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人物】
段林:故事的主人公,一开始看起来只是普通倒楣男子的他,越到后面身世越发不简单?是受害者?是终极boss?且看亡灵书最终回为您揭开他的身世!
沐紫:看起来坏坏的美少年,却意外的是个好人,替外甥女死去的他乃是一名活死人。
张晓亮:撞到陌生女子开始就陷入了一系列谜题的员警。
汪澈:张晓亮的妻子,钢琴家,在故事的开头遭遇了悲惨的事故。
王一函:警察局的法医,解剖过上万尸体也不畏惧的人,在这一集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
舒佳:谜样女子?
段润之:段林的外公,原本身分只是普通的守坟人,谁知这一集里却被揭发了他的真实身分——
【楔子】
永远不要拿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第一章】盗墓夜惊魂
世上三百六十五个行当,盗墓也是其中一种,做为小偷的分支,盗墓也是偷盗;与普通偷盗不同的是,盗墓盗的是死人的家当。
赵金魁和郑宝仁就是盗死人家当的盗墓人。
两个人都是三十来岁的年纪,精精壮壮、皮肤黝黑的赵金魁是个看上去像乡下人的汉子,事实上他本来也是个乡下人,觉得种田赚钱太少,后来做了这没本生意。
郑宝仁就不同,长相斯斯文文的,说话永远温和有礼,还戴了一副金边眼镜,看上去就像个文化人,知人知面不知心,谁也看不出他做的竟是死人的买卖!
务农出身的赵金魁有的是力气和胆量,毕业于t大考古学系的郑宝仁有知识和头脑,机缘巧合之下两人一拍即合,就此成了搭档,十年下来也算业界小有名气的人物。
不同于其他那些同行见坟就挖、每天都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挖个三百三十天的作风,这对二人组每年只做一次买卖,而这一次买卖往往就够两人吃香喝辣一整年。
别人都不理解为什么那两个人一挖就能挖出宝来,也不懂为什么一挖就能挖出宝来还不天天挖多赚他几笔,问起的时候郑宝仁总是斯斯文文的笑笑,但笑不语。
他们这每年一次的买卖可不是外人想像中那般容易,一年中闲暇的时候他们也不像外人以为的无所事事,每一天,他们都在为下一笔生意做详细的规画。
流传在外界的古董是线索,分析它们的年分,周身的土壤环境……小心翼翼的顺藤摸瓜摸到它们的可能出土地,然后调查当地的历史,考察当年的大户祖坟,这样才造就了外人眼中的一挖一个准,可没有想像中那样容易!
这一次他们的目的地是一个叫“汾岭”的地方。
两人原本刚刚做完一笔“生意”归来,火车上偶然遇到了一名年轻男子,多年积累下来的好眼力,让赵金魁一眼认出了男子身上的玉是块宝!
再三盘问之下得知了那个叫汾岭的地名,原本以为自己捡了个大便宜,谁知那个男人指的地方竟是错的,上了那个男子大当的两人在错误的车站下了车,荒山野岭走了好久才知道自己根本来错了地方。
不过幸好那名男子说的地名倒是对的,这里确实有个叫汾岭的地方。而且在附近,两人还听到了一个的说法——
“那个村子闹鬼啦!好好的山不去养牛养羊,埋的全是死人,什么‘汾岭’——根本就是‘坟’岭!啧!好邪门的地方哩!”
这句会让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心里发毛的话,却让赵郑二人如获至宝,两人知道:找对地方了。
不过接下来,两人还是没能顺利进行挖宝的计画;那个地方发生了命案,员警介入调查,等到风声平息已经是几个月以后的事情,而这个时候,那个地方因为凶杀案发生的湖,已经俨然成为一个观光圣地。
“那个男人身上的玉佩应该是清朝的古物。玉佩这种装饰品盛行在明清两代,清朝的玉佩比起明朝尺寸大很多,他身上那块玉佩属于清朝前期的流行尺寸,清代晚期的玉佩要更笨重一点。
“不过难得那男人身上的玉佩雕功好,玉质也好,虽然当时无缘细看,不过那玉佩确实是大家之物,而且那种玉材确实是这汾岭附近的特产,如果没有错的话……”推了推鼻梁上方的金边眼镜,郑宝仁眯著一双细细的狐狸眼打量著前方,笑了。
“这附近有‘大户’。”
现在在两人面前的,就是那男子口中汾岭的村子,隔著浓浓的雾气,依稀可见雾水之后庞大的山形,按照传闻,那便是这村子百年来扎坟的所在。远远看去,那山就像一座天然的大坟。
“我们到了,下车吧。”
从车子上下来,付了司机车款,两人背著稍嫌笨重的行李下了车。
◇ ◇ ◇
“这座湖便是当时出事故的湖呢,听说这个村子里从很多年前开始,便将死去的村民尸体抛入湖水之中,还要分尸呢!”
“天!好……恶心!那么说的话,这湖下面岂不都是死人骨头?”
“没错,而且当时还有震惊全国的罕见颅骨出水呢!”
“啊?”
“就是那个有两张脸的人头啊!很有名啊!”
“你说那个啊!天!好恶心啊。”
和他们同往的有几名年轻人,看上去像是来这里做猎奇之旅的,也只有这些人会对这种地方感兴趣。这座湖美则美矣,可是一旦和死亡联系起来,这种美丽就笼罩了一层色彩。
所以来这里的,多半是那些喜欢刺激的年轻人,郑宝仁和赵金魁混在里面,显得有一点点突兀。
歪装是普通的观光客,浑浑噩噩的和一帮年轻人东瞅西看四处拍照留念,暗地里悄悄做好记号。两人打算今晚就活动,目标当然不是那座湖;那座已经被警方清理一空的湖只剩下空壳,而且就算有陪葬品也只是普通的东西。
他们的目标是湖后面的那座山。
“按照中国传统的风水学,那座山确实是块宝地,我查过,汾岭这一带在清朝前期成了王家封地,和那年轻人的玉佩年代相符,而这一带近几年确实偶而有人能捡到一些破旧的古董碎片……”
郑宝仁一边说著一边打量著前方的地形,他们正在前往后山的路上。
“没错,今天咱们住的那户农家,喂猫喝水用的木碗也是古物,你看!”
后面的赵金魁点著头,从兜里摸出一个小碗。翻过碗口看著碗底,仔细敲了敲,郑宝仁笑了,“不错,你这家伙眼力也越发好,这碗极有可能是个宝!虽然这活做的一般,不过木头可是宝贝,能用得起这种贡品级材料的木匠,怕是只有那皇帝爷,有名的木匠皇帝……想起来了么?”
