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风很大……红衣服少女站在不远处,朝他微微笑:“你难道不想我吗?”
豫文急急的回答说:“想,当然想了!”话未说完,整个人扑过去,那少女笑,低头看看自己的脚。
她一双秀美的红色小鞋漂浮在半空中:“这里,是山顶啊,你怎么这么傻,难道那天的事情,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吗?”
豫文没有回答,因为已经踩空,掉下山崖。
第01小节
他梦中醒来,又是一身冷汗。
“为什么要做这么莫名其妙的梦呢?”自言自语,接着起身去。瞥一眼夜光闹钟,才半夜一点多钟,豫文叹气,近来这个梦变本加厉的折腾起来。
不如明天找个师父看看,别是惹上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接着躺在床上,他这样想,闭上眼睛。
一秒、两秒,他把眼睁开。
睡不着了,怎么会睡不着了!他是从来不会失眠的。
而且……什么声音?有人在哭!豫文很想依照每次受到这样的惊吓一样用被子蒙上头,狠狠的睡去,可是这回不灵,很久,他还是能听到那哭声,清楚的往耳朵里灌。
算了,他火气上来,把被子一掀,下了地,朝有哭声的地方窜过去。
“你……”
隔壁房间的角落,那个红的少女蜷曲着身子,悲切的哭着。豫文愣了,不知道该怎么做,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仅仅在又一个恶梦里。
“你不要哭了……”他刚刚开口,少女抬起头来,雪白一张脸,额头上鸡蛋大一个窟窿汪汪的滴着血。
这张脸……巨大的恐惧袭击了豫文,他大叫一声然后不费吹灰之力的倒下,从此人世不知。
※※※
雪白……一片,我在吗?他这么想着,看到一张嬉皮笑脸。“哥,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在自己屋里还会摔倒,幸亏我那天早上灵机一动去看你,否则你不早挂了。”
弟弟阿风依旧是阳光着脸,说:“得,别起来,妈叫我监督你直到好了为止。”
豫文在心里想,我是谁?
我叫豫文,是个外企公司的职员,今年二十六了。除此以外呢?弟弟,家里人……还有……
阿风还喋喋不休的说:“……哥,妈一直在担心你啊,我说,你有点问题了,这么多年连个女朋友都不找,还莫名其妙非得一个人租间两室一厅的房子。我要过去住你还不让,你是不是头大啊?”
豫文已经扶着墙自己站起来,窗外是一树又一树的新绿,他一回头,肩膀后面是弟弟的尖下巴:“看什么呢,哥?”
“春天来了。”豫文慢慢,而且无比认真的说。
第02小节
玉亭把头发梳的高高,对着餐厅的玻璃好好照一番,如此这般,她定下心,这次一定要把那个死鬼解决了。
慈云寺,大殿门口。
“师父,你一定要帮我解决了。”
和尚开始双手合十,后来不耐烦了,头摇得好像波浪鼓:“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我根本不会捉鬼。”
“和尚怎么能不会捉鬼呢!你不要见死不救!你要是不帮我我就不走了。”
和尚被缠的无法可施,道:“女施主,魔由心生,只要你心中无鬼,是绝对不会有事的。”
“你在变着法儿骂我是不是?你一个出家人,怎么……怎么……”和尚见她说到一半,忽然住口,两只睁的贼大,不知道盯着自己身后什么地方。“阿弥陀佛。”
念了一声,趁机溜之乎也了。
剩下玉亭,傻呵呵的笑着,盯着刚进寺院的一个年轻人。
“恰恰正好是我梦中情人的形象啊。”她自语道,“我得过去瞧瞧。”
※※※
豫文本来从不拜佛,不过最近奇异的事情出的太多,便来寺院看看。在这香烟袅袅的慈云寺,他感觉自己出奇的平静。
很久,没有这么静了,他深吸一口气,真恨不得永远留在这里。不过不可能,手机响了,他边走边接。
“好,这个事情我知道了,跟他约在……下礼拜一吧,就这样。我下午赶回公司去,你先顶着。”
挂了,他摇头苦笑,为了那个不牢靠的饭碗,真是一时都不得轻闲啊。
他并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被人观察上了。
玉亭盯了她心目中的“帅哥”很久,还是不能鼓足勇气过去搭讪,怎么办呢?正无计可施,无意中瞅见大殿柱子后面,露出一片瀑布一样的长发。
看上去好像某个女孩,也在那里姿势暧昧的窥视。
呵呵,有战友了,她高兴的过去,打算拍拍她肩膀,交流一下,毕竟女孩子之间比较好说话。大咧咧过去,一句“你好”到了嘴边,却愣住了。
不折不扣的愣住了,柱子后面没有,但是……有一头长发。
一头飘在空中的长发,乌黑并且顺滑,如果长在哪个女孩头上,都是一件令人羡慕的事,可是令人遗憾的是,谁也没有。那头发就在空中飘着,肆无忌惮的飘着,直到最后,玉亭感觉自己的双手正抚摸着那水一样的头发,发稍从自己的肩膀上洒下来。
“啊!”她吓得坐到地上,周围的游客被惊动了,有一对老夫妇过来关心的问她怎么了。
“头发,头发!”
老太太爱怜的说:“你的头发真好啊,姑娘,一定是十分爱惜吧。”
好?玉亭经常觉得自己的头发发黄,发质也不见得好,不过现在,她再摸一摸,从头上垂下来的发,真是好的不得了了。
她暗叫一声苦,明白是刚才那鬼头发长到了自己的头上了。
怎么办啊,怎么办?已经有个大麻烦了,现在又添了更大的麻烦!她完全不顾形象的咬着嘴唇,十根手指掐到头皮上……接着,好像做梦一样,看了好久的那个帅哥蹦到她面前来,关切道:“你没有事吧?”
这个有点不好意思了,看其他人的目光,都以为自己跟他是一对儿吧,不能这么没尊严的,玉亭心里说,不过脸上已经傻乎乎的笑开了,人家来扶她,她就趁机站起来,人家跟她说话,也只是怯怯的什么都答应。
豫文没见过这么傻乎乎的女孩,而且好像早就认识他似的总含着笑。
刚才听见尖叫的时候,望过去只是看到了她那一头长发,那头发看上去,让他有一种软软的感觉,好像那发稍曾经千百次掠过脸颊的熟悉。
不自禁的过去,扶她,却在对方的脸上看出了陌生。
也没什么,请她吃饭吧,他对自己说,因为跟她在一起的感觉,很温馨啊。那边玉亭的脸早像个小苹果一样,暗地里掐掐自己,对自己说不是做梦。
嗯……对,不是做梦,要勇敢些。
这样的认识了,是福还是祸呢?
第03小节
公共电话亭,阿风用自以为很潇洒的拎着听筒。
“……对,妈,那个告诉你一个爆炸性消息,我哥恋爱了!……我说真的,别激动啊,他可真是有眼光啊,我那个未来的嫂子长得真是,尤其是一头长发,都能去做广告了。”
他身后,过了一条街,落地的玻璃窗里面,豫文正跟玉亭对坐着吃西餐。“瞧瞧你的傻样。”豫文笑道:“吃的像个小花猫一样。”
玉亭愣呆呆。
“你怎么了?”豫文在她眼前晃了晃。
玉亭笑,露出只有一只的酒窝:“没什么,第一次看你这么开心的笑。”
“难道我以前没笑过?不会吧,没想到你这么缺乏发现美的。”
玉亭道:“你以前也笑,不过从来不是开心的笑啊。”
豫文刮一下她鼻子:“你是不是想启发我,是你给我带来了快乐啊,小迷糊,吃完没有?电影快开演了。”
两人付了帐相拥而去,完全没注意餐厅角落里还有一对男女,一直静静瞅着他们的背影消失。
“你看见了?那是咱们班的豫文啊!还带着一个女朋友。”女的说,声音低低的。
男的道:“我认出来了,那个女的长的瞒漂亮,这小子有眼光。”
女的道:“他一向是有眼光啊,像以前林佩……”
※※※
电影院里,大屏幕上一部悲惨的爱情剧,玉亭哭得一塌糊涂,偏偏不承认。豫文握着她手,哭笑不得道:“你没哭?我的袖子已经没的看了。”
身边玉亭忽然不哭了,脑袋歪在他肩膀上。
丝丝的长发滑下来,痒痒的……豫文含笑转过头,屏幕照过来的闪光下玉亭赫然也在看着他,一对乌黑滚圆,有血滴下来。
“你……”豫文愕然,再一看,玉亭五官已经全变了,额头上那个斗大的伤口,那么的似曾相识,还有头发,软软的……
玉亭开口了,声音有点嘶哑:“你难道不想我吗?”
