很老了,到处是岁月的痕迹、烙印。也许,它比奶奶还老,比这个房子还老,比这个村子都老!
它还在行走,真是一个奇迹!也许,时间真的是永恒的!
马欢把灯熄灭,在床上躺下来,世界一下变得无比安静,就像一切都停止了。
不对,时间在走!它的声音是这样的,滴答!滴答!滴答!滴答!……
马欢做了一个梦,他坐在小学的课堂上,专心聆听老师的声音,老师说:“孝悌也者,其为人之本与。”
他没听明白,老师正要解释,下课的钟声却敲醒了,那声音是这样的,当!当!——
马欢一下惊醒过来,墙上的钟在敲,当!当!当!一共三下,那声音就像很久没有敲响过似的,嘶哑!干涩!
他拿起对了对时间,刚好三点。这钟真准!
原来这钟有整点报时的功能。
他闭上,静静地听了一阵,隔壁没有声音,世界没有声音。
他的眼皮越来越重,意识越来越模糊,突然,他像想起了什么,眼睛一下就睁圆了,身上的鸡皮疙瘩像热烈的掌声一样,一阵接一阵!
马欢想起了什么?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我可以猜测,你也可以。猜测只是想象,不一定是事实。
比如,他想起,他回到家一整天了,超过了24小时,他几乎足不出户,如果
这个老式的钟真的正常的话,他应该听见它敲响了不下10次,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凌晨3点的时候才第一次听它诡异地敲响。
我是这样猜的,你呢?
主要人物:
段林:本系列的主人公,老是沉默而本分的男人从一出场就带来接连不断的死亡……他的真实身份究竟是什么?
本系列最神秘的人物,本集中将初步派开池的真实身份。
沐紫(女):和男沐紫同名同姓的,和沐紫究竟有什么联系?
袁荃:有点灵感的,女生沫紫的好友,稳重阴沉,因为自己的灵感有了很大困扰,一度想要====。
贺晓岚:同为女生沐紫的好友,和袁荃、沐紫三人号称三剑客,看似轻浮的其实非常坚强独立,幼小时候的胎记突现,家里宠物警告性的吠鸣,是她得到的预兆。
叶南山:职业人,一直在家soho的男从住进新公窝的开始便陷入了声音的迷宫,自己为什么能在宣称隔音很好的公寓听到各种声音?看不见的五位邻居像个梦魔,困扰了他的心。
马楠:段林学校的学务长,严肃的教员,梦中偶然见到的一份名单,原本没有什么的名单却让他在几天后当真见到……是预告,是警告?
【第一章梦的征兆】
死亡是多少会有点预兆的事情,我想。而“死神”这种东西也应该是存在的,不过不一
定是以传说中挥舞着镰刀的黑衣骸骸的形态,“死神”可能只是一种预兆。
能够预告你死亡的征兆,或许就是死神。
八气岁的时侯我梦到过一个人,置身在一个幼小的我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置身于拥挤的
人流中,我看到了那个人一深邃的眉眼,犀利的五官,穿着黑色的外套,默然地站在马路对面。
醒来之后唯一记住的就是那个人的脸,非常好看的少年的脸,
不明白那个梦究竟代表了什么,情窦初开的、小女孩的我,甚至以为那是我未来白马王子的美梦,直到一二年后的某一天,某一个十字路口,某一个马路对面。拥挤人群中我真的看到那个少年的时候,沿着我的脊推骨窜起的不是兴奋,而是刺骨的恐惧。
忽然想起来,塔罗牌上穿着黑衣的那个人……是死神。
深邃的眉眼,犀利的五官,穿着黑色汁套的那个少年,夹带着一种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季
节的寒气与我擦肩而过,引起我一阵战栗。回过头来,却只看到穿梭于我身后的人流熙熙攘攘。
哪里还有那个人在?