“明熹宗朱由校?”这下子,拿到这只木碗的赵金魁也激动了。
“嗯,那熹宗皇帝作不来,作木匠倒是个好把式,下臣拍皇帝马屁不夸皇帝政绩好、争赞皇帝木匠手艺强,那时候人人以得到熹宗亲手所制品为美事,那皇帝一得意,往往赏赐下臣的东西也改成了自己做的木工艺品。
“为了区分,那皇帝一向会在自己做的东西上留个记号,喏!就是这里这道细痕,这木碗如果是真物,可是要比金饭碗还贵哟!”
郑宝仁仔细的观察了一下,末了将木碗还到仍在激动状态的赵金魁手里。
“我们回去再详细鉴定这只木碗,不过你这个发现给了我们新的希望,如果这木碗确实为熹宗所做……搞不好这里除了清代的古董,还能挖到明代的!”
这个意想不到的希望让两人心情更加振奋,只是这种兴奋之中,郑宝仁心里隐隐一丝不安,四下看了看,他问向身后的男人:“老赵……今天出来的时候……没有人发现吧?”
“当然没有,你不看看现在几点了,乡下人睡得早,他们八点就倒下了,那群年轻人则是喝得全趴下,咱俩走的时候我扔了根骨头给看门的老狗,那家伙叫都没叫一声。”
“我总觉得有点担心……”
“啧!你哪回不说你担心?你们这些读书人啊就是胆子小……放心,不会被发现啦!”
“……”郑宝仁压了压不断跳动的眼皮,再度往四周看了看。
刚才正在高兴的时候,忽然间他感到一种强烈的被注视感,原本以为只是一时的错觉,可是那种被监控的感觉却是生生粘在了身上,如影随形。
忽然!郑宝仁忽然感到有什么东西在自己余光中闪了一闪,人影!
郑宝仁匆忙刹住了脚步,身后的赵金魁一下子撞到了他身上。
“怎么了?”赵金魁不解的问。
“你……你看我指的方向,是不是有人?”指著自己左边的一个角落,郑宝仁沉声问。
赵金魁认真地顺著同伴的指引看了看,半晌摇头,“一个人没有,我戴的可是红外线夜视镜!”
郑宝仁犹豫的点了点头。
看著他还不放心的仔细打量那个方向的样子,赵金魁笑著开口,“安心吧,我们买的可是进口货,不会骗人的,那个方向别说活人了,就是兔子也没有一只,当然……死人就不敢保证了,哈哈!
“我们做的这生意不就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死人知么?做了十来年,你不要告诉我你今天忽然怕了,死人算什么?死都死了,怕他做啥?”
郑宝仁点著头,后颈同伴看不到的地方,冷汗慢慢顺著脖子滑下来。
他觉得自己确实看到了东西的。可是赵金魁的夜视镜也确实不会说谎,那么……
“死人……么?哈……哈……”低低的笑了几声,推推下滑的眼镜,郑宝仁继续带头向前走。没错,这座山到了晚上的话,恐怕除了他们两个人以外……都是死人。
这里是死人的领域。
亡者安眠之地。
“我们再小声一点吧。”又推了推眼镜,不著痕迹的擦去颈中的冷汗,郑宝仁重新迈步。
于是一路上两人再无交谈,直到走入了后山之中——郑宝仁最终确定埋宝的地方。
◇ ◇ ◇
这里不是观光地,连村人都很少过来。
“据说大部分村里人只有死的时候,才来这里。”啧了一声,赵金魁看著四周的环境。
这里比起刚才经过的地方温暖许多,泥土松软,有一片土地看起来还很新,应该是新坟,一看就知道没有什么挖掘的价值。
“这里……很暖和呢。”赵金魁松了松领口,然后皱了皱眉头,“你果然从来都是对的,绝对是这里,一股死人味。”
这个村子特异的习惯非常多,比如埋葬地点,又比如扎坟不隆起——完全没有坟包,这里随著地势高低起伏,完全看不出哪里有埋尸体的痕迹。
“妈的……真邪门的村子。”搓著手,赵金魁从包里拿出一根三十厘米长的金属棒,甩了几甩,藏于金属棒内部的部分借著惯性甩出,成了一根两米多长、有著尖锐头部的刺刀一样的东西。
拿著那根金属棒,赵金魁将其刺入地下,借助双手感受泥土以下的感觉;和他不同的,郑宝仁则是先用一支消防栓一样的东西,在地面薄薄喷了一层药水,然后拿了一个笔记型电脑大小的仪器,用延伸出来的探头测量。
看著郑宝仁一脸严肃的样子,赵金魁于是拎著自己的老伙计往相反方向——后山的更深处走去。
越往里越昏黑,一开始手里的金属棒还能感受到刺到木板的感觉,再往里……感觉自己好像刺入了一个什么东西,赵金魁推下了金属棒上一个不起眼的按钮。
他手里这根金属棒可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简单,如果推下按钮的话,会从头部侧面伸出另一个钩子,将按钮固定,这样便将刺中的东西包了起来,如果不是很大的话就可以拎起来。
虽然郑宝仁一直反对他这么做,说是会破坏文物,不过他还是会偷偷这么做:坏了就坏了,有的时候可是能借由钩到的东西,找出更好的东西哩!