豫文火燎了一样甩开她的手,玉亭的指甲不知何时变得又尖又长,他只觉得手背一疼,再看多了个血红的抓痕。“你倒底怎么了?”他怒道,站起身,直弄得后面的小青年大声骂街。
玉亭,此时没了声音,倒在座位上,头发遮住了脸。
豫文瞅着她,一时间视线和脑子里只有她,有什么不对劲,他对自己说,不过不能丢下她不管啊。“玉亭!”他拦腰一抄,把她抱了出去。
※※※
厨房,玉亭在忙,炒菜,嘴里哼着歌。
“盐……盐没有了!”她熟练的打开左上角的柜子,一个男人的头颅探出来,不怀好意的笑着说:“做饭呢?好香,你好久没在家了。”
玉亭白他一眼,道:“你少废话,把盐给我。”
男人的头缩进柜子,不一会儿嘴里叼着调料瓶子出来,玉亭拿了瓶子接着忙,男人的头便一跳到灶台旁边的桌面上,盯着她。
“谁这么有口福啊?是刚才那个男的?”
玉亭想起刚才自告奋勇去买主食的豫文,就是一笑,说:“是啊,他是我男朋友,你别乱来啊。”
男人的头一皱眉:“他知道我的事情吗?”
玉亭板着脸道:“有必要吗?你算老几?”
“我?我这么告诉他,说我叫张真,是前年刚刚死在这间屋子里的房客,玉亭小姐的男友。”
男人头说着说着尖叫一声,因为玉亭狠狠的给了他一锅底。
“我告诉过你少废话,我不知道上辈子倒了什么霉,竟然租了这么一间倒霉的房子,怪不得当初谈歪期这么便宜,因为这里死了你这么一个家伙!你死了就死了,非得阴魂不散,还缠着我。”
张真一个脑袋滚来滚去,喊着:“死了也不是我的错,如果我活着一定会追你,让你当我的女朋友的!虽然现在晚了点儿,可也不错,我还剩下一颗头呢,你瞧瞧,我够不够帅?”
玉亭一脚把他踢到角落里,说:“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别再缠着我!”
张真碰到墙上,头一下子破了,腐败的脑浆滴下来,眼珠子变得鲜红,声音也改成了嘶哑:“玉亭,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玉亭看那样子,心里怕了,但是有股力气让自己毫不犹豫的说:“你少废话,别来惹我!”
怎么会这样呢?胆子大了,还是……门响,是豫文回来了。玉亭不再思考,毫不犹豫的跑过去,就要投入他怀里,冷不防豫文身后闪了个瘦小的人影出来。
豫文介绍说:“这是我的老同学,刚才在街上碰见的,一起吃饭吧。”
玉亭答应了,虽然有点失望,不过……“他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她这么想着,回厨房整理菜肴。
剩下豫文和莫灵脑袋凑到一起。“你看到了吗?她有什么不对劲吗?”莫灵摇头说: “现在还不能确定,不过这间屋子……”
豫文吓一跳,道:“怎么了?这间屋子有问题吗?”
莫灵点头道:“没错,这间屋子里阴气很重,一定死过人,而且到现在阴气还没有退,八成是还有个厉鬼。”
豫文道:“我说怎么那么不对劲呢,幸亏今天碰到了你。咱们可是老同学,你一定要帮帮我女朋友。”
莫灵又点头,刚要从兜里掏什么东西,玉亭突然跑回来。
她头发乱蓬蓬,瞪着 )
1.
糖纸紧紧包裹着糖果,是因为它担心别人会伤害糖果,亦担心糖果会伤害别人。
2.
那时,唐芷、季小果还有我是最好的姐妹,我们从读幼儿园到上小学一直形影不离,就连去厕所也是结伴而去。我们还曾想过要桃园三结义,可惜附近并没有桃园,结义的事情也只好作罢。
所有我们那个年代的女孩儿做过的蠢事,我们都做过,比如收集糖纸和冰糕棍。冰糕棍没什么好说的,收来收去就那么几种,但糖纸不同,五花八门各有千秋。那时最好的糖纸的一种金色和黑色条纹相间的、揉起来哗啦啦响,据唐芷说,那是一种奶油和巧克力混合的味道。
糖纸是我们唯一的财富。每当做完功课没事的时候,我们三个就会把各自收藏的糖纸拿出来,互通有无。要是看到一张大家都未见过的糖纸,我们就会千方百计绞尽脑汁地得到它。唐芷就曾为得到一张糖纸,而偷了***妈裤兜里的零钱。虽然她因此遭到一顿毒打,但是当她在“晒宝会”上亮出那枚糖纸时,在同伴惊羡的目光里,她的脸上荡出从未有过的和温暖。
那几乎是她最都喜欢。
后来不知为何,大抵是在唐芷的去世后的那个冬天,大人们开始禁止我们收集糖纸,我们所有的宝贝都被扔进了垃圾堆,对此我一直有一种错觉,觉得那个冬天下的雪都是彩色的,眼花缭乱,糖纸一般。
好在那之后的不久,我们也都对那幼稚的嗜好产生了厌倦,转而去收集是她唯一的亲人。
中学的时候,唐芷像一个皮球一样被轮流寄养在各种亲戚家里,零用自然也少得可怜,但她仍旧省吃俭用地收集糖纸,一有新的糖果面世,她总会第一个吃到,并且自豪地在我们面前炫耀。可惜,那些童年的羡慕的目光,早已变成了青春期少男少女们那苛刻的嘲弄。
但她依旧不知悔改不懂与时具进,这种执着的嗜好不仅令她成为同伴的笑柄,还使她发育成一颗真正的皮球,唐芷变成了一个孤独而忧郁的胖子。那时她总是一边嚼着不知名的糖果一边跟在我和季小果后面,嘴里含糊不清的嘟囔着:“你们不要了我了吗?不是说好了吗?你们怎么不要了呢?”
她就像个不肯长大的孩子,弄不明白“时过境迁”的真正的含义。
上一次见到唐芷,是在九年前,那是我南下读书的前一天晚上。她将我带到她叔父家的地下室,当时她住在那里。她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吃力地蹲下来,从肮脏的床下扯出一个纸箱子,里面整整齐齐地摆着各式的糖纸。
“挑一张你最喜欢的吧,算是临别礼物。”她慷慨地说。
我心有不屑,表面上歪意推辞:“不用了。这都是你的宝贝。”
“没关系的。”她把胖乎乎的手伸到箱子底下,扯出一张金黑相间的糖纸,正是哗啦啦响那种,亦是她曾为它遭毒打的那种,她说:“这个送你。”
“我不要!”我突然觉得很生气,从小学到高中毕业,将近十年的时间,她怎么能对一件事物如此长情如此忠贞?她念念不忘牢牢抓住的是童年的快乐?还是某种埋藏在心里的仇恨?!这真是难以理喻!我气呼呼地甩门而去。
但是,在我抵达一周后,却收到了唐芷的信。信里只有一张糖纸,金黑相间的,哗啦啦的。在收到那张糖纸之后的一段日子里,我总是做金黑相间的梦,梦里充满了哗啦啦的噪音。
后来在和季小果的通信中,我知道唐芷也曾寄糖纸给她,亦是金黑相间的、哗啦啦的。
3.
的时候,我们也从未提起过她。她就像儿时被大人扔掉的糖纸一样,就算曾被我们当作最大的财富宝贝着,可追究还是被抛弃在了记忆的尘埃里。
我如何也想不到,再次见到唐芷,竟是在季小果的葬礼上。那时我和季小果都已经为人妻、为人母,我们都在里的卡片。我们保持着儿时的亲密,类似的生活境遇让我们有许多共同的话题,甚至,我们各自的儿女亦是要好的玩伴。
季小果死的很突然,且不明不白,她的家人对此讳莫如深,我亦不便过多的询问,只知道她是食物中毒。葬礼办的很简陋,很安静,甚至都没有见到普通葬礼中那种嚎哭的场面,每个人都很沉默,似乎生怕一张口就会泄露出什么惊天的大秘密。
季小果的儿子大抵还不明白的死亡对他究竟意味着什么,我刚带着女儿文文到达现场,他便拉着她钻进他的卧室,两个小家伙也不知在窃窃私语说些什么。
葬礼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唐芷来了,她一走进,我就马上发现了她,她实在太引人注目了,因为她太胖了。她穿着一身金黑相间的连衣裙,那可怜的裙子几乎用尽所有的力气努力包裹着她肥胖的身躯,我一直担心她只要稍微用力咳嗽一下,那裙子就会在一声“吱啦”的脆响里裂成参差不齐的布条。幽禁在裙子里的她,就像一粒包裹在糖纸里的奶糖,白花花甜腻腻的,太阳一晒,就会发出温热的腥甜。
她看了我一眼,里洋溢着不合时宜的亲密,就像小时候一样。她似乎一直停留在我们的糖纸时代,她看我的眼神,就像我们从未经历过二十多年的岁月洗礼,那种单纯的热情,令我毛骨悚然。
“我们又见面了。”她说话的时候,嘴里有一股温吞吞的奶糖味儿。
“是。你还吗?”我客套着。
“嗯,还好。一直挂念着你们。我们一直是好姐妹,是吧?”