“阿紫!你没事吧?”左、右两个女孩扶住中间忽然一个踉跄、差点跌倒的同伴,拥挤人群中,这三名女生的举动,倒也投有引起旁人太多关注。
“不……没什么,忽然有点头晕……”揉着自己的太阳穴,沐紫皱紧了眉头再次向身后望去。
“你在看什么?”短发的同伴顺着她的视线向后望去,对沐紫的目的完全不明所以。
“你有役有看到一个穿黑色外套的男生?”沐紫犹豫了一下,决定老实交代。不想旁边的同伴却像看傻瓜一样看着她。
“你开什么玩笑?这里到处都是穿着黑色外套的男生好不好?齐兰的制服就是黑色啊!”
脾气率直的贺晓岚拢拢自己齐耳的短发,忍不住大笑起来,笑声引起了周围人们的注意,其中不乏那些穿着黑色制服的齐兰的男生。贺晓岚是个相当的女孩,让人过目难忘。
袁荃却别有意味地搭上了沐紫的肩膀,沉声道:“老实交代,你是下是看上哪个人了?”
“啊!啊!真的?是哪一个?快点告诉我!你这家伙终于开窍啦?哪一个?”
哼了一声,觉得这样子站在校门口被人盘问实在丢脸的沐紫,忍不住快步向校内走去,
刚才那一瞬间的脊背发毛虽然压了下去,可是就像鱼刺一样埋在心里,隐隐地不安。
这里是有名的升学高中---齐兰。
几个月以前的齐兰还是只收男蛋的住宿式学校,不过现在却扩招了。前管理层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对齐兰的声誉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面对即将开始的新学期,原本从欠缺的学生成了新任管理者眼前最大的难题。
一筹莫展的新任管理者最后索性作出了一个大胆的改革:改变了原本单一性别招生的原则,破例着手女性学员。为了吸引女性学员的加入,齐兰在歪期的时候特意将校园开放三天,方便家长和过来审视环境。
毕竟是升学名校,冲着齐兰高达百分之八十的升学率,还是有不少家长买帐。由于女的加入,而勉强达到去年同期水平的招生计划上的数字,总算让新任管理者松了口气。
沐紫就是齐兰首批女学员之一,而今天则是齐兰新学期伊始的曰子。
“走啦.开学典礼就要开始了。”贺晓岚撩撩头发,周围的人流己经快要没了,门口就剩下她们三人,警卫正做手势要她们快点进去。
等到这最后三名进入之后,警卫按下按钮,黑色的铁门在三人身后慢慢合拢。
校长慷慨激昂说着齐兰历届的丰功伟绩及赫赫声名,并全力保证之前有关齐兰的,统统都是媒体胡编乱造、加油添醋的造谣
。
“只是前任校长个人的不良交易而己,与齐兰的教育质量丝毫无关,无论是以前、现在
还是未来,齐兰一直都是一间安全,尚学、治学严谨的高级中学。请各位新生遵循你们学长的脚步,努力向学,在齐兰度过愉快而有收获的三年”
接下来,就是新进教官的介绍以及各个处室的报告。
对于台上的发言,沐紫一个字也没有往耳朵里进,小心地调整着视线的方向,她在不着痕迹地四处寻找,寻找那个穿着黑色外套的男生。可是,直到开学典礼结束也没有找到。
“你还在找那个男生么?”典礼结束,领新书的过程中,袁荃打趣地看着一路左右张望的沐紫,笑道。
“真的那么帅?帅到要你找到现在?这下我也好奇了!”贺晓岚的话更是火上浇油。
国中同学三年的三个女生性格虽然不同,可是感情非常要好,活泼而时髦的贺晓岚,稳重到有点阴沉的袁荃,加上性格火爆,太妹一样有点男孩子性格的沐紫,构成了人们口中所谓的死党关系。
不过,也正是因为交往子年知根知底,阿荃和晓岚才会惊异一向大大咧咧、对男生没有
表露出特别兴趣的沐紫,会突然在意起一名只有一面之缘的男子。
“一见钟情?”贺晓岚打趣着,出人意料地,这句话惹来了沐紫激烈的反应。
“开什么玩笑?”揪着手指,沐紫低下了头。
对视一眼,对好友这样的反应做出了“可能只是丈斗舌羞导致”的结论,袁荃和贺晓岚彼此笑笑,不再拿黑衣男子的事情打趣沐紫。
