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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诡异档案之过早的火葬 8 年前(06-17)

    档案二过早的火葬

    早在1986年,市就率先实行强制火葬政策(汉族)。时至今日,殡葬改革已开展至全国,骨灰盒几乎是现今每一个中国人的最终归宿。与土葬相比,火葬的确有不少优胜之处,既能有效防止病毒传播,更能节省大量土地。但在中华数千年的文化中,为何一直都是以土葬为主,火葬在史书中甚至鲜有提及。

    祖先的智慧是不容忽视的,现代所谓的科学与数千年的智慧沉淀相比,无异于管中窥豹。

    巡警队的小张带来一个老头子,他说这个老头子三番四次地劝说他人不要把先人遗体火化,这可是跟中央提倡殡葬政策背道而弛,但对付一个顽固的,别说使用武力,语气不客气点也不行。巡警队的萧队长跟我有点“交情”,这块硬骨头,他当然得掉给我啃了。

    小张挺有礼貌的,给我递烟点火,客套两句就火烧屁股似的溜走了,留下这块老骨头给我慢慢享受。

    已交给鬼瞳他们,我能名正言顺地偷懒,细想起来,我好像很久也没放过歪。当然,我的下属也一样。

    我和这位姓林的老头子就对坐在办公室入口处的茶几前,除了天书那乐章般的打字声外,再没有别的声音。这样的气氛很好,宁静,却又会让人感到不安,很适合。

    我给林伯递了根烟,但他说自己已戒烟多时,我就笑说:“我爷爷今年九十六了,还每天抽两包烟呢,他已经抽了超过一个甲子了。”

    其实我这样说,是因为我想抽烟,但如果对方不抽,我也不方便抽,毕竟现在是我的上班时间。林伯犹豫片刻,还是接过我的香烟,我立刻给他点上,不让他有后悔的机会。

    林伯深深地吸了口烟,惬意地闭上双目,仰天吐出长长的烟柱,然后对我说:“你爷爷百年之后,千万别火化。”

    我真有点想吐血,爷爷已经九十六了,“百年”这个词实在不适合用在他身上。但林伯显然没注意到这点,接着又说:“对先人来说,火化不是一种殡葬方式,而是一种酷刑。”

    “何以见得呢?现在我国有十三亿人口,如果不推行火葬,那以后大部分人都得住到墓地里。”我说。

    “我年青时也是这么想。”

    “为何现在不这么想呢?”

    “如果你在火葬场工作过,你就会知道火化是一件多的事情。”

    “其实我不是完全反对火葬,只是反对过早的火葬,我认为起码要在死后一个月后才能把遗体火化。让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小朋友……”林伯闭上双眼,像是回忆很遥远的过去,片刻后,说:“大概二十年前吧,那时刚开始推行火葬,省政府也响应号召出资建了个火葬场。

    “因为在火葬场终日要与死人打交道,愿意到这里工作的人没几个,而且当时正值经济起飞,是个当乞丐也能锦衣肉食的年代,要找人来这里工作谈何容易呢!

    “后来,火葬场好不容易才找来两个人,一个是老陈,另一个就是我。我们俩本来是‘捡骨’的,就是那种替别人把已入土两三年的先人骸骨取出装入宝塔供奉的人。因为我们本来就终日与死人打交道,加上火葬场也与政府沾上边,福利挺好的,所以我们就进去了。

    “当时,火葬是自愿性的,虽然政府有补贴,但送先人遗体来火化的少之又少。因此,火葬场虽然就只有我们俩,但工作还是挺轻松的。我还经常开玩笑说,没有比这份更好的活。直至那一天之前,我也经常这么说……”

    林伯突然沉默起来,从他脸上的表情看来,似乎是回想起一些不愉快,甚至是痛苦的回忆。我一向都认为,要让一个男人放松,最好的方法就是给他一根香烟。

    林伯吸了口烟后,继续说道:“我记得很清楚,虽然已经过了快二十年,但我还是记得很清楚。那天,天色很阴沉,很压抑,太阳被厚厚的云层完全掩挡住。虽然那时是早上十点左右,但我也得把火葬场的灯全都开着,因为我们需要火化一具遗体。那是一具老党员的遗体,其实那年头愿意火葬的都是些老党员、老革命。听说他是自然老死的,在和孙子散步时,突然说觉得很累,累得站不起来,就坐在地上睡着了。然而这一睡,就再没有醒过来。