“嗯。”我言不由衷。
对话进行到这里,似乎已经没什么好说的了,这样的气氛令我觉得自己被埋进了一朵棉花糖里,一种软绵绵的窒息感直压心头,我努力寻找着话题:“呃……你还收集糖纸吗?”
该死的,这应该是我最不想提及的话题。
果然,唐芷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她的脸因了兴奋而变成粉红色,她伸出肥嘟嘟的手,拉开随身背包的拉链,里面哗啦啦地全是糖纸,那些糖纸和她的颜色一样,金黑相间,哗啦啦。她抬起肉咪咪的眼睛,笑着:“嗯。你看,这包里全是我们最喜欢的糖纸。”
“我……”我努力压抑着心中的不快:“我们不是子了……”
“可他们是。”她指了指文文和小企:“你看,他们就像我们小时候一样。”
“不!”我有些失控地大叫起来:“他们和我们小时候一点都不一样!”
唐芷愣愣的望着我,里闪过一丝黯然,她慢慢地从包里捏出几片糖纸,三下两下折成一朵金黑相间的花,然后虔诚地将它放在季小果的墓前。
“你,我,还有小果,我们说好一直在一起的,我们说好要做彼此最亲密的家人,拥有只有我们自己才知道的小秘密,就连大人们也无法干涉。”她很认真地望着我:“你们不要我了吗?即便我成了一个孤独又可怜的胖子,你们也不要了我吗?”
你们不要我了吗?
4.
每次见到那种金黑相间的糖纸,我总是要做噩梦。梦里的天空是金黑相间的、房子是金黑相间的,连所有人的衣服都是金黑相间的,走起路来哗啦啦地响。
“哗啦啦!”“哗啦啦!”
心烦意乱。
我心烦意乱地从梦中醒来,那些哗啦啦的声音依然存在。那聒噪的声音从梦里一直延续到这漆黑静谧的夜里。我疲惫地坐起来,轻轻扭亮床头灯,灯光外的夜黑压压的沉,那声音是从女儿的房间传来的,哗啦啦、哗啦啦,还隐约搬着她的小声嘟囔。
我猛地推开门,发现女儿穿着金黑相间的睡衣,就像一枚包裹在糖纸里的瘦弱的水果糖,她坐在床上摆弄着卡片,那些卡片密密麻麻铺了半张床,卡片背面全部是金黑相间的条纹。她看到我,轻轻翻开其中一张,看了看卡片中图案,又看看我,像个正在占卜的小巫婆。
“文文,你在做什么?你的睡衣哪来的?”
文文说:“小企送的,小企的是一个阿姨送的。”文文边说边护住那些卡片,仿佛那是她最宝贝的东西。
“你对这卡片就这么着迷?!大半夜不睡觉偷偷摆弄这些东西!”在梦中酝酿的无名怒火一下子爆发出来。
文文怯怯地说:“你看,我再多3张,就超过小企了。”
“从今以后你再也不许弄这些东西!”我掀起床单,房间里立刻下起金黑相间的雪。
“妈妈坏!”文文大哭起来:“小企的妈妈死了,没人管他了,所以他的卡片超过我了!妈妈也要死!我也要妈妈死!”
我的脑子里炸雷一般闪过葬礼上那个阴郁的身影,小企!小企!
“以后不要再和小企一起玩!”我大吼道。
“为什么?!”文文固执地站在床上:“因为小企的妈妈死了吗?你和小企妈妈不是好朋友吗?”
“不许就是不许!小企不是好孩子!”
那个晚上,我发疯一般将文文身上的睡衣像剥糖纸一样剥下来,连同那些可恶的卡片,一起扔到了垃圾堆。
文文哭得惊天动地,一直叫嚷着“妈妈***”一类的话,听得人心里生生的疼。
自此,文文和我疏远了许多,她不再像以前一样一回家就叽叽喳喳说着幼儿园发生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她变得很沉默。每当我去幼儿园接她的时候,都看到她和小企在一起,他们一起用怨毒的眼神望着我,仿佛我是抢了他们至宝的强盗。
而我竟也变得有些怕她了。怕她的眼神、怕她靠近、怕她递给我一切东西,哪怕是在她钟点工刘姐教唆下不情愿倒给我的一杯水,我也推得远远的。
我怕她,就像怕一只不懂是非没有人性的小动物。
刘姐劝我:“一个孩子,自己的女儿,你至于吗?她都跟我说了,那天说出那样的话她也知道错了……况且,一个孩子,她懂什么啊?她懂什么生啊死啊的啊……”
我望着刘姐,一字一句地说:“正是因为她不懂什么是死,才让人可怕。”
“你整天胡思乱想什么啊!”
“我没有胡思乱想!我就曾经……”我嘎然而止,捂着自己的嘴,生怕那句话会喷薄而出。
5.
我的思绪时常在停留在季小果的死亡事件上,并且就在那里嘎然而止,我不敢继续想下去,害怕得出某个可怕的结论。我一直不敢承认那个可怕的结论和唐芷有关,直到那天我在幼儿园门口见到了唐芷那棉花糖一般的身影。
她依旧穿着黑金相间的条纹,艰难地弯着腰,正在对文文和小企说着什么。
我的心顿然提到舌根,急忙奔过去:“唐芷!你怎么在这里。”
“哦,我来看看小企。”她热情地笑着:“这是文文吧,和你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呢!”
文文羞赧地笑着,献宝似的拿出一个类似集邮册的东西:“这是唐阿姨送给我的!里面是全套的卡片!”她看到我不悦的眼神,急忙将那集邮册藏在身后:“其实不是全套,还少一种的,那种很难收集到。”
“别担心,阿姨以后每天买那种方便面给你,总有一天会收集到的。”唐芷轻轻拍拍文文头。
“唐芷,你这是……你不该惯孩子们这毛病的。”我愈加不满了。
唐芷直起腰,微笑着:“我们小时候不是也……”
“不要再提我们小时候!”我有些愤怒地打断她。
“你到底怎么了?我们小时候不是很快乐吗?”她有些委屈道:“那些一起收集糖纸的日子,不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光吗?那种拥有共同的秘密亲密感情,不是这世上最美的感情吗?我不懂,为什么你们都变了……你们都变了……”
是快乐,但是这快乐的背后,有一粒痛楚的蛀牙。
“唐芷……不是我们变了,而是你没有变。”
“唐阿姨。”小企一本正经地打断了我们:“你不是说带我去参观你收藏的糖纸吗?”
“是啊!”唐芷甜腻腻地捏捏他的脸。
小企充满向往地说:“我也要向唐阿姨收集糖纸一样收集卡片,这样等我长得像唐阿姨这么大了,也能办一个展览了,卡片展览。”
“唐芷,你要办糖纸展了吗?”我问道。
“是啊。”唐芷高兴地笑道:“在这一届的糖酒会上。”
“我也要像唐阿姨一样!”文文不服输地叫道。
小企阴郁地说:“你不能。”
“为什么我不能。”
“因为***妈还活着。她会成为你收集卡片的绊脚石。”
6.
文文开始偷偷拿我放在抽屉里的零钱了,为了她那张没收集到的卡片,就像小时候的唐芷一样。不同的是,唐芷为了收集糖纸而吃糖,买珠还椟的傻事她舍不得做。文文舍得,文文买了那种方便面后,直接抽出卡片,然后把面丢进垃圾箱。虽然我不让她收集卡片就是不想让她总吃那种垃圾食品,但她这种奢侈的行为我更是无法容忍。
我把家里所有的零钱都收了起来,并且不再给她零用。这将我们母女之间本来已经缓和的关系变得愈加紧张了。
有一次,刘姐在离开前悄悄将我拉到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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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廿三梦
梦,每人一个人都做过,有些人甚至声称梦境成真,为何会出现这种现象呢?