齐兰的丑闻就是在宿舌被发现的,经过那场事件之后,警察的搜查、家长的不信任……太多的压力,使得新任校长不得不放弃了原本的住宿制,改用校车接送学生往来于市内与学校中间
这一举措虽然让学校的财政再度吃紧,不过,倒也让不少家长放下了心。
开学典礼,领书,领制服……一切做完之后,沐紫便搭校车和朋友一起回到市内,校车
负责将自己选择。
沐紫的家附近的巴士很多,一路算下来,从学校到回家也就一个半小时,还在可以接受
的范围内。
不过以后就要早起了……家里的老太婆是绝对不会让自己睡懒觉。居然把自己送到那种学校一天知道,别人的家长都纷纷把自己的孩子转校转出齐兰耶!自己家的老太婆居然拚命把自己往齐兰塞……
非但如此,那个家伙还说自己运气好,如果不是那补校长的丑闻事件,自己这种吊车尾的成绩,是无论如何也进不了齐兰这种名校的。
天知道,那种死过人的地方还会发生什么事情,今天这才第一次去,居然就碰到了只有
梦里才见过的男人……
心思慢慢飞到白天看到的男人身上,
沐紫想起那惊鸿一瞥的震撼---是的,震撼。
很多年以前梦里才见过的人,在多年后的今天居然活生生地出现在自己面前,你会是什么感觉?
完全没有什么罗曼蒂克的遐思,沫紫只是觉得恐怖
那个男人冷漠的目光犹在眼前,沐紫还清晰地记得,那个男人视线对上自己的那一刹那么
一寒意,冰到骨子里的寒意,让自己这样的人居然腿软到需要朋友搀扶的地步……
真的很不对头!
想到这儿,沐紫打了个寒战。
“肚子好饿啊……老太婆怎么还不回来?”看了看表,沐紫坐在沙发上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这个月的零用钱己经没有多少了,如果去外面吃的话,后半个月自己就什么事清也做不了了。
“都是老爸死的早。”撇撇嘴,沐紫自行到办箱里拿工一颗蛋,快定自己煎蛋吃。
沐紫家是单亲家庭,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抛下母女撒手归天的结果,就是不得不外出工作赚钱养活两人。
事业越做越大的母亲越来越忙,赚得钱虽然越来越多,不过给沐紫的零用钱却一直维持三年前的水平,而母女二人也一直没有搬家,始终住在沐紫记事起就居住的老旧房子里。
吃完煎得有点焦,一点也不好吃的蛋以后还是没有人回来,端着盘子,沐紫将盘子扔到水池就不再理会,经过母亲房间的时候她犹豫了一下,随即走进去,在梳妆台的抽屉里,越过一堆瓶瓶罐罐搜索了半天后,终于翻出了几张钞票。
将钱揣到兜里,沐紫随即离开。
离开的时候,沐紫故意将梳妆台上新买的几瓶乳液打翻。
“那张老脸,每夭画得和个妖怪一样,再怎么画也不会年轻”冷哼了一声,林紫抓起外套冲出家门。
阿荃关机,而晓岚的手机又一直拨不通,投办法,休紫只能油自一人吃了火锅,食物剩下了很多,统统泡在锅子里,那种臃肿的外观让沐紫原本茂盛食欲顿时无影无踪。
环顾四周,来吃火锅的大多都是家庭,要么就是情侣。
火锅是一种很能联络感情的方式,用一个锅子,感觉距离会在无意识中拉进,一种很亲密的感觉,所以沐紫从小就非常喜欢吃火锅,依稀记得爸爸活着的时候,家里每个周末都会吃火锅,非常热闹……
小时候的事情沐紫记不太清了,只是知道她的童年非常。那个时候觉得家里很小,挤挤的,她和爸爸妈妈一起睡,一睁眼就可以看到父母的感觉很好,可是……
父亲死后的家里只剩下休紫一个人,原本觉得拥挤的房间变得硕大,甚至会有种空荡荡的感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沐紫觉得她和母亲的关系越发淡薄了,从她脖子上第一次挂上钥匙,成为钥匙儿童的那天起么?