赵金魁拉了拉钩中的东西,提不起来,于是稍微用力,还是提不起来,鼻孔里哼了几声,一个用力,感到金属棒另一端的东西忽然一个松动,这时稍微一提,金属棒便破土而出。
赵金魁将头顶的探照灯打开,打量起金属棒顶端被自己刺中钩上来的东西——
“我的妈呀!”看清手里钩中的东西到底是什么的瞬间,这个一向胆大的汉子也不由向后跳了几步,手中的金属棒一个不小心刺在了自己的左手上,一时间赵金魁传来一声杀猪般的吼叫。
想到自己的所在、所干的事情,赵金魁慌忙捂上了自己的嘴巴。
左手被刺的好深,好疼!不过受伤已是家常便饭的男人,仗著自己皮粗肉厚没有在意,拔出金属棒的瞬间彷佛连同刚才的恐惧也拔除了,男人心平气和的看向刺头顶端自己弄上来的东西——
那是一根手指,干枯的手指。指头根部戴了一只看不清材质的戒指,说来也怪,那手指明明干枯,可是戒指却仍然牢牢的扣在上面。
“妈的……真晦气……”赵金魁原本只是叨念著自己的倒楣,不过……看看手指上的戒指,忽然有了个想法。
档案十二故居
一名活跃于上世纪初抗日时期的蒋姓陆军上将,死后留下了一栋洋房,洋房加上外面的花园约有一千平方。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就不断有关于这栋洋房闹鬼的传闻,最初是从一对守房的老夫妇开始。
蒋上将于67年病逝于、加拿大等地,所以他的故居曾经空置了一段时间。后来一对无孩无房的老夫妇入住,美其名曰守房,但这跟强占也没多大分别。只是当时当地尚未发展起来,地广人稀,也没多少外来人员,加上老夫妇的景况也令人同情,所以也没人提出异议。
老夫妇入住后不久,就有怪事发生,首先是丈夫得了奇疾,全身也动不了,并一个劲叫痛。但问他那里痛,他却说不出来,过了大概一个月就死了。
丈夫死了,妻子就终日胡言乱话,说丈夫在下面很寂寞,想自己去陪他。没过多久,她也死了。
老夫妇死后,故居又空置了一段时间。在故居旁边有一所小学,乡村里的野孩子都贪玩,经常在课间小息溜进洋房里玩耍,而洋房最好玩的地方要数底层的地道。
故居的建筑风格挺子来说,这些地道无疑是最好玩的游乐场。
白天钻进地道里挺好玩的,晚上钻进去也许会更刺激,但之前都没从尝试过,毕竟地道在晚上是伸手不见五指的。小学四年以上的班级都必须上晚自修,有一晚停电了,校长不在,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电,所以老师们不敢随便让放学回家,就让他们到操场玩。要知道当时的通信极不便,固话也不多见,手机就更别说了,要找人只能靠吼。
一群野孩子围在一起疯,当然是什么事也做得出来。闹了一会,他们就打起洋房地道的主意。不知是谁先提出在地道里捉迷藏,反正就是一拍即合。当时一共有九个人,我也是其中一个。
我们用剪刀石头布的方式来决定谁当鬼,我小时候的运气很差,或者说是反应比较迟钝,所以差点就要当鬼了。幸好还有一个比我更笨,叫小庄的女孩,她只会出剪刀,每次都是这么出,我再怎么笨也不会输给她。
小庄刚趴在墙开始从十数到一,我就往洋房里面跑,其他本来想钻地道的男孩看见我跑进洋房,也跟了过来。虽然之前约定是在地道里玩,但我们耍赖也不是第一次,只是没想到这次耍赖却救了我们的命。
跟着我跑进洋房的一共有四个男孩,其中两个和我一口气跑到楼顶,就坐在顶楼一处暗角。另外两个是小勇和小乔,小勇胆子大是出了名的,所以他没跟上来,拉着小乔在洋房里“探险”。
我们三个在楼顶聊天,聊着聊着就把捉迷藏的事忘了,直到放学的钟声响起,我们就各自回家。补充一句,上下课的钟声是人手敲的,有没有电也没关系。
直到第二天上学时,我才知道昨晚出了事。小勇和小乔在洋房“探险”时,竟然见到一只长舌鬼,因为小孩子的形容能力有限,只说是一只舌长得掉地上的长舌鬼。小乔当场就吓晕了,小勇胆子大,咬着牙只看地板硬把小乔拖出来。
而小庄到底看见了什么?谁也不知道,因为她的父母只在地道里找到她的尸体。尸体的脸色发青,死前应该受了惊吓。另外三个子见男生都跑进洋房,所以她们也没钻进地道,只是躲到花园的荔枝树后面。也就是说,昨晚只有小庄钻进地道里。
之后,校长就禁止我们到故居玩,其实用不着禁止,也没人敢去玩。这是我印象中第一件亲身经历的不可思议事件。
后来,随着经济发展,管理区有了点钱,就为小学兴建新校舍,地址远离故居所在。经济好了,外来人员也多了,管理区的小官私自把小学的原校舍,其实就是几间破平房,还有空置了很久的故居改成出租屋。
旧校舍没什么事情发生,但故居却怪事不断。租房的基本上都是一类,白天工作劳累,晚上一躺上床就打呼噜那种。可是租住故居的人,还没住上一个月就全搬走了,连押金也不要。对收入微薄的阶层的来说,两三百元的押金可不是个小数目。
民工搬走的原因,传说是因为老夫妇的鬼魂作祟。不管是真是歪,之后再也没有人敢在晚上走进故居。
大约十年前,镇政府开始重视文化遗产,把破旧不堪的故居修整翻新。翻新后,原来的红色外墙被弄得更加鲜红,远看就像一副大棺材。
本地人是不敢在故居里过夜的,所以镇政府安排了一名外来工守夜。但第二天,这名外来工就不干了,他说夜里看见蒋上将的半身石像,会动,他走到那里,眼睛就转到那里。
到现时为止,故居晚上仍是无人看守。虽然里面摆设了不少蒋上将生前用过珍贵文物,但从来没被盗窃过。
我带天书到故居参观过,她说底层的通道应该为了使洋房里面凉快点才建的,原理就像电脑芯片上的散热片。的确洋房里面明显要比外面凉快得多。我又问她闹鬼事情,她说:“这洋房建成这样,不闹鬼才怪。外墙红得像血,形状又四四方方,活像个大棺材,最容易招惹游魂野鬼了。花园里又全是百年以上的荔枝树,阳光都照不进来,对鬼魂来说没比这里更舒适的。
“最要命的还是底层的地道,里面终年不被阳光直接照射,加上花园里花多树多,使得里面湿气重阴气盛,就像磁铁一样把周围的鬼魂吸引过来,鬼魂多了,自然就会影响活人的大脑,看见幻觉最正常不过了。”
“为什么蒋上将在生时没有闹鬼的传闻呢?”我问。
天书说:“蒋上将戌马一生,意志肯定比常人坚定,对游魂来说,他就是一团火,遇到他逃也逃不及,还那敢招惹他呢?有他呆在家里比高僧开光的佛像还管用,但他一走,这里马上就变成鬼窝了。”
蒋上将的全名我就不方便说了,他在中国近代史上占有一定位置,不但是位抗日名将,建国后还当选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有兴趣的朋友百度一下就知道了。至于他的故居至今尚保全完好,并对外开放,但只限白天。
白天到故居参观没什么意思,除洋房的建得怪怪的之外,也没什特别,就算钻进底层的地道也不会发生怪事。晚上就不一样了,单在外面看就觉得阴森,十数棵百年以上的荔枝树把洋房包围,看起来像鬼影重重的。
胆大一点可以爬上围墙往里面看,从一楼窗户看进去,正好可以看见蒋上将的半身石像,认真看一会就会发现石像似乎真的会动。不怕死的话,还可以爬进去,没人会抓你,那怕你把里面的东西拿走也没人妨碍你,因为周围早就没人居住了,故居方圆百米之内的房子基本上都是空的。不过,虽然近年治安越来越差,但故居从来没掉过东西。
[档案十二 结束]
星期六,刘月决定清理下书柜,一千多本书,盘踞了一面墙壁。她把书倒腾下来,翻翻,再分门别类地摆回去,在这项进行到一个小时左右时,她翻开了一本名叫《护肤美容36计》的书,一件什么东西从书页中掉落下来。
她捡起来,是一张被折了两折的信纸。
她打开,同时有点好奇,是一封信吗?不太像,只有短短三行字,那么莫非是一首诗?