我想,得先从一个生理现象“信息传递延时”说起,这是一个得到科学界认可的的现象。当人看见、听见、闻到、摸到、感觉到某些东西时,身处于某个陌生环境时,或经历某件事情的时候,这些感官信息会分别传递到负责思考的大脑,和负责记忆的小脑,注意是分别传递,而不是同时传递。
如果大脑先于小脑收到信息,或大小脑同时收到信息,那很正常,不会有任何特别的感觉。但如果小脑先收到信息呢?那么大脑收到信息时,会再从小脑中提取记忆,因而造成似曾相识的歪象。
在此,我不得不再说一个现象,同样是得到科学界认可的,那就是“记忆修补”。储存于小脑中的记忆并非完整的,而是非常零碎,就算是十分重要的事情也不可能记清楚每一个细节,因为人脑不是电脑,时间会使这些细节变得很模糊。
有人做过一个有趣的实验,过通伪造照片,串通测试者的家人及朋友,告诉测试者一段发生在他小时候的虚歪往事。甚至蒙骗男性测试者,告诉他小时候是被父母当女儿养大的。测试结果是,几乎所有测试者都把虚歪的内容当成事实,甚至在知道这只是个测试之后,还坚称这段虚歪的往事真实发生过。
读者亦可自行做个测试,方法很简单,和朋友聊起往事时,你可以自己编造一些虚歪的细节,例如那天某某穿怎么样的之类,甚至是之前某次聚会中一个朋友没有出席,你硬说他有出席。只要你态度肯定,又说得合情合理,并能说出每一个细节,大部分当事人都会信以为真。
综合以上两种现象,得出的结论是:当人遇到某些事情时,如果小脑先收到信息,大脑便会误以为这件事情曾经发生过,但又想不起是何时发生,而且在合理的情况下,这件事情在之前是不可能发生,例如初次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这时候,大脑就会对不完全的记忆进行修补,修补的结果往往就曾经在梦中发生过。
由于个体差异,某些人是特别容易出现“信息传递延时”的现象,因此这些人经常会以为自己梦境成真,这是科学界比较认可的解释。
另一个解释比较悬,但也有科学界的支持,只是支持率不高,并有不少质疑的声音。
大灾难出现之前,大多数动物都会做出反常行为,例如之前的南亚海啸,在灾难发生前很多都会往高处跑。这也许是动物的一种原始的本能,它们能预知灾难发生,并逃到安全的地方。
人类也是动物中的一种,因此人类也有可能拥有这种预知能力,只是在进化的过程中,人类过于依靠工具,因而包括预知在内的众多原始本能都退化了。但某些人却仍在某程度上保留了这种能力,并以梦境的方式表现。
然而,有人对此提出质疑,认为动物之所以能知道即将发生灾难是因为它们拥有敏锐的感官,能从大自然的细微变化中洞识异象,例如地震前的微震,风暴前的气象变化等。因此,所谓的动物预知本能,其实只是敏锐感官的一种具体表现,人类通过科学技术也能做到预知天气地震等事情,这并不算什么神奇力量。
关于梦境成真的解释就只说到这里,到底那种解释才是正确,只能由读者自行判断了,下面说一个我亲身经历关于梦的故事。
我家族的先人遗骨是安放在政府规划的坟场内,父亲与伯父们出钱买了个坟位建阴宅。阴宅不是密封的,而是建得像袖珍庙宇,装有先人遗骨的宝塔就放在里面,拜祭时能钻到里面上香。
虽然现在实行火葬,但当地政府的政策是强制殡葬改革前入土的先人,只要安放在政府的坟场内就不用再折腾,所以我家的先人大多都能保住遗骨。
每年清明重阳,所有家族成员都会去拜祭祖先。前两年的,大伯娘说前些日子经常梦见我奶奶,梦中看见奶奶泡在水里,不停说很冷。这样的梦做多了,她就来祖坟看看,打开宝塔后,发现里面很潮湿,祖先的遗骨都能擦出水。南方清明前后是霉雨季节,发生这样情况并不稀奇。
大伯娘是快七十岁的人,都能闻到棺材的味道了,所以并没有太多忌讳,等到天气转好,就把祖先的遗骨都取出来晒干,然后放回宝塔里。之后,她就没梦见奶奶了。
首先,我要说明一点,这些都是大伯娘说的,不排除有邀功的成份,但说全部都是她胡扯出来,似乎有点过分。毕竟以她的辈份及年纪没必定拿这种事情开玩笑,所以我认为这件事多少有点可信性,虽然她可能有点夸大,但奶奶报梦的事情应该是真的。
鬼魂在肉体死亡后,依然与肉体有一定联系,并且非常留恋肉体,如果肉体受到外力影响,而让鬼魂感到不适,寻求后人帮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当然这种不适只是一种心理上的不适,但对鬼魂来说,所谓的“心理上”与活人的“实际上”没多少差别。
鬼魂需要寻求帮助,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干扰人的大脑使人看见幻觉,而白天因为受太阳辐射的影响,鬼魂的影响力非常有限,要干扰人的大脑比较困难,所以只能在晚上。阴雨天也可以,但一定要云层非常厚,因为不但可见光能影响鬼魂,肉眼看不见辐射能量也会产生影响。
可是,晚上见到鬼魂,就算亲人的鬼魂也会把人吓坏,所以奶奶没有用这种方式向大伯娘求助,而是在她睡着的时候干扰她的梦境,也就是所谓的“托梦”。如果只是偶尔一两次梦见已逝的亲人也许不会让人在意,但次数多了,谁也不会什么也不做吧?
作梦是一种很奇妙的现象,虽然我们经常会作梦,但内里的玄机却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弄懂,也许你今晚的梦境中会暗示明天彩票的开奖号码,但隐晦的暗示,你能领悟吗?能的话,后天你就百万富翁了。
[档案廿三结束]
在前头的糊里糊涂的话
昨天我打开电视,突然想起很久以前那个戴着酒瓶底镜片的姑娘,曾经也坐在这里看过来着,那是我的同桌,小南。她现在大概忘了吧?很正常的。
就像我,现在也记不清楚很多事情。
曾经跟雀儿剧一样。”可能是吧,但我觉得原来就是如此。
其实我每天都会见到很多人,说很多话,做很多事。这些事情里面有对也有错,倘若我都记得,那么也就不要活了。能快乐的方法是尽量忘记一部分,保留另一部分。而我,很惭愧,我忘记的往往是应该保留的那一部分。所以我很苦恼,为了各种八杆子都打不着的事情苦恼,这样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的思维开始混乱,也开始越来越不耐烦,有人这时候告诉我,写日记吧,把你的经历写下来,给自己看,有好处。
我才不管有好处没好处呢,但是我真的写了,这个充分证明人说的和做的是两码事。等我真的可以看自己涂的零零散散的笔记的时候才发现,其实我没有故事。
那其实全是别人的故事,好像白开水,但是又不是全无味。我在其中像一个倾诉者,自己对自己倾诉。我对这个不能说不满意,一般说来被倾诉的那个对象总觉得自己比对方好些,这是很微妙的。我企图使自己变成一个局外人。
奇怪,有一天我忽然想。无论我走路,说话,吃饭,抑或是睡觉,世界,其他人,都可以在我的眼前,就是没有我自己,我一转过身来,我的影子就不见了。
第一章、关于春天,是的,那是一个春天
春天的开始,天气是干燥的,我由马路边走到学校去,身上穿的是学校发的藏蓝色制服。对面几个推着一辆大车走过来,其中一个瞧了我一眼。我满不在乎的笑笑,自以为很潇洒,然后就是继续。
继续我的,我好像一直是生活在学校之中的。
我的班主任是一个很令人舒服的人,高高大大的,虽然他看我一眼会令我不自在,但是说实话我是很希望被人注意,那天是我第一次穿那件制服,紧张和新鲜是同时存在的东西。“老师好。”我说。他好像很惊讶:“嗯,这个是刚发的制服?”我说是。
客观的说,藏蓝色很适合我,我平时很少穿寂寞的黑或是浅薄的蓝,我害怕过分寂寞或者是盲目的乐观,整个人经常在这两种情绪间摇摆,所以藏蓝色是最好的。我对颜色只有最浮浅的认识,那只是一种本能。在我的认识中黑色永远不能给人带来温暖,正如白色总可以带来一片空白。藏蓝色是一种神秘的颜色,那近乎是一种静穆的无聊的感觉了。
我到操场去,我们班的哥们儿们在踢球,我看他们奔跑和流汗的样子,边看边爬上双杠,翻过去,头朝下,把身子挺直。双手抓住支撑双杠的杆子,松开,再握紧,再松开,再握紧。就这样一次次大头朝下的往下掉,最后一次时,我的头发尖搭在下面的土地上了,一只蚂蚁正不紧不慢的从不远处爬过。
我没死,我对自己说,我还没死呢。
对于死我不是没有概念的,比如我那个从美国回来的爷爷,他百病缠身的时候,躺在很高级的病房里,所在一片雪白中看着我的样子,充满的童真和肃穆。
那天我也穿了件白外套,去看他,让他苍老干巴的手握了我的手。他已然很老,耳朵也聋,跟他说话要拿出雷公的实力来,而我不想费劲,只是闲坐,对他点头。那个时候听说他挺有钱,我的叔伯兄弟蜂拥而至时,我在楼道里无意见听到三婶对四婶说:“他们家那么有钱,还来争什么!老头子的遗产就应该分给咱们几个。”然后等她们两个走远,我才敢过去,感觉像偷人东西的贼。