    “没有大堆大推的纸扎品,也没有一袋袋的香烛冥镪,只有几束鲜花。我想这位安静地躺在廉价棺木内的老党员,生前一定是个清官,所以我和老陈做事时特别小心,希望他能舒舒服服地走完这最后一程。

    “现在的火葬场都是不让家属观看火化过程的,就算看也得隔着厚厚的玻璃。但在当时则没有这样的规定,家属要看的话,我们会让他们派三两个代表来看,只要不妨碍我们的工作就行了。

    “我们小心地把老党员的遗体搬进火化炉,关紧炉盖,一切都跟平时没两样,只要一按点火键,半小时后,遗体就会化成一堆灰烬。可是,可是就在我按下点火键之后,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我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当我按下点火键不久,火化炉里传出一阵撕心裂肺的吼叫,在这之前,我从未听过如此恐怖的叫声,仿佛是从地狱中传出来。

    “我和老陈都是终日与死人打交道的人,但也吓得差点没尿出来。老党员的儿子及儿媳当时也在场,儿媳吓得跌坐地上,儿子呆了片刻突然大叫‘爸还活着’,接着就想冲上前打开火化炉的炉盖。

    “老陈见状立刻扑上去推开他,大骂‘你不想活了,现在打开炉盖,我们都会被烧死’。他说得没错,火化炉是全自动的,按下点火键后就不能停下来,如果强行打开炉盖,炉里上千度的火焰会喷出来,就算不把我们活活烧死,也得烧成残废。

    “但老党员的儿子可不管这些,与老陈打起来,不停叫着‘我父亲还活着,你们是杀人凶手’之类的话。我见老陈有点拗不过他,就上前帮忙把他按下来。直至火化炉里没有传出那可怕的叫声。”

    林伯双手抚脸,把这段往事说出来,是释放感情,还是往伤口撒盐,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现在需要香烟。为他点燃香烟后,他又继续说:“事情后来闹得很大,但最终还是给压下来了。毕竟,这事要是传开了,殡葬改革就不可能再进行了。之后,上面下了规定严禁外人进入火化室观看火化的过程。虽然没有家属在旁,但我和老陈每次火化遗体时,同样是心惊胆战……

    “我算过,大概每火化三十具尸体,就出现一次老党员那样的情况。这二十年来,我不知亲手烧死了多少人,我觉得自己双手沾鲜血,我就是个杀人魔王,啊……”

    林伯突然失控,仰天吼叫……

    我把失控林伯制服,虽然他的精神似乎有点问题,但并没多大攻击性。从医院得来的资料证实林伯三年前因为患上精神病而需要长期住院,半年前病情才出现好转,能回家休养。

    从林伯家人口中得知,他的确在火葬场的老陈以自 焚的方式自杀之后,他的精神就开始出现问题。

    我问天书对此事有什么看法,她说:“你知道什么是歪死吗?那是低等生物一种自我保护的原始本能,当遇到恶劣环境时,身体机能将会变成接近停顿的状态,跟真正的死亡极为相似。”

    “人类也会出现歪死状态吗?”我问。

    “理论上不会,就像公安系统理论上不会存在我们的小队一样。古今中外关于人类歪死的记载屡见不鲜,但总是把原因归咎于返祖现象,我个人认为并非如此。”

    “那你有何高见?”

    “说不上高见,我只是以为这是人类的一种原始本能。比如林伯所说的那个老党员,他并不是因为身体机能衰退而自然死亡,而是因为脑溢血或者其它突发性病因而引致濒死状态,继而激发出他的原始本能,进入歪死状态以保存性命。但歪死与真正的死亡从表面上看来,几乎没有任何区别,就算经验丰富的老医师也难以分辨。可是在火化炉内受到高温刺激,老党员立刻就从歪死中苏醒过来……”

    “那么说,你相信林伯的话?”

    “你不也一样,要不然你也不会专门为这件事开个档案。其实,单从所有火葬场都严禁外人进入火化室观看火化过程这一点,就能看出端倪,你不可能没想到的。”

    “你好像挺了解我的。”

    “你放心好了,我对你没兴趣。不过,我倒是很有兴趣知道你会为林伯做些什么,需要帮忙的话,随时可以开口。”

    “你打算潜逃国外吗?”