“不用上班照样拿钱。高珊珊。”第一行如是写到,看样子也不是诗。
这是什么话?莫名其妙,她狐疑着继续看下去,第二行又是一句差不多奇怪的话:
“一下子挣他20万。段佳其”
更加迷糊了,什么十万二十万的。
接着就是最后一行,“睡觉睡到自然醒。龚娜。”
直到这一句,刘月才觉得脑中有一些往日的记忆复苏了,宛如春天的虫子在土壤下面复活。
她笑了,想起了这张纸的来历,那是五年前的一个晚上,一个平庸的加班之夜。
那时她刚从大学毕业,在一家小公司做文案,那家公司除了老板,普通员工只有四个人。那天晚上就是她们四个忙到深夜,为次日的一场提案做着准备。她之所以记得如此清晰,全然因为那个晚上是与众不同的,与众不同指的是月亮,那晚,悬在夜空中的那轮圆月不知为何竟呈现出微微发红的颜色,就像一只布满了血丝的白眼珠。
加班并不妨碍。
这个话题勾起了大家的兴致,在高珊珊之后,段佳其,龚娜,还有刘月,她们都郑重其事地述说了自己的愿望,说了还不够,还都装模作样地双手合十默念了一番。
刘月觉得好玩,还撕了页信纸,把每个人的愿望都记了下来。
那张纸,就是刘月现在拿在手里的这一张,时隔五年,它竟然从一本书里探出头来。一定是这本书当时在办公桌上,她顺手将它夹在书页里。
但是有一个问题,上面没有她自己的愿望,她记得自己也是许了愿的,但不知为什么没有记在上面。
她努力想自己到底许了个什么愿,想不起来,有一点小小的遗憾。
她端详着这三行潦草的字迹,忽然感到这事挺有趣了,想想,五年前几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一本正经地许下了他们的愿望,那么五年过去了,它们实现了吗?
她找出了那个黑皮的通讯录,从几百个名字中寻觅到了高珊珊。
这五年高珊珊竟没有更换号码,因此刘月得以打通了她的电话,她们先是惊奇,欣喜,大喊大叫,然后彼此嘘寒问暖,询问这五年的境况。
高珊珊的声音显得惆怅,她带来了一个不佳的消息,她说四年前,也就是刘月离开那家公司后的次年,她在一个客户项目的执行过程中出了场车祸,断了两条腿,现在轮椅就是她的腿,以后也将这样。
刘月有些不知所措,她想像不出高珊珊坐在轮椅上的模样,她的腿曾经是那么直那么修长。
“那其他人呢,他们都还好吧?”
中高珊珊像是苦笑了下,“好?不会更坏了。”她的声音仿佛是在极大的痛楚中浸泡过,显得很痛苦。
“龚娜你记得吧,客户部的那个女孩,她在那场车祸中也伤得很严重。还有段佳其,那个平面离开了公司,要不然——”高珊珊叹了口气,不再说下去。
她不说话,刘月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只觉得胸口有些发闷,她无意识地搓着手中的那页纸,看着它被卷成卷,又舒展开。
高珊珊的声音又响起来,“你不用替我担心,我还可以,现在公司每个月负担我一千块钱的费用,说是可以管一辈子,我心里还踏实些。
就是在这个时候,刘月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了。
她慌忙低下头端详手中的纸页,“不上班照样拿钱,高珊珊。”她的心头蓦地掠过一丝寒意。
“段佳其呢?”她急急地问,连她自己都发觉声音已经有些异样了。
“公司赔给他家里20万块钱,算是一次性了结了吧。”
一次挣他20万,段佳其。白纸黑字地横亘在她眼前,她的耳朵开始嗡嗡鸣叫起来。
“龚娜呢?”她颤抖着问。
“龚娜?噢,也赔给她一些钱,但那有什么用?她成了植物人,到现在还没有苏醒,比段佳其也好不了多少。”
手机从刘月手中滑落到地板上,然后是她自己。
她跌坐在地上,确信龚娜总有一天会苏醒的,睡到自然醒,她的愿望里是这样说的。
那个古怪的夜晚,所有许下的愿望都以另一种形式完美的实现了,她们得到了一些想要的东西,也始料未及地失去了另外一些。
刘月在床上缩成一团,她用被子把自己包裹起来,发疯似地回忆着自己那晚许过的愿望。一天后,她终于想起来了,也就在想起的那一瞬间,她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
那个愿望是:我希望在我30岁的时候还能像现在一样年轻。
现在距离刘月30岁的生日,还剩下二十三天。
档案三十二 被遗忘的伞
一位姓方的接连几天都打110报案,说有只女鬼守在她家门口,使她不敢出门。开始时,报案中心只把这事当作恶作剧,并没引起关注,当然也没有出警。因为每天也有不少人报歪案,如果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也得出警的话,增加几倍警员也忙不过来。但接连几天也接到同样的报案,不出警是不行的,毕竟恶作剧的人也不会这么大胆。
我和鬼瞳一起来到方小姐家,还没进门,鬼瞳就说有东西在门外徘徊,这证实事主没有撒谎。
我们敲门敲了老半天,也没有人应门,正打算离开时,方才打开一道门缝,而且还神经亏亏地东张西望。在确定我们的身份后,立刻把我们拉进屋,随即把门关紧,能上锁的地方都给锁上。她的双眼红肿,一脸惫容,似乎哭过很多次,并且多天没睡。她的精神状态比较差,也有点慌乱,不断说门外有只女鬼想要她的命。