她们口中的老头子我爷爷,正绽放着糊里糊涂的笑脸在热情的儿孙中。我本来以为自己挤不过去了,不想他竟冲我努了努嘴,要我过去,拽了我手他便不再笑,安静下来。
再后来他就走了。我很诧异,按理该有个回光反照什么的,可是他没有。他是宁愿走的糊涂吗?这个我打算将来死了再问他。
他把所有的遗产都留给我,我一个。我的堂姐小雯本来急需这钱好出国留学的,一切没有之后她就急了,她说了很多句:“为什么你从小就受宠,为什么就你们家有钱,为什么爷爷就照顾你。你配吗?”我什么也没说,对她鼓着腮帮子笑。接着就走了,走的远远的。
她说的对,我既不是爷爷的长孙,也不是小辈中最小的,与他的接触只限于握握手,互相大眼瞪小眼的看一看,真不明白他怎么这样对我,把大笔的财产连同亲戚们的怨恨都一古脑过继到我的名下,没留一丝一毫给旁人。后来每想起这个我都大惑不解,有一天晚上做梦又看到了老头的眼神,笑眯眯的,原来很狡猾。醒来我叹气曰:“这老家伙是决计要把麻烦全部留给我了。”
我不缺钱花,爸妈是他们行业的佼佼者,每年有将近一半以上时间呆在国外,二室二厅的房子我一个人住,他们放心,有我信誓旦旦的保证。在他们眼里我是个好孩子。
也许我真的是个好孩子?这念头让我发笑,我还真就笑了,头发在地上抖三抖,蚂蚁早爬的远了,我眼前出现一块藏蓝色的布。那其实是一条裤子,穿在一个女孩子身上。
我头上脚下的站好,她就在我面前,她很尴尬,我同样,但是没这个必要,我们是同桌,所以我说:“几点了?”“我……我没有手表。”小南说,“你,你可以自己看。”我想起自己左腕上的防水手表,看了看,再对她笑着说:“嘿嘿,我都忘了。”“嗯。”她说,很拘谨,“你那样子,玩双杠,多危险呀!万一摔到脖子,那个……那个……”“也没什么不好,那样我就有机会身残志坚了。”我说,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跟她走回教室去。我们之间有半米的距离,有一种女孩子是让你不敢和她靠的太近的,再说她也不是那种能让我想入非非的女孩。
现在许多八十年代的小作家把学校的生活写的多姿多彩,其实学校的生活在我看来平淡的很,哪里有那么多可回忆的,可纪念的,美好纯真的。也许是我没有情趣,也许是我的班主任演讲的太多了,总之我是很少看到欣欣向荣的风景。
一天又一天,我没有看到什么所谓的素质机,可以看闲书,可以大街小巷的乱逛,就是不大可以念书。虽然我的一天一天也是一天一天的过。
英语老师把成绩分为几等,我恰好在“不可救药,这样的哭了,我很诧异,并且在笑。如果这是激将法的话,我想,他错了。如果不是,那么他不怎么可以救药。我是这么想,同时认定了自己的可悲。
小南是我座位周围唯一的女生,我们渐渐混得很熟,一早我上学来的时候,往往就会收到她红着脸递过来的一打纸,然后热血沸腾,怀着激动的心情马上抄一遍交上去。我的手法很高明,在抄的基础上也做了一定的变形与发展,不加以研究,根本看不出是属于copy.剩下的时候,我也和她聊。基本都是胡吹大气,瞎嚷嚷一阵,偶尔我也问一句:“怎样,还听吗?”她会点点头,于是我直白呼到口干舌燥,跟她说再见。
她和我道别,说话的声音非常小,像她的直径不足三毫米的字。我打趣说她应该去搞微雕,她依旧符合着笑。那时我知道她家里困难,但是从不给她些什么,偶尔说起我占的一些便宜眉飞色舞,她很信以为真。这至今令我汗颜。
有时候我也想,她是不是喜欢我或者我是不是会喜欢她。但是这在当时确实没什么希望,虽然谁都明白不能以貌取人。她不漂亮,甚至有一点丑,又不会撒娇,又不会打扮。女生们没有什么人肯做她的密友,除了有一个人,后来她和她很快形影不离。
我想雀儿和小南成为朋友的理由和我是一样的。
学校组织我们去云蒙山,山路很陡,胆小的女生有的在吊桥边就不敢走过去。我一路上闷声不响的埋头苦爬,不久也就到了山顶。还是初春,山顶上小溪的尽头是块巨大的冰,又脏,又凉。到达了极点又怎么样呢?我想,于是下去。下山也不容易,因为陡。我看见小南和雀儿正上来,她们身后的都停下了。“上面没什么好看的。”我说。
雀儿笑了一笑说:“还是亲自看看的好!”和小南上去了。
那是雀儿上高中以来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我很清楚那句话的纪念意义。曾几何时我们很要好,可是那是个什么时候呢,我想她也不记得。
坐车回去的时候我注意到雀儿带了顶粉色的帽子,挺好看。车上我和兄弟们打牌,还喝了不少啤酒,老师可能看到了,可能没看到,不过没管。车晃的很厉害,啤酒泡沫撒出来,幸好我穿的是藏蓝色的制服,这颜色禁脏。
第二天,我向雀儿借钱。“我不借给你。”她笑着说,“因为你是不会还的。”仔细想想我是向很多人借过钱了,还了没有想不起来了,她既然那样说了,充分证明我信用度的下降。一直以来我身上都是不带钱的,我不带钱基本上是为了在学校附近那几个太保面前理直气壮的说:“我没钱。”没想到想要诚实也是要有代价的。我失望的回到自己的位子,感到右眼皮跳。
所谓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又所谓好的不灵,坏的灵,古人的经验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但是我总是见到棺材才落泪的。
接下来的早晨上学的路上,我骑车撞到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很结实的中年人,他二话没说,只是用行动表示了他的愤怒。
事实证明人是结实的,虽然我四肢着地在马路涯子上呆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我既没有内伤也没有骨折。从旁边停着的面包车玻璃上我照到自己两眼乌青,嘴角咸咸的。周围的为数不少的人在静默的看着我,于是我就笑了,拍拍身上的土,推着砸坏了的车,慢条斯理的去上学。
我自然迟到了,迟到的很彻底。我去的时候第二节课刚打上课铃,是班主任的课,他家依照惯例把我堵在门口问:“你——怎么了?”“啊?”我说。
“眼睛怎么了?”“青了。”“怎么青的?”我又“啊”了一声然后说:“踢的,我被人踢了一脚。”教室里开始宁静了几分钟,笑意就荡漾开去了,各个角落里开始有好像是窃笑的微微响动,接着是,哄堂大笑。
可惜这个时候只有我一个人想哭。
这是一场闹剧,真的。我后来戴上一副有很宽的黑框的眼镜,直到最后眼圈恢复原样。之后,我竟然很长一段时间不能适应不通过玻璃看这个世界的方式。
第二章、关于,坐在我身后的女生,她们是很有意思的生物
日子好像超级市场里的方便面,不换汤也不换药。当我决定不再吃方便面而改吃面包的时候,雀儿和小娜并排占据了我身后的两个位子,我的身后开始了有两个的时代。
我看来她们是班里最的两个女生。
只论眉眼的好坏,小娜还要更些,我透过她的青春痘也看得出。我很想跟她们说话,课间的时候她们甚至没离开自己的位子,但是我不行,我跑出去了,盘算着如何搭讪。
接下来是一节自习课,那就是我的自由课,所以我回过头来,甚至没有“你好”一类的开场白。“我给你们讲个,这是唯一可以肯定的事情。而雀儿笑了,这叫我诧异,这个故事我自己尚且不清不楚,从她的眼光可以看得出,她一个字也没有听。
“什么呀,我一点也听不懂!”小娜说。
我也不在乎,接下来的体育课我踢球,发挥得很好。
我听到雀儿跟小南谈论《红楼梦》,插嘴道:“还是贾宝玉好呀,身边那么多美女。”小南从一堆卷子里抬起头说:“可是他真正喜欢的还是只有黛玉一个。”我实在不以为然。
我的车坏了,放学出校门,59路车由打尘土飞扬的马路中央开过去,跟在那后面,我追。
我奔跑的步子很大,书包在后面一上一下的颠,我听得到里面的文具互相碰撞的声音。追了近一站地,公共汽车进了站,很多人上去了,却没有谁下来。我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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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说人生如梦,我说梦如人生
我如愿得到了剧组重点新排的舞台剧《红楼梦》中宝玉的角色。
我叫袁华,今年已经二十六岁,入团三年从来没有挑大梁演过主角。舞台剧的世界太狭小,但我若连这块狭小的天地都闯不出去,又何谈我心底走向大荧幕的野心?