还是--沐紫想,她现在或许是在反抗期。
想要和母亲说话也找不到时间、找不到天,慢慢地两个也就命说话了。所以今天遇上梦里人的事情,沐紫也不知道如何找人倾诉,无祛发泄出去的烦躁,沐紫最后碑定去场杀几盘发泄出去。
和一般的女生不同,沐紫很喜欢格斗类的游戏,最早的时候,小沐紫就是靠不知从哪里翻出来的格斗游戏,度过最初的寂寞时光的。
沉浸在手指和反射神经得紧张中,时间的流动也变的特别快。
“啊!糟糕!忘了明天开始要早起了,”等到终于杀了个心满意足之后,口袋里的币也剩不了多少枚,“太糟了……不够搭出租车了”
将口袋里的币兑换也投有几枚大洋的钱少得可怜,看来自己只能坐公交车回去了。
耸耸肩,沐紫丝毫不觉得自己一个子搭夜车有什么不好。
向车站的方向小步跑去,腕上电子表的液晶屏上显示着“23:33”这个数字,让沐紫有
点着急,据她所知,这么晚还营运的公交车实在不多。
果然,沿途一辆公交车也没有来,伴随着希望的破灭,沐紫的脚步越来越慢,正当她慢
慢走到公车站的时候,却意外地发现了一辆公交车。
“等一下!等一下!”大声地喊着,沐紫匆匆忙忙跳上公交车,等到车子开动才想到一
个问题:自己居然看也投看这是哪趟车就跳上来了,若是正好开往自己家反方向,那该怎么办?
视线看到车壁上贴着的行车路线的时候,沐紫放心了:
自己有够幸运的!
这辆车经过自己家门。
不过……这辆车的行经点还真多啊……
望着长长的路线图,沐紫感慨着,自己原来没有注意到有这样一趟车么?
搞不好是夜间的班车。沐紫想起来,公共系统有时候为了节约资源,会将夜车合
并,路线长一些,反正夜间的乘客远比白天要少,合并公交车延长路线是一种节约资源、人力的方法。
可是这辆车……
皱起眉头,沐紫撇了撇嘴。车上人满为患的公交车她坐过,三三两两坐着开的公交车她也坐过,可是今天这辆这样的……
一个不多,二个不少,每个座位上都有人,役有一个人站着,车上下去人又上来人,总
是保持着一样的人数,仿佛对号入座一般地严谨人数,越发显得只有自己一个人傻傻地站
着.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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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噩梦到底要做到什么时候才会醒?我一边在洗手池拼命地洗着手上的血迹一边望着镜中苍白的自己。我很想知道这一切是真的,还只是一个噩梦?
我总是做噩梦,当然这和我的职业有关。我是一个贼。在梦里我总感觉背后有一双在死死盯着我,仿佛它的主人随时都会从背后将我扑倒,把我的双手紧紧铐住。不过我的梦里从来没有鲜血,我偷东西,但不伤人。我放在包里的刀不过是一个虚张声势的幌子,我只是一个贼,不是强盗更不是杀人犯,可为什么我会满手鲜血站在这里?