好不容易才让她安静下来,给我们讲述事情的经过,她说:“这事是从一个星期前开始的,那晚突然下起大雨,我跟朋友吃完饭后,就独自回家。回家的路上,我一直都觉得有人跟着我,就连打车的时候也有这种感觉。因为心里害怕,所以我一下车后就立刻往家里跑。当时风很大,差点把雨伞吹翻,害我全身都湿透了。
“虽然一路上都觉得有人跟踪我,但我比较胆小,并没有回头看是谁跟着我。直到进了家门后,心里有底才在关门时忍不住往外看了一眼。谁知道这一眼就把我吓坏了,因为我看见的是一个浑身鲜血的女人,她的双眼正死死地瞪着我。
“我当时吓得立刻把门关上,缩成一团不停地发抖,过了好一会儿才安慰自己只是眼花看错而已。但那恐怖的画面却是那么真实,以致一直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为求心安,我胆怯地爬起来,想从门上的猫眼里看外面是不是没有人。
“我颤抖地趴在门上,眯起一只眼从猫眼处往外看,果然什么也看不见,这才放下心头大石。我想大概是近段日子会着凉的。
“时,我又有种怪怪的感觉,仿佛有人在盯着我,可是我住在五楼,应该没人能偷看我洗澡。虽然不可能有人偷窥,但我还是下意识地往窗户看了眼。这一眼又把我吓个半死,因为我又看那个浑身鲜血的女人,她就在窗外死死地盯着我。
“我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出浴室,身上跌伤撞瘀了好几处,一路跌跌碰碰地跑回卧室,没穿衣服,甚至连身上的水也没擦干就爬上床,拿被子盖过头,不住地念着‘南无阿弥陀佛’。
“虽然心里很害怕,但过了老半天也没什么动静,我就偷偷掀起被角,看外面的情况。卧室里一切如常,没什么不妥,但当我的目光移至窗户时,又看见那个可怕的女人,她又在窗外死死地盯着我。
“我快要给她吓死了,心跳得像搅拌器那么响,窝成一团,抓着被子把自己裹得紧紧,嘴里不住念‘阿弥陀佛’,佛祖、观音、耶酥、上帝,甚至连阿拉真主,反正我知道的神佛名号都念遍了。但当我再次掀起被角时,还是看见她在窗外盯着我。我被她吓得半死不死地熬了一夜,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
“早上起床时,我觉得浑身无力,头痛得厉害,浑浑沌沌的,看样子是着凉发烧了。虽然有点迷糊,但我起床后,还是第一时候往窗户看,幸好并没看见那个恐怖的女人。于是,我打打点滴。
“离开医院后,我在外面随便吃了点稀饭,就回家休息了。在床上一躺就老半天,醒来时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因为是打雷的声音把我惊醒的。外面的天色很阴沉,看样子马上就要下雨了,于是我就匆忙起床去关窗户。
“当我走近窗户准备关窗的时候,突然有只血淋淋的手抓住我的手臂,想把我拉出窗外。顺着那只手往外看,我看见那个浑身是血的女人正睁大瞪着我。我几乎被吓掉魂儿了,尖叫着甩开她的手,一步三滚地爬回床上,抓被子瞒着头发抖。
“那女人似乎进不了屋,但不管我走到那里,都能从窗户看见她,看见她睁大双眼瞪着我。我被她吓得不敢出门,就不停打报警,这几天我连靠近窗户也不敢,所以刚才才会迟迟也不敢给你们开门……”
我们与方小姐交谈时,是正午时分,而且天气也很好。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是不会受到鬼魂影响的。于是,我们就分工合作,我负责安慰方小姐,稳定她的情绪,并希望能从她口中得到线索。鬼瞳则集中精神,看那只困扰方多时的女鬼在搞什么名堂。
一会后,鬼瞳拿起一把放在门角的雨伞,对方说:“这把雨伞是怎么得来的?屋外的女鬼似乎一直都在盯着它。”
方小姐突然晃然大悟地说:“我想起了,就是把这把雨伞后带回家后,才见到那个可怕的女人的。”
方小姐又告诉我们那天与朋友吃饭时,突然下起大雨,于是就跟饭店的老板借了这把雨伞,没想到竟然因此惹上大麻烦。
我们把雨伞带走,鬼瞳说在屋外徘徊的女鬼也跟着我们走。我们到方小姐所说的饭店调查,发现前不久,有个姓宋的女人在这里用餐,餐后就在饭店外面的马路被车撞死,而雨伞应该就是这位宋留下的。
把雨伞归还宋黑点,经常发生意外的原因,大多是因为之前在此殒命的人,其鬼魂徘徊不散。当其他驾驶员经过此地时,无意中闯入鬼魂的影响范围,受到对方的影响,或看见幻觉,或感到一些怪异感觉,反应慢了半拍就出意外了。
“至于宋的鬼魂一同带走,但她的家门上贴有门神,因此把对方挡在门外。
“宋小姐的鬼魂想回到雨伞里,但又无门可进,就在方小姐家外徘徊,并找机会报复对方。”
我笑说:“女人啊,到了一定年纪就是这样,不是小气得要命,就是爱占便宜。如果方的鬼魂能大方点,我们就不用跑这趟了。”
天书和鬼瞳一起睁眼瞪着我,天书先开口:“你也不是老爱占我爱便宜,我买回来的零食,起码有一半进了你的肚子。”
鬼瞳也说:“你这小气鬼,升队长时也没请过我们吃饭,现在还敢大声说话。”
灵犬和力士也突然冒出来,最后我被力士抬到饭店里,钱包被狠狠地宰了一刀。离开的时候突然下起大雨,饭店门口虽然有很多别人遗留下来的雨伞,但我们都没有拿,两手空空地冒着倾盆大雨离开。
[档案三十二 结束]
待续!