所以从两年前我得知相关剧组即将组建开始,就筹划起了一切。
我锁定的目标是我们的团长何曼丽。
曼丽曾是团里资格最老也最有权威和影响力的演员,退居二线后专心搞起了政务,把一个原本快要撑不下去的话剧团做得风声水起。
我最大的敌人是和我一起入团的演员徐秋。他有着优美的容貌和动人的声音。眼中时常透着忧郁,可偶尔笑起来又是那么天真直爽。有时候我看着他,忍不住总会想起leslie,那个随风而去的男子,纵使倾城绝代,可惜这世界容不下太干净的人。
徐秋和我一样落漠,但他并不在意。只要有剧本有角色,他总会很认真的钻研表演。我之所以把他列为敌人,是因为全团最适合演贾宝玉的男演员只剩我和他了。其他人不是年纪偏大,就是气质太野,完全没有宝玉年轻俊美和浊世清流的气质。就连曼丽都几次三番在我和徐秋排舞时拧着眉心神情严肃的思量着择取。
不要看曼丽今年已近五十,作为一个美女,作为一个当演员的,保持容颜是天经地义绝无置疑的事情。所以曼丽的容貌依旧美丽,只是眼角的鱼尾纹会不小心会透露她真实的年龄。至于她的身材——我经常在床上抚摸着她的身体真心实意的赞美:你比那些姑娘还迷人!
曼丽总是笑着抱住我吻。
哦。没错。我勾引了她。
曼丽的丈夫实在是个没什么情趣的男人,一个摄影师,每天架着长枪短炮往深山野林里跑,一个月难得在家几天,曼丽不气闷才怪。
终于有一天晚上,我把她带回家,在家中的钢琴边,我粗暴的吻她,撕破了她的。我想她是很快乐的,她毫不挣扎,反而配合的倒向那架烤漆钢琴,发出一串串撩动人心的杂乱音节。
我闭上在她体内纵横的时候,忽然想起了徐秋。
那个眼中永远带有忧郁但时常又露出天真神情的男人。
如果他知道我做出这种肮脏的事,会怎么看我?
有天曼丽突然告诉我,她准备跟她丈夫离婚。
我一时有些惊讶。因为我不确定她是真的迷恋上了我准备跟我过一辈子哪还是只是厌倦了她无味的丈夫?但我作出很高兴的样子抱紧她喊:
“太好了!”
曼丽满意的踮起脚尖吻我,艳红的唇膏在我嘴角留下鲜红的印痕,仿若新血。
据说曼丽毫不留情的把自己的外遇告诉了摄影师,摄影师痛苦的跑进了长白山。一纸协议书,终结了他们十九年的婚姻。
我以为终于得到了曼丽,得到了她的支持和她的人脉关系网,但很可惜,还有一个人挡在了我的前方。
章雨是曼丽的儿子。去年十六岁。正值青春盛美的年华,他长得跟她母亲一样漂亮,人很聪明。我一直有些怕他,因为有次我在家跟曼丽偷情时,瞥到窗口有一双充满惊讶、愤怒和仇恨的漆黑眼睛。我当时鬼迷心窍般的反而越战越勇,曼丽被我折腾得浪荡无比。完全没想到,这双的主人竟然会是曼丽的宝贝儿子!
于是当我第一次正式见到章雨时,我知道我有麻烦了。
章雨往我脸上吐了口口水:“不要脸的贱男人!”
我擦擦脸,身旁的曼丽已经面色铁青。
“小雨——”她带着埋怨斥责自己的儿子。
“就是因为他你才和爸爸的对吧?”章雨怨毒的眼神如魔咒般至今在我脑海里徘徊不去,
“我诅咒他!我要他不得好死——”
好几次我从睡梦中惊醒,满身冷汗。
如果章雨仅仅是在梦中折磨我,我想我不会做到后来那一步。
那天,我和同事为了新剧在舞台上排戏,曼丽也在下边观摩。我正激情昂扬的时候,忽然听见头顶上方传来阵阵低沉的响声。我刚刚抬头,身子被猛的扑了出去。
“——徐秋!”我惊惶失措的抱住趴在我身上的男人,“你没事吧?!”
天花板上的吊灯居然砸落下来。幸好徐秋救了我。
“没事。”徐秋爬起来拍拍,我才发现他的袖子染成了血红色。
“还说没事!”我紧张的把他扯下台,“快去!”
“被砸伤的么?”外科的医生有双诱惑人的凤眼,往上轻斜,好看也有威严。“怎么这么不小心?”他责怪着我们。
我只能尴尬的笑笑不作回答。
我的眼神不停的在被我瞪得很是无奈,最后,他为了报复,竟然对徐秋说:“你男朋友真关心你!”
我的脸刹时红了——“你、你胡说什么——”
徐秋竟然笑了。
我难得看见他笑,笑得这么开怀、这么好看。不禁盯着他贪看他的笑脸。
“好了。”包扎完伤口,“下次小心。”
“喵~~~~”
一只白色的大猫自说自话的走进来,蹲在的腿边,突然间它回头看我,那双碧蓝碧蓝的眼放出的光芒令我全身上下止不住的战粟!
徐秋没有问“医院还能养猫”这种该问的问题,反而问:“是公猫还是母猫?”
轮到惊讶了。他看看白猫,摸了摸下巴:“这么说来——我还真不知道你是公是母耶——”他顺着白猫冰冷的视线看向我,眼中露出一丝疑惑。
“走吧!”我拉着徐秋就逃。“幸好没骨折!”
逃跑前我听到似乎在对猫讲:你说他们俩要是没啥暧昧我可不相信……
真是胡扯!
我恨恨的在心里骂那个:胡扯胡扯胡扯!难道我关心徐秋喜欢看他笑,就能说明两个男人间有什么不清不楚的关系吗!切!
当前最重要的,是怎么对付章雨!
我拉着徐秋离开舞台时,分明看到黑暗的门后有一道愤恨的眼神直勾勾的定在我身上。
我不会错认这个眼神的。
全世界会用这种怨毒眼光x我的,只有章雨。
我决定反击。
不仅是因为他企图谋杀我未遂,也是因为有他在,我就不可能完全得到曼丽。得不到曼丽,我就没有任何赢取重要角色的机会。忍不住看了眼身边的徐秋,他也正看着我,看得我蓦地心头慌如鼓捶。
机会终于来了。
曼丽为了弥补我和章雨之间的关系,特意准备了一次旅行。
但我分明知道,这趟旅行是场死亡之旅,不是我死,就是他亡!
我把一切都安排得天衣无缝。
我偷偷在章雨的牙膏内注射了一种氰化物。早晨,当曼丽发现章雨横尸床上悲恸得无法自制时,我趁去洗手间拿毛巾的机会换了套无毒且用过几次的洗漱用品,并且放了一只还残留着毒物的小瓶子。
随后报警。
警察毫无收获,几番侦询后得出的结论是:自杀。
难怪,章雨自从父母后的精神就有些不稳定,行为偏激,这是很多人可以证明的。甚至还有人说他有严重的恋母情节,总之,自杀是最合理也最方便的结案理由。
我陪着曼丽度过了她人生中最黑暗的一段日子。
当她从昏天黑地的痛苦中走出来时,我知道,我已经捉住了这个女人。她从此以后再也无法从我手心逃脱了。
我如愿以偿的得到了男主角的角色。
当团长宣布角色分配时,我注意了下徐秋。他演的是秦钟,应该说这个角色分配得很合理。秦钟出场虽不多,但却是全剧中唯一一个在相貌上压得过宝玉的人。似乎,他们还有些暧昧关系——我慌忙摇头,我想哪儿去了?