不是夸口,我做贼很有一套,不光有职业道德,也有我自己的原则。不偷首饰、不偷存折和信用卡,数量再少也只拿现金。偷的东西越少留下的线索也越少,本来我是不会失手的。
每次作案前我都会有详细的计划,这一次也不例外:我,不看名字我也能断定这家主人是一个年轻女性。这对于我来说不亚于一个双保险。
一切都十分顺利,一如我想象。一个单身的年轻女性的家,且女主人应该几天没回来了,客厅花瓶里的鲜花都开始败落了,这让房间里弥漫着一丝带着腐朽味道的甜香。出差或是旅游了吧?我奔向女人的卧室,在床头柜的第一个抽屉里发现了零零散散的几千块钱和无数张的购物卡和信用卡。这是个。照片里她搂抱着一个男人,露出甜蜜的笑容。可是这些与我无关,为什么后来变得不可收拾?
我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他,是照片里和女人相拥的男人。
原来杀人一点都不难。我以为我会害怕,可是当我将手中的刀用力插入他的胸口,却丝毫没有迟疑。我用身体死死地压住他,我们的脸那样接近,我能清楚地听到他的喘息,我看着他的脸一点点失去血色和生气。一个生命就这样消失在我面前,我却早已经忘记了害怕。
我把尸体放在浴缸中,然后小心地用毛巾擦去了地板上的每一滴血,还将屋内的一切尽量还原成我进来前的样子,只是那张床,我还是没有勇气接近。从始至终我都远远地避开它,那个让我恐惧的根源。
就在两个小时前,我把抽屉里的钱装入口袋的瞬间,突然感觉到一股寒气,就像在噩梦中谁在背后盯着我一样,全身的毛孔一下子炸开。我猛地转过头,卧室里的除了那张大床什么也没有。可当我想转身离开时,那种背后发麻的感觉却始终没有消去。我抽出刀慢慢靠近床,我的心里一直在大喊:“别傻了,这里不会有人。”可是手还是慢慢揭开了铺在床上的被子。被子里什么也没有,我坐在床上狠狠吐了口气,满身都已汗湿。
一切都是注定的,如果没有耽误那短短的几分钟,就没有后来的一切。
他拿着箱子打开门走进来,我来不及想便躲到了床下。我透过床单和地板的缝隙看着他的双腿来回徘徊,清晰地听到他沉重的喘息,还有他抓头发的沙沙声。他大声咒骂着一个女人的名字,似乎陷入地狱一般绝望。可是这些都没办法让我集中精神,因为我感觉到了比面前更大的恐惧。
一如我刚才所说,我感觉背后始终有人在注视着我。那种目光爬过让人发麻的感觉越来越强,可是我根本不敢转过身,这矮床也不容我有转身的余地。我的肩膀已然顶到了厚重的床板,为了不被人发现,我尽量把双腿蜷起,身体弯曲,后背尽量地往后靠。可是来自背后的可怕感觉却越来越强烈。我能感觉到背上有力量在向我压来,那不是真实力量却沉重无比,我能感觉出我的呼吸比床对面的男人更乱,我强烈抑制着想从床下冲出去的冲动,不知什么时候我将刀紧紧地握在手中……
到底是他先向床底走来,还是我先从床底冲出去?我不再去想这些,毕竟无论怎样都只会是一样的结果。不过,看到他死去的样子我突然觉得解脱,刚才一直压在后背上压力也消失了。
我杀了人,却如释重负。镜子里我的脸色如常,身上依然整洁。我面对镜子拉了拉身上印着“报纸派送”的马甲,做了一个练习以久的职业笑容。
在我离开的时候,我发现了那个男人带来的大皮箱是空的,很。
我脚步平稳地走在小区里,向朝我走来的保安露出微笑。可就在我要走出小区大门的时候。有人从背后将我扑倒,把我的双手紧紧绑住。
那天一直到了公安局,我才看到自己的马甲背后有什么。蓝色的马甲上印着一双清晰的血手印,说不出的恐怖。我的不住地发抖汗,因为我终于明白,当我躺在床下的时候,到底是什么在注视着我,在轻抚着我的后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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