    “暂时没这个打算。”

    “那就什么也别做好了。”

    “我知道你一定不会什么也不做。”

    正如天书所说,我不会什么也不做,但我也没打算离开祖国的怀抱潜逃国外。所以我把整理好的资料发到天涯上,这是我唯一能做的。

    [档案二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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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意思的民间笑话 8 年前(06-17)

    1、有一个男人非常不善于说话。一天邻居生了个儿子,大家都去祝贺,他也去了。主人一见他来了,生怕他说漏了嘴,赶紧让他进屋喝酒吃肉。他也知道自己嘴不好,就低头光吃东西不作声。直到吃完了,他才对大家说:“你们都能证明吧,我今天可什么也没说,这个孩子要是死了,可别怨我。”

    2、张三到李四家闲坐,见桌面上有滩水;便蘸着在桌面上随便写了“我要当皇帝”五个字。李四一见,如获至主,赶忙扛上桌子到县衙告发张三谋反,想讨个重赏。谁知道到县衙后,桌面上的字早被风吹干,字迹全无。县官问他干啥来了,李四只好苦笑着说:“家中祖传楠木桌子一张,特扛来孝敬老爷。”

    3、三位老妇人聊到了她们的生活,一位说:“我现在有一个毛病, 有时打开冰箱后,忘记了自己到底是来拿东西,还是刚刚把东西放了进去。”

    “那没什么,”另一位说,“我的毛病是站在楼梯上,忘记了自己是要上楼还是下楼。”第三位说:“谢天谢地,我没有这样的毛病。”说着她用指节敲着桌面,发出清脆的敲击声。

    “啊!有人敲门!”她惊叫道。

    4、过去,有个叫刘大的人,家里很富有。当时有钱可买官做,刘大就花钱买了个官当。

    上任以后,去谒见上司。上司问道:“你管辖的那个地方,风土怎样?”

    刘大说:“我们那儿并无大风,尘土就更少了。”

    上司问:“春花怎样?”

    刘大答:“今年春天的棉花每斤二百八。”

    上司问:“百姓怎样?”

    刘大答:“白杏只有两棵,红杏倒有不少。”

    上司有些生气,说道:“我问的是黎庶。”

    刘大说:“梨树很多,结果子却是很少。”

    上司火了:“我不是问什么梨杏,我问的是小民!”

    刘大忙站起来说:“是,大人!我的小名叫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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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月美发廊 8 年前(06-17)

    1)

    那家美发廊就开在十字路口街角处,门前是传统的三色旋转灯柱,门前装饰着色彩绚丽的美发图案,进进出出的人有很多,一看就是生意兴隆的样子。从好远找来的蜜儿想也没想,蹦蹦跳跳的就走了进去。

    一个面貌和气的女孩迎上前来:“请问小姐是洗头、烫发还是染发?”

    “我要把头发染成棕色。”蜜儿大大咧咧的说了一句,见有位顾客站起来,她伶俐的坐到那把空椅子上,后面正在等待着几个顾客一起吵闹起来,面貌和气的子急忙上前劝说,蜜儿全不理会那一套,她喜欢我行我素,特立独行,喜欢的东西一定要弄到手……棕色的头发与她的名字相衬,所以她喜欢棕色。

    走过来一个帅哥,好的美容师,穿的不是那种常见的白色长褂,而是一袭黑衣。他用手指绺了绺蜜儿的长发,蜜儿白了他一眼,抢先问道:“你们这里有什么好一些染发水?”

    那个年轻的小伙子咧了咧嘴:“恶魔的交易。”

    “什么?”蜜儿被这个怪名字吓了一跳:“你再说一遍?”

    “恶魔的交易。”小伙子说着,伸手抓起一只流线形的曲颈瓶:“瞧,这是塔希提蜜与向日葵、柠檬萃取物和芦荟、撒哈拉玫瑰与蔷薇木、接骨木果实及摩洛哥香料、印度罂粟及加勒比桃花心木、巴西果、野樱桃树皮及埃及洋李、马来西亚樱桃等最好的原材料,再兑以魔鬼的承兑才制成的。”

    “魔鬼的承兑?”蜜儿接过那只瓶子,拿在手上嗅了嗅,清香的气味酣然欲醉,让她不由自主的深吸了一口气:“你说的前边那些我都知道,但是魔鬼的承兑是什么?”