徐秋的神情有些困惑,但很快露出一抹略带深意的笑容看向我,惊得我立刻又别转了头。
新剧开始排练。我演得很投入,大家都充满激情。曼丽满意极了,连徐秋也经常向我投来赞赏的目光。我不禁有点飘飘然,我完全没有对自己谋杀了章雨感到愧疚。在我看来,我的行为,只是自卫。
然而,意外偶尔总会光顾我们。
曼丽病了。
因为伤心和过度操劳,她胃溃疡发作,住进了医院。
我又碰到上次帮徐秋处理伤口的。
“好好休养一段日子就可以康复的。”带着令人舒缓的微笑稍解了我们的焦虑。
我知道曼丽住院引发了一场不小的轰动。她可是个名人,何况年届五十的她依旧漂亮充满吸引力,尤其是看到我和她亲密无间的关系后,更是引来许多女人羡慕妒忌的热论。我甚至能在医院外一家小酒馆里听到我们的八卦。
因为每天都往和一个长得不错的年轻人一起吃饭。
他们俩之间的气氛很好。
一瞬间我很羡慕他们,什么时候我能和徐秋这样对面而坐,坦然的相互?
看来是不可能了。
我苦闷的喝了口洒。我和曼丽的关系已经公开,不少人在背后对我指指点点戳我的痛处。但我不在乎,想往上爬,总要付出点代价。
回到医院,正巧遇上徐秋从曼丽的病房内出来。乍然相遇,大家都有些尴尬。
“你来看曼丽啊?”
“嗯。”
“哦。那我送你。”
“……好。”
我和他默默无言的并肩同行,送他到医院门口,徐秋突然对我说:“演完这出戏我就要走了。”
走?
走去哪儿?
对着我迷惑的眼,他解释:“北京有家话剧团想请我去。我想我该给自己多一些机会。”
“……”我伊伊哦哦的吐出几个音,完全没听清楚自己在说什么。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徐秋要走——他要离开剧团——他要离开我——
我很快冷静下来。
“你说的剧团是不是这两天在我们团观摩的xxx话剧团么?”我记得领队的年轻女子似乎很喜欢徐秋,名字好象叫李娜。
“嗯。”徐秋望着公车过来的方向。“她说有一部戏几乎是为我量身定做的。”
“呃。”我点点头。心中立刻有了计划。“明天晚上有空吗?”
“嗯?”
“到我家来。”我的口气不容置疑,“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跟你说。”
“——好。”
公车缓缓的远去。我抽出一根香烟,还未点燃,便已捏碎。
我准备了一打啤酒,一瓶安眠药,一瓶迷药,一只铁锤、一把尖刀、一只结实的大麻袋和一捆麻绳。
我想我失去理智了,有些东西我根不知道有什么用,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明知失去了理智还放纵自己的行为?
外边下起大雨。我开始担心徐秋会不会依约来访?
门铃轻响,我飞快的开门。
“来晚了吗?”他的眼中有抹歉意。
“没事。”我咽了口口水。徐秋的发稍面孔全是水珠,看起来格外诱人。
我拧了热毛巾给他擦,看着柔软的毛巾与他的肌肤做着亲密的接触,我忍不住想:这块毛巾我会收藏一辈子的。
“不?”我转身从冰箱取出啤酒。
“嗯。”他坐在沙发上。接过酒瓶,问,“你说有重要的事找我谈?”
我的心窒了一下,坐在他的对面。认真的讲:“我不演主角了。让给你演行不行?”
徐秋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和失措,他急忙解释:“不是为了这个原因——”
我不耐的打断他的话:“你演主角吧,推掉的环境不比北京差,机会也更多——”
“袁华!”徐秋皱着眉叫我的名字,“真的不是这个原因——”
我激动了,站起来喊:“那你要怎样才不走?”
徐秋的双手捂住脸孔。惆然叹息。
我明白了,我终究是留不住他!
我又取出一瓶啤酒,这瓶酒里我事先放了安眠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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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一个人口超过一亿的大省中,每天都会发生一大堆以现今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因此公安厅秘密成立了一个小队,专门负责处理这些诡异事件。
因为小队的存在与政府反封建反迷信的宗旨背道而驰,所以公安厅对外从不承认有这样一个小队,甚至连大部分公安干警也不知道有这个小队。
小队原有成员五人,他们的代号分别是:力士、灵犬、鬼瞳、天书以及队长天机,即是我。在某次事件中,力士英勇殉职,上级命我寻觅人选填补其空缺,经过多番挑选,我终于为小队带来了一位新成员——玲珑。
档案一 病毒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落在崭新的街道上时,只有掘指可数的几名清洁人员在辛勤地工作。突然,有一个清洁人员发出惊恐的尖叫,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原来她发现了一名衣衫褴缕的年轻女子倒卧在草丛之中……
这是一条新规划的酒吧街,刚旺起来就在一个月内接连发生四宗强奸案。我们有理由相信这四宗案子是同一人所为,因为受害者有很多相同的特征,施暴手法亦非常相似,更重要的是受害者在事后均昏迷不醒,而且莫名其妙地出现溃烂。
这宗案子上级非常重播,原因是第一名受害者已因为严重溃烂而死亡,另外三名受害者恐怕也将会在一个月内相继离世。因此,原本的强奸案已经变成了奸杀案,这年头不出人命的案子是没有人会在意的,不过一但死人了,上级多少也会有点紧张,要是让媒体曝光此事,恐怕会有不少官员惹到麻烦。而且,酒吧街牵涉到不少人的利益,如果因此而生意受损,也是这些人不愿意看见的。
我们得到案件的所有资料,受害者是四名二十二至二十五岁的白领丽人,全都身材娇小,肤白如雪,打扮入时。
受害者皆是晚上独自到酒吧街消遣,次日被发倒卧于附近的草丛、后巷楼梯间及停车场暗角。被发现时衣服均被人粗暴地撕破,身表有多处明显伤痕,明显曾经受到性侵犯。让人费解的是,受害者身上有多处粉碎性骨折,而且并非受钝器敲击所致,极有可能是凶徒在施暴过程中造成。能以徒手造成他人多处骨折的人,其臂力必定非比寻常,绝非常人能做到。
受害者的伤势虽然非常严重,但尚不致命,可是她们在事后均昏迷不醒,而且身体更莫名其妙地开始溃烂。从受害者体内取得的精液样本,经化验后竟然检查dna,似乎并非人类所有,因此我们精液受到未知物质污染。而从案发现场及受害者身上收集得来,疑似是凶徒遗留下来的毛发皮屑等物,同样验非人类所有的dna。因此,不排除凶徒在施暴后,曾使用了某些未知的化学物质消灭证据。
医院方面怀疑凶徒在施暴前曾对受害者使用了过量的麻醉或破坏神经方面的药物,致使受害者在事后出现长时间昏迷不醒的情况。但对受害者的为何出现溃烂现象则无法解释,检查不出原因,当然也无法医治。
综合以上资料,我们怀疑凶徒是个体格强健,臂力惊人的大块头,极有可能经常到健身中心煅炼。鉴于一切有力证据皆受到严重破坏,以及受害者在事后出现的各种状况,不禁让人怀疑凶徒是个高知识分子,可能在化学或医学上有一定成就,至少是能经常接触到受管制化学物品的化学或医学系统从业人员。
因此,我们推断凶徒也许是的麻醉师及麻醉药品的管理人员,又或者是化学物品经销人员,甚至是化学研究人员。我们把调查的重点放在健身中心,凡是经常出入健身中心的人都调查过一遍,与医药及化学有关的人士更是直接请进审询室“协助调查”。然而,我们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并被投诉了近十次后,仍然一无所获,不但没揪出凶徒,反而接到第五名受害者的消息。
上头给我们小队施压,因为此案已不能再拖,媒体方面的压力非常大,一但被戳出来,首先受罪的必须是我们小队,上头肯定会把我们推出来当替罪羔羊。因此,我们只能兵行险着,放出诱饵引凶徒自动现身。
要找个二十来岁,身材娇小且肤白如雪的女警来当诱饵并不难,难就难在如何保护诱饵。因为在引诱凶徒的过程中会出现很多未知的情况,而且胡乱出击可能会打草惊蛇,所以纵使有大队人马待命亦是枉然。因此,我们必须挑选一名有一定自保能力的女警,然而身材娇小的女警能有多大自保能力呢?这就是问题所在。