明天更精彩……
档案十二 邪鬼仔
“九七年那场股灾,几乎让我倾家荡产,要不是一位朋友提议我养鬼仔,恐怕我早就破产了。可是……没想到后来竟然会这样……”说话的是一名姓贺的港商,他涉嫌杀死怀有两个月身孕的妻子,一尸两命。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是个黄金时代,那时候只要脑筋稍微灵活一点,根本不愁没钱花。当时,我几乎天天鲍参翅肚,夜夜醉生梦死,不管买什么也用不过问价钱,直接甩出信用卡就是了。那一段挥金如土的光辉岁月,梦幻般的美妙时光,实在让人难以忘怀。可惜梦醒的一刻,却犹如坠入地狱深渊……
“九七年那场股灾,一夜间就让我变成负资产,房子、轿车,我原本所拥有的一切,全都变成了债务。天堂与地狱之间的转变,给我沉重的打击,让我万念俱灰,当时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申请破产。可是,对一个习惯了挥霍的人来说,破产后的简单就是恶梦,我出门只能挤巴士,吃饭只能吃最糟糕的食物,想出入娱乐场所,就只能在做梦的时候才可以。
“我实在不敢想像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能熬多久才会疯掉。与其苟且偷生,还不如一死了之,于是我选择了跳楼。坐在大厦的天台上,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这个繁华的都市,看着如蝼蚁般为,因为只要轻轻一跳,我就不会再有烦恼,不会再有痛苦。
“在离开之前,我掏出电话给所有亲友道别,他们都劝我不要做傻事,但当我问他们有什么方法能帮我的时候,他们都沉默下来。我拨打了一个又一个号码,听到的都是公式化的劝阻声音,直至我拨通一个和我一样面临着破产困境的朋友的时,情况才有所改变。
“朋友接电话时正身处马来西亚,他叫我先别急着求死,事情还有转机。我以为他只是安慰我,就说还能有什么转机,除非能中六合彩头奖。他说虽然不能让我中头奖,但能让我从何生那里‘借’些钱救急。我知道他是想叫我到澳门赌钱,我想反正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向高利贷借二三十万孤注一掷又何妨。
“于是,我就问他是不是想和我一起去澳门。他说先别急,现在过去澳门只会送钱给何生,叫我先来马来西亚一趟,然后再去澳门。我问他到那里做什么?他说他在那里找到一位降头师,能帮人养鬼仔,只要得到鬼仔的,赌场就跟提款机没两样。
“虽然我对他的话半信半疑,但我当时已经打算跳楼了,所以也没多想什么,把所有现金都带上,再向财务公司借了一笔钱,连晚坐飞机到马来西亚。
“朋友在马来西亚已经准备好一切,我一到步,他就带我去见降头师。原来他所说的降头师并不只一个,而是一大群,应该有二十来人。接见我们的一个四十来岁的降头师,朋友在之前已经替我表明了来意,所以他只问我想养那种鬼仔。
“原来养鬼仔也分很多种,比较多人养的是“油鬼仔”。油鬼仔是从不足十岁就夭折的童尸下巴取得尸油,把尸油倒进一个小棺材里,再在棺材里放一个木雕的小人偶,经作法后把尸油和人偶放进玻璃瓶里。供养者只要把一滴鲜血滴在人偶头上,然后把整个玻璃瓶带回家供养就能事事顺利、财运亨通。
“对一般的生意人来说,养只油鬼仔是个不错的选择,因为油鬼仔虽然有点顽皮,但通常都很听话,如果供养者不是常常食言,没有做答应了它的事,它是不会造反的。可是,虽然养油鬼仔没什么危险,但它的能力也非常有限,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是远水救不了近火,所以我和朋友一样,选择养‘邪鬼仔’。
“邪鬼仔是最厉害的鬼仔,法力比油鬼仔要强大得多。制造邪鬼仔,首先要找一具胎死腹中或出生不足三日便意外死亡的婴尸,先以药水浸泡,再以猛火烘干,然后以黄铜塑身,最后念咒开光四十九日。祭成的邪鬼仔只有手掌大小,外表跟一般的小铜像没什么差别,根本看不出里面是一具婴儿的干尸。
“在降头师的。然而,这两尊手掌大的铜像,却几乎花光了我们身上所有现金。
“回到香港后,我立刻就遭到财务公司的人追债,朋友的情况和我差不多。好不容易才甩脱那些小混混,我们马上就赶到澳门。在赌场里,我们并不用为身无分文而担心,因为这里的高利贷多的是,签下借条就能拿到钱。
“邪鬼仔的确很厉害,我和朋友去赌大小,几乎是买大开大、买小开小,不用多久就各自赢了几百万,害得赌场的人以为我们出老千,‘把我们请’到保安室里搜身。虽然他们在我们身上搜出铜像,但我们说铜像是经高僧开光的开运的神像,他们也检查不出铜像有什么不妥,就送了些餐券之类的东西给我们,让我们‘休息’一下。
“说好听点是让我们休息一下,实际上就是赶我们走。虽然我心里有点不忿,但朋友说我们已经赢了不少钱,再在赌场下去,肯定会被些小混混盯上,弄不好赢到钱却没命离开。于是,我们还掉借高利贷的钱后,立刻就坐船回。
“财务公司的效率也挺高的,我刚下船没多久,他们就找到我了,不过也没关系,反正我有钱。几百万说少不少,说多也不多,解决了所有债务之后,剩下的就只有百来万。虽然我还想到澳门再捞一笔,但赌博得来的是横财,离开马来西亚之前降头师跟我说过,横财越多命越薄,尤其是通过邪鬼仔得来的横财,得到越多,就越容易招来杀身之祸。所以,我带着这百来万到大陆跟人合伙做生意,踏踏实实地赚钱。因为有邪鬼仔的帮助,十年来我一直都是事事顺利,生意越做越好,日子过得不比九七年之前差多少。
“我现在已经四十多岁了,什么都不缺,就是缺个家,于是我就了。我太太什么都好,就是胆子非常小,她知道我在家里供养着邪鬼仔,所以整天都提心吊胆。而且邪鬼仔似乎特别喜欢戏弄她,只要我回家晚一点,它就会在没开灯的房间里弄出响声,吓得她天没黑就把家里所有灯都亮着。
“邪鬼仔还经常把我太太的首饰、内衣、品之类的东西藏起来,通常是藏在床底,要是她钻进床底找的话,它就会弄出些声音来吓她。后来,它还托梦给她,常常在半夜里把她吓醒。
“虽然之前我一个人住的时候,邪鬼仔也经常会这样和我玩,有时还会在梦中向我提出一些要求,例如给它买玩具或者一些好吃的东西。在梦中的它是个面容破烂的婴儿,样子真的挺吓人的,但我早就习惯了,而且我知道只要能满足它的要求,它就不会害我。所以,我并不害怕它。
“可是,我太太却受不了,整天被吓得神经兮兮的。后来,她怀孕了,为了孩子着想,我就打算把它送走。况且我事业正如日中天,也不再需要邪鬼仔的帮助。
“因为我忙于打理生意,不能亲自到马来西亚走一趟,只好让一个亲信代劳。那天,我亲手把铜像交给这个亲信,让他带到马来西亚。他离开后不久,我就收到他因交通意外而入院的消息,我赶到医院的时候,他已经断气了。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家里,发现铜像竟然还在原来的地方,这可把我吓坏了,于是我就打算第二天亲自带铜像到马来西亚找降头师安置它。当晚我不敢在家里睡,和太太到酒店里过夜。半夜里,我看见邪鬼仔坐在床头对着我放声嚎哭,像血一样的眼泪划过它破烂的小脸蛋落在床单上,把床单染红了一大片。
“邪鬼仔问我为什么不要它,是不是因为它不听话。我说它很乖,但是姨姨很怕它,所以才想把它送到降头师那里。它听完我话就不哭了,笑着对我说,是不是姨姨不在,它就不用离开。我点了点头,它就立刻扑向熟睡的的脖子。
“在睡梦中惊醒,睁大双眼惊惶失措地看着我,她想说话,但却说不出来,舌头不停往外伸,脸色渐渐变青……”
虽然贺先生一再强调是受到邪鬼仔控制而掐死自己的妻子,但不管怎样,他杀死自己的已怀孕的妻子却是事实,因此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我问天书对这宗案子的看法,她说:“邪鬼仔是鬼仔中的王者,它们因为无法降临人间,或初临人世就夭折,所以冤气极重,因此能力比一般鬼仔强达百倍。如果供养者善待它们,就能得到它们暗中帮助,事事如意,甚至遇到危险也能逢凶化吉。但如果待它们不好,甚离弃它们,就会遭到它们报复。
“贺先生的情况其实已经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因为他供养邪鬼仔近十年,邪鬼仔对他有一定感情,所以才会附在他身上把他掐死。要不然,邪鬼仔要掐死的人可能是他自己。”
正所谓“请神容易送神难”,如果贺先生当日知道会落得如此下场,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养邪鬼仔?