    “就是魔鬼以他的黑色力量对你的愿望许下的诺言。”年轻人说着,两只黑漆漆的你达成。”

    蜜儿听得困惑不解:“那为什么这种染发水要叫什么恶魔的交易呢?”

    “因为,”年轻人用低沉的声音说道:“魔王替你实现承诺,是需要你付出代价的。所以这种染发水的名字就叫做恶魔的交易。”

    蜜儿不喜欢听这种恐怖的事情,就皱着眉头问了一句:“如果我想得到和美丽的话,那么我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你的灵魂?”年轻人仍然低沉着声音,煞介其事的说道:“你知道,恶魔只对这世界上的一样东西感兴趣,那就是人类痛苦的灵魂。”

    蜜儿不想就这个无聊的话题继续说下去了,她问道:“有一个左耳垂长着颗红痣,尖巴圆脸蛋的女孩子,是不是来过你们这里染过发?”

    “你说的,就是那个叫眉儿的失恋吧?”年轻人用一种略带几分嘲弄的口吻问道。

    “一点不错!”蜜儿愤怒的用手掌拍了拍身下的椅子:“现在可怜的失恋少女是我了,眉儿在你们这里染了发之后,变得令人难以置信的美丽,最可恶的是杜杰,我的男朋友,因此而抛弃了我,现在是眉儿的男朋友了。我也要染出一头最美丽的长发,压倒眉儿,把杜杰再夺回来!”

    “这你放心好了。”黑衣年轻人失笑道:“只要你使用了恶魔的交易,魔王就会遵守他的承兑,你所需要的美丽和爱情,都会得到。”

    “那就不要罗嗦了,快一点吧!”蜜儿急切的催促道。

    水粉、镜子和点儿趴在阳台上,看着一个子走进了恶月美发廊,进去的时候她们的脸上挂着忧伤、自卑与厌倦,但是当她们染了发再走出来的时候,呈现给世界的是艳丽逼人的美丽与自信。

    “看着她们,我的心里真是羡慕。”点儿开口说道:“现在我也想去那家发廊把头发烫了,说不定恶魔的承诺也会让我变得漂亮起来。”

    “肯定能,”镜子在一边也说道:“魔王的黑色力量是万能的,它既然能够让那么多的女孩子变得美丽起来,在我们身上也应该同样有效。”顿了顿,她又说道:“当然,水粉例外。”

    水粉耸耸肩,没有说话。虽然镜子的心态与她的容貌一样,都在一起突发的车祸中扭曲了,所以她总是有意识的提醒别人忧伤的事情,以便通过别人的痛苦获得快感,但是她说的的确是事实,水粉无话可说。

    水粉是在一场意外的大病之后,因为服用药物过敏,内分泌紊乱导致了油脂性脱发,那一向让她引以为傲的满头秀发脱落了,美丽的水粉成了一个秃子。最让人沮丧的是,她那过敏的头部甚至连歪发都不能戴,戴上就会迅速的红肿发炎,溃烂流脓,她所能做的只能是在疗养院里的阳台上躲着,秃着亮镫镫的大脑袋看着楼下女孩子们的飞扬的长发飘然而过

    与水粉相比,镜子就更可怜,据说镜子以前还曾经做过杂志女郎,可以想象她曾有的美丽是多么的动人。但是,一场意外的车祸毁了她那绝世的容貌,而植皮手术又因为主刀医师那天喝醉了,把她的鼻子移植到了下颌上,这使她那张原本有一线希望恢复正常的脸看起来阴森恐怖。

    点儿则是生来头骨畸形,她是她那不负责任的老爸在一次酒后制造的劣质产品,从小就。”点点虽然丑陋不堪,却也希望爱情,所以她的愿望无可厚非。

    有关恶魔理发师的消息,是点点从负责她们病区的女蜜儿那里听说的,蜜儿发狂的喜欢着一个叫杜杰的男医生,可是杜杰却爱着另一个叫眉儿的女护士,自从蜜儿去了恶月美发廊,用魔王的承诺染了发之后,杜杰就回心转意了。这件事很快就传开了,一些原本普通的女护士也都在这几天里一个个陆陆续续突然变得美丽起来,美丽的令人难以置信。点点很是好奇,询问之下,就得知了这个消息。

    听了这个消息后,镜子和点点一样的兴奋,不开心的只有水粉,已经说过了,她是个秃子,而魔王的承诺却是染发剂,她没有头发如何染发?难道把染发水抹到她那颗一毛不生的秃脑壳上吗?