“由我来当诱饵吧。”说这话的是玲珑,我们小队的新成员。她是我从警校里挑选出来的,出身于武学世家,自幼习武,虽然外表像个高中生,但却能从容不迫地击倒三个教官,这就是我选择她填补力士位置的原因。
虽然由玲珑当诱饵,在问题上我不用太担心,而且她的身材小巧,肌肤白嫩,与受害者的外表特征吻合。但是,在农村长大的她,衣着品位实在与“时尚”对不上号。她的打扮比较保旧,就算那天她穿着一身古代的侠女装出现在我面前,我也不会觉得惊讶。
然而,鬼瞳却扬言只要花一个下午就能把初入社会的玲珑打扮成一个时尚,至于实际效果如何,今夜自会知晓。
入夜后,我和灵犬及两名持有配枪的便衣小张和小赵先在酒吧街里作事前准备,虽然能要求上头调配更多警力,但对诱捕行动来说,人多并非好事。
接连发生的奸杀案早已被人私下流传,但一来官方并没有承认,二来媒体未作任何正式报道,加上真正的知情者不多,而且在酒吧街的老板都要求员工刻意隐瞒,所以此事只被人当作茶余饭后侃大山的谈资,没有人当真,也没引起广泛关注,更没对酒吧街的生意产生太大影响。
华灯初起,夜幕低垂,三三两两的酒客或驾车驶入酒吧街的停车场,或从公车、的士中步出,相继进入各大小酒吧、ktv或disco内。如果告诉他们,这里已经接连发生了一宗奸杀案、四宗强奸案,也许男性会稍微感到惊讶,而女性就算不立即打车回家,也会紧紧依偎在男友结实可靠的胸膛之上。
我们穿梭于各间主题不一,但同样人头涌涌的酒吧之间,几个小时过去了,并没发现什么可疑的人物。最后,我们在一间聚集了有不少白领的清吧中坐下。
这间清吧装修得很有小资情调,悠扬的轻音乐回荡耳际,虽然人不少,但并不吵闹。表面上,聚集于此处的都是些高收入的知识分子,但他们心中所想的都是寻找一夜激情,高雅的外表所包裹的是燃烧着欲望之火的丑陋心灵。
我们选择这间清吧并非存心猎艳,而是因为据受害者的亲友交代,受害者在遇害之前似乎都来过这间清吧。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息,我们无心猎艳,却成了猎艳的对像,坐下没多久就有不少女性对我们有兴趣。也许是因为我们四人都是老练的干警,身上自然流露出一份刚阳之气,以致引来狂蜂浪蝶。
我和小张、小赵对此倒没什么所谓,与美女闲聊交杯也不是什么坏事,而且在这种场合如果四条汉子呆坐一块,并频频拒绝催促鬼瞳,并抱怨没把天书抓来。
虽然灵犬没说出口,但我知道他心里想什么,他不喜欢这种思想较为开放的女性,在他心目中,只有诗雅那种用情专一的女子才会让他心动。可惜,让诗雅心动的并不是他。
大概十二点的时候,鬼瞳才跚跚而来,虽然她的衣着性感入时,但鼻梁上架着的墨镜却让人有种怪怪的感觉。这也没办法,因为摘下墨镜后,她那失去眼球的空洞眼眶就会显露于人前。
跟在鬼瞳后面的是一位让人眼前一亮的美艳少女,紧身恤衫配上火辣的超短裙犹如一团烈火,点燃炎夏的夜空。她就是玲珑,如果不是鬼瞳提醒,我根本不敢相信几小时还像个村姑一样的小,此刻竟然能打扮得如此性感。
玲珑没有走近我们,甚至没有跟我们打招呼,直接独坐在吧台前,要了杯芝华士加绿茶。我想,她一定没喝过这种饮料,应该是鬼瞳教她点的。
玲珑刚坐下就有男士搭讪,开始时她还会有点紧张,但警校的课也不是白上的,很快她就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与陌生人有说有笑。然而,这一夜,我们却白忙了,虽然有不少男士主动接近玲珑,但并没有我们要找的人。
我们一连三晚都待在这间清吧,别人在这里猎艳,我们也在这里等待猎物。然而,到底我们是猎人,还是凶徒眼中的猎物,这必须要等到凶徒出现那一刻才能知道。
“已经是第三晚了,他真的会上钩吗?”灵犬说着往嘴里灌了口红酒。
我笑道:“少喝点,喝多了可会超资的,要是阿公不给报销,就得自己掏腰包了。”
小张也笑了,说:“自己掏腰包可没什么,要是把事情搞砸了,也许连饭碗也保不住。”
小赵点头称是,拿起一杯可乐说:“我们还是喝可乐吧,年纪大了,不敢再了。”
张赵二人这几晚都是喝可乐,他们滴酒不沾可不是因为年纪大,还没三十岁的人,说自己年纪大只不过是开玩笑而已。他们不喝酒的原因,是因为他腰间藏有配枪,抓不到凶徒也许会挨骂,但喝醉酒把配枪弄掉,挨的可能是纪律处分,甚至连饭碗也一起弄掉。
我细细品质着杯中的红酒,徐徐道:“今晚是周末,人员的流动量大,是做坏事的最佳时机。也许,今晚会有活干,之前的……不都是发生在周末吗!”
小张说:“有活干就最好,要是再添个倒霉鬼,我们的日子可不好过啊!”
“鬼瞳她们来了。”虽然人还没进门,但灵犬已闻到她们的气味了。果然,没多久鬼瞳跟玲珑就一前一后步入清吧,和之前一样,鬼瞳走过来坐在我旁边,而玲珑则装作不认识我们直接到吧台前独坐。
因为是周末,所以客人要比平时多。经过两晚“实习”,玲珑的表现让人很满意,再加上她不俗的外表,很快就成为全场的焦点。这种状况让我喜忧参半,喜是如果凶徒就在混在清吧的客人之中,他一定会注意到玲珑;忧是玲珑已成为众人的焦点,凶徒也许会因此而不敢接近她。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接近凌晨两点的时候,清吧里的客人逐渐减少。大数客人都达到了到此的目的,借着酒劲与陌生的异性亲热地相拥离开,或到其中一方的家里,或在附近的酒店留下一段刺激的回忆。剩下的客人大多都形单只影对酒自怜。
何为孤独?不是身处荒郊的独居者,而是置身于人群之中,却连一个倾诉对象也没有的可怜人。
我和鬼瞳等五人在这种冷清的场合特别显眼,因此我把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打算就此结束今晚的行动。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瘦削的年轻人拿着一杯威士忌坐在玲珑身旁的椅子上。
这个年轻人其实很早就来了,并在坐一旁注意了玲珑很久,但他一直都没有与旁人接触,而且他身形瘦削,与我们推断拥有健美先生般强壮躯体的凶徒相距甚远,所以我们一直都没怎么留意他。
灵犬突然小声说:“他身上的气味很怪,虽然他喷了古龙水,但我还是闻到一丝淡淡的腐臭味。也许,他是个经常与尸体打交道的人。”
什么人经常与尸体打交道呢?是法医、还是殡葬人员呢?虽然不抱什么希望,但这个年轻人是这几晚唯一一个值得注意的人。
玲珑与年轻人聊得很投契,似乎她也发现对方的不寻常之处。我通过藏在她耳孔内隐形听筒下达指令,示意对方有可疑,不妨作进一步行动,并表示我们会紧随其后。
玲珑似乎早就打算作出进一步行动,我刚下达指令,她就与年轻人离开酒吧。因为她的衣领暗藏着微型麦克风,所以我们能知道他们的对话。而且凭借灵犬的鼻子和鬼瞳的“眼睛”,他们就算驾车到郊外赏月,我们也能轻易找到他们。
玲珑刚步出酒吧,我们就立刻跟上去,因为灵犬拥有灵敏的嗅觉,所以我们并没有跟得大紧,一直保持在他们视野范围之外,并以玲珑身上的微型麦克风了解他们的情况。
玲珑:“你要带我到那里啊?利奥(leo)。”利奥是年轻人的英文名,存心猎艳的人是不会告诉对方真实姓名的。
利奥:“前面有个公园,环境挺幽雅的,我们过去坐坐。”
玲珑:“那种地方蚊子多得会蜇死人的,有什么好坐啊,不去!”
利奥:“你去到那里就知道有多有玩的。”
玲珑:“不要,我不要……”
鬼瞳以灵眼观察他们的情况,对我们说利奥强行拉着玲珑往公园走,但她暂时应该不会受到伤害,拒绝只是为了迫使对方露出原形。可是,利奥所表现出的体能与他瘦弱的外表并不相符,看来今晚的功夫没白费。
酒吧街附近有个小公园,因为是新建的,而且这里不靠近住宅区,所以白天也没几个人,在这凌晨时分更难觅人影。在这种地方,别说是强奸,就先奸后杀,继而肢解弃尸也不易被人发现。
然而,从微型麦克风传来的声音判断,在这本应不该有人的地方,却意外地有人在此守候。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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