我想,他一定会,人总是贪婪的。
[档案十二 结束]
他很不情愿的随着铃子走进了电影院。
尽管平常他对电影这门艺术完全不感兴趣,但是铃子是他的女朋友,他们在一起许多年了,他总得陪她看场才是,人家都是这么说的。
是上映了很久的爱情片,悲剧。铃子哭的一塌糊涂,他装模作样的递了纸巾给她,满心希望她靠过来,唉,这小丫头只知道哭,一哭把什么都忘了。他漫不经心的打量这个旧剧场,饶有兴趣的发现宽大的银幕下面是一个舞台。是的,虽然很旧但确实是一个舞台,一旁阴暗的角落里似乎还有什么东西堆着。是道具吧?他想。
这个时候结束了。领子拽了拽他的衣袖:“喂!咱们不要那么早的走出去吧!我想听听片尾的歌。”他体贴的笑着说:“行呀!”
看着别人一对对的走出去,他已经开始盘算着呆会跟玲子安排些什么节目了。银幕上一片黑黑的,有许多不认识的外文字幕。女歌手的歌声曲折荡漾。不一会儿,剧场里只剩下他们两个。
停电了?
一片黑暗,有什么东西“咯吱”,“咯吱”的接近过来。他的眼前金光一闪。
“阿杰!我怕黑!”玲子的叫声让他起了一种想要救美的冲动,她在哪里呢?他想抓住她,但是,的感觉笼罩了他的全身,他动不了!
灯亮了。
他看到面前是一对年轻的情侣。玲子挽着的是一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年轻人,那人向自己意味深长的笑着。”这里怎么有一个歪人呀?”玲子说,他身边的男友做了个和阿杰平时一样的鬼脸说:“是道具吧!”
他伸手一推,阿杰就倒退开去,咯吱的声音,是歪人脚下的轮子。
玲子和那个歪的自己出去了。
接下来的日日夜夜,阿杰度日如年,他整天被摆放在剧场的角落里,清洁工甚至懒的将他搬到库房里去。他作为一个歪人的粗糙的身体落上了不少灰尘,并且已经开始出现了裂痕。不过他没有知觉,令他难受的只是不能从这个身体中冲出去。不能动,不能说话的作为一块废料的日子,让他都快要发疯了。
一个没有节目的日子,那个歪的阿杰回来了。
“你好吗?”他眨着灵动的说,“过的怎么样?”
阿杰愤怒的不能自已,然而,一片静悄悄。
“看到了吧?你只是个歪人了!而我,已经取代了你。下个月,我就要和玲子结婚了。”
“哦?对了,你不能说话,呵,让我来猜猜你想说什么!我是谁?我是一个魔鬼。我很久很久以前就住在这里了,有一阵这里还有个剧团呢!那个时候……”魔鬼饶有兴趣的坐下来,大讲特讲:“我们演各种各样的剧目。大家都有分工,不过我就是不服气!我这么有才能,为什么只能演一个歪人呢?后来我才明白,你说怎么着?我就是一个歪人!哎,没办法,我就想到,为什么我不能做一个人呢?所以我就等待着机会。我不喜欢剧团里的任何人,他们都没有我发挥的余地!我等着,终于等到了你!你不觉的吗?我把你演得很像呀!什么?有多么像?你女朋友都没有看出来!我真的是个伟大的演员呀!”
然后他在舞台上踱来踱去:“你看,当年,我就是在这个位置。我们演过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女主角就是这样叫‘罗密欧呀罗密欧,为什么你偏偏是罗密欧呢?’,然后……”他跳到另一边比划着,说着。阿杰眼里都要喷出火焰来。
“你不要生气嘛。”
魔鬼说:“这是命!你的肉体是注定为我而存在的。”
“我不信!”阿杰使劲的想着,不知魔鬼能不能感到这声音:“我不甘心!把我的身体还给我!你这个畜生!”
对方狠狠的瞪着他:“我不叫畜生,我有名字的,我叫做子筝,很多年前我是人的时候,比你英俊多了!你不要不服气,你只要在这里等待着,再过那么几十年,就有能力抢夺别人的了。你看,我对你多好!不过现在不早了,我要回家。失陪。”
他敏捷的跳下舞台,消失在门口。
如果可以的话,整个地球上都会弥漫着阿杰绝望的吼声的。
魔鬼子筝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做什么呢?他不知道,扮演阿杰很久了,他喜欢这种不做自己的感觉,天知道那个家伙在剧院里是多么的孤寂。虽然自己以前也有这个感觉,但一解放,他就把它忘了。快乐快乐!既然可以有快乐,干什么要去想那个不快乐呢?
一阵的乐声吸引了他,他走进了一间小小的乐器商店。
点里虽小,人可不少,挤得满满的,听一位少女弹琴。
她弹的是一把古琴。
魔鬼的穿过人群,看到少女纤细的背影,她是背对着众人在弹,音乐四平八稳的,带着空灵的寂静。很久没有如此美妙的声音,一时间子筝什么也不想。白衣少女在湖边为他弹琴的画面深深的刻在他脑中。
琴声终了,莫儿回身向听琴的人们点下头,匆匆走掉了。
从乐器店的后门出去是一条小巷,很少人烟。她喜欢在这里逗留,两边都是墙,能走的路只有一条,现在搓着纤纤十指的她像个小女孩一样蹦跳了几下,她要走了,走下去,回家。
什么?有什么?她回头。
一个男子带了诡秘的笑容对着她看。
“你——”
“,你的琴弹得真好听。”子筝说,莫儿白净的脸庞,大大的眼眸,黑黑的挽在脑后长发,给了他很久违的感觉。魔鬼动心了,他不能错过这女孩。
“是吗?”她脸红了,“我,我弹的其实很……平常,我只是给姥爷的乐器店做些。对不起,我要走了。”
她跑掉,头也不回。
阿杰没料想到魔鬼回来看他了,还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看着这张自己的脸上一副迷惑的,他隐隐的兴奋了起来。
子筝坐在舞台的边缘,两只脚在空中晃来晃去。
“你知不知道?你那个女朋友有多么烦呀!结婚就吧!整天东挑西选的好不麻烦!刚刚我只是骂了她一句,她就哭着跑了,不知道你以前是怎么忍受的!”
“咯吱,咯吱”歪人的轱辘在响。
“想说话吗?那么你就说吧,你的话只有我一个人能听到。”
阿杰想想,说:“你烦她?你不喜欢她?你不是说你可以很好的扮演我的吗?”
“可是她实在是太烦了。”
“是你没有进入角色,你根本就不是个好演员!只配当歪人!”
魔鬼愤怒了:“你胡说!我是个天生的演员!”
“那么你为什么三心二意?为什么不好好的当我?因为你没有本事!”
魔鬼大吼一声,歪人”啪”的倒在地上:“你胡说!我就是个好演员!”
“你不是你不是你不是!”
“我是!”
“哼,胆小鬼,你说你是好演员?那么有没有胆子跟我打一个赌?”阿杰说,他小心翼翼的,这是自己做人的最后的机会。
“什么?”
“三天之内,你能心甘情愿的取玲子为妻,在神的面前发誓说爱他。才证明你是个好演员。如果你做不到,你就只配做歪人,你要把身体还给我!”
魔鬼看着歪人,嘴边一丝狞笑:“你当我是白痴呀!”
他走了。
“莫儿,下雨了吗?”
“是的,妈,是的!”莫儿匆匆忙忙的把晒在院子里的扯下来,四合院的门口,上次纠缠她的那个年轻人正看着。”你是谁呀?”她不客气的问:“找人吗?”
“是呀!找你!”
“你究竟想干什么?”
“我想认识你!我喜欢你!”子筝急匆匆的说,莫儿看也不再看他一眼,回到屋里把门一关,大骂:“神经病呀!”
“怎么了莫儿?”……“没什么。”
“很久以前,有人为我弹过琴。”魔鬼又回到剧场,开始他的独白。
“可是我早已忘了那个女孩的样子。直到我看见另一个女孩弹琴的姿势,我才想起来。我想,我喜欢那个叫莫儿的女孩。”
“你根本就不可能成为我。”阿杰说,“把我的还我。”
“你求我这么多次了,你烦不烦呐!”
“你有病!”
玲子的家里,她对镜梳妆,镜中的她红颜如玉,却面沉似水。
“你怎么了?”她的好朋友燕儿问,“你快结婚的人了,不开心什么?”
玲子的眼泪掉下来了:“阿杰,他变了,他不再爱我了。”
“怎么会?他不是很耐心的对你吗?我没看出来他有什么不同。”
“以前陪着我的时候,我知道他很不耐烦,他之所以陪我是因为爱我。现在他跟我在一起很有耐心,但是我觉不到一点温暖,他不再觉得我很重要了。”
“那你还要嫁给他?”
“我毕竟,是喜欢他的呀!”
门响了,子筝走进来。“准备的怎么样了?”他问,然后坐下,丝毫没有注意到玲子脸上的泪滴。他是真的不爱自己了,她伤心的想。
坐了一会儿,玲子的未婚夫走开了。燕儿拽拽好朋友的衣袖:“你,你听我说。”
“阿杰他,好像有点不对劲。刚才我在镜子里看他,他的眼睛一闪一闪的是绿光!”
“怎么可能?”
“你自己看呀!”
玲子容忍的笑笑,叫:“阿杰!”
子筝走过来:“什么事?”他女朋友对着镜子在照:“我吗?”“嗯,很漂亮。”玲子插入头发里的双手停住了,像被雷击了一样。
他走了以后,燕儿问:“怎么样?”
玲子喘着气:“怎么会这样?他难道是……碰上了什么脏东西?”
“莫儿!”她回头看,什么也没有。
今天怎么了?这个平时充满友善的小巷看上去阴森森的,真不该呆到这么晚了才回家。想到这里,她加快了脚步。
“别走,莫儿,陪我一会儿。”后面一只手抓住她胳臂。
“啊——”她尖叫,马上被捂住了嘴。
“我不想吓唬你,但是你对我太冷淡了。”子筝说,”我只是喜欢你嘛,为什么你每次都要躲开呢?”莫儿的嘴在动,他慢慢松开她。
“你究竟想干什么?”
“我想留住你。”魔鬼说,一片黑雾把他们两个都遮住了。
剧场里唯一有意识的歪人阿杰看见子筝把个抱进来。
莫儿渐渐的醒了,子筝正在轻拂她的额头。
“这是什么地方?”
“我的剧场,我的舞台,我的生命所在。你喜欢吗?”
莫儿左右看看说:“实在是太破旧了。”
魔鬼笑了,隐在黑暗里:“你知不知道什么叫舞台?这里是制造一个个梦幻的地方,在这里我们都可以不做自己,而是当别人。你不知道那个感觉,是多么的好。”
可是莫儿完全没有明白自己的处境,她说:“我不认为这很好!你是在做别人吗?那么你的表白都不是真的了?我要走了。”
“不!”魔鬼冲过去抱住她:“你不能走!我想……”
“放开!”挣扎着,直到完全没有动静。
“你爱她吗?”阿杰嘲笑魔鬼,“可是你杀了她!她不动了,她在你怀里死掉了。这就是你的爱!伟大的演员!”
“她不理解我。”子筝仍然抱着莫儿,“为什么她不理解我呢?她是我爱的人呀!”
魔鬼懊恼着,最后把怒火发到了歪人身上,他鞭笞阿杰的灵魂。
阿杰做歪人之后第一次有了痛苦的感觉:“打呀!”他叫,“真***爽!”呵,呵,呵,他在笑。于是子筝停下了手,丢下,跑掉了。
“为什么我的戏总是这样不成功呢?”走下舞台的时候,他大声的喊。
莫儿的灵魂慢慢出来,她坐在阿杰面前。
“为什么要杀我?”她看得到他灵魂的样子,满是幽怨。
“不是我,不是我!我是被困在这里的灵魂,杀你的是夺走我的魔鬼。”
“那以后我怎么办?”她哭了,不过灵魂是没有眼泪的。阿杰企图安慰她,结果是徒劳。“那么我们想一个办法,整死那个魔鬼吧!”
莫儿真的不哭了,他们想办法直到天明。灵魂无处可去的时候,莫儿住进了阿杰的歪身体里。
“这个是什么?”子筝拿着那个奇怪的东西看。
“是我给你求的护身符。”玲子说,“戴上呀!能保佑你平安的。”
魔鬼戴上,玲子快乐的说:“走,我们去看我叔叔吧!”她没注意那个符已经冒出了青烟。
玲子的叔叔住在城外的寺庙里,那周围种满了桃树,他们两个走过的时候,很多桃花瓣掉下来。“多美!”玲子说。
子筝也点头,降落的花瓣里仿佛有一个女人,很美。
那是莫儿的形象。
“你们来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吗?”方丈客气完了,问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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