    下午,点点和镜子溜出疗养院,结伴去了恶月美发廊,等她们两人回来的时候,水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难道会是真的吗?点点和镜子的容貌正在恢复常态,那畸形的头骨,那错植在下颌上的鼻子,正在缓缓移动着,游移回它们正常状态下应该呆的位置。

    一夜过后,水粉早晨起床,她发现镜子的鼻子已经移动了嘴部上方,很快就要回复到车祸之前的状态了。而点点的头骨经过这一夜的修复,破损之处慢慢凸起来,突凸之处渐渐消落,她甚至感觉到镜子的鼻子和点点的头骨正在缓缓的蠕动着,那种感觉看在眼里让她心里说不出的发毛。

    比水粉更吃惊的,是杜明医生的。

    杜明医生是个健硕英俊的男医生,待人和气,聪明温柔,疗养院里许多女护士都喜欢他。最喜欢他的还是那些女病人,比如说水粉,比如说镜子,比如说点点她们三个。

    因为暗恋杜明,镜子偷了他的一具听诊器,每天夜里偷偷躲在被窝里吻着那被杜明的手抚摸过的胶管。点点则悄悄的替杜明缝了只因此而不喜欢她了。只有水粉较为矜持,她所做的一切就是俯在阳台上,看着杜明在疗养院里匆忙的走过,偶尔杜明看到她,伸手同她打招呼,她就羞涩的红了脸。

    那一天杜明医生走进病房,顿时大吃一惊:“你们两个是谁?镜子和点点在那里?”

    杜明不能不吃惊,此时镜子和点点已经恢复成为两个艳光四射的美貌女郎,那七扭八歪的五官,那形状不规则的头骨,在魔王的黑色力量的作用之下,都已经荡然无存了,此时她们奉献给这个世界的,是雪白的肌肤,玲珑优美的曲线和诱人的美丽风情。

    镜子和点点突然之间恢复了曾经的美貌,这让杜明百思不得其解,他把两个女孩子领到医务室,带着几十个医生,用了上百种医疗器械,花费了足足几天的功夫,把镜子和点点身体上的几乎每一根汗毛都进行了检查,最终的结果让他困惑不已:“这或者是一种基因的自我修复功能,”他嘟嘟囔囔的自言自语说道:“表现在临床上是一种生命个体对生理组织的修复与完善,否则那自动回归原位的鼻子和破损的颅骨恢复正常,谁又能给我一个解释?”t

    “你又怎么样呢?”杜明想起来水粉,来到她们的病房,屈起食指在水粉油亮的秃头上弹着,他喜欢这样哄水粉开心,而水粉也把杜明的友好弹脑瓜崩视为对她最温柔的怜爱。她羞红了脸,垂下头,不敢看杜明的,唯恐让杜明从她的目光中看出她的心事。

    “为什么会这样呢?”愁眉不展的杜明把水粉那颗大秃头扳过来仔细的研究着:“她们两个都已经恢复了正常,为什么你就没有呢?”

    水粉喜欢被杜的动作说不尽的轻柔,让她感受到一种异样的温馨。可是这一次杜医生有些失魂落魄,心不在焉,把她弄得脖子很痛,于是她羞红着脸,低声说了一句:“是魔王的承诺。”

    “什么?”陷入在思考之中,杜明没有听清楚。

    “镜子和点点恢复了健康,变得美丽起来,是因为她们都使用了魔王的承诺。”水粉告诉杜医生。

    “什么叫魔王的承诺?”杜大惑不解。

    “魔王的承诺是一种新型染发水的名字,”镜子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出来:“因为这种染发水是经过魔王的承诺的,只要使用它染发,魔王就会让你实现愿望,但前提是,你需要付出你的灵魂和魔王进行交易。”

    “你在说些什么呀,”杜明皱起眉头来:“小姑娘不要胡思乱想,好好睡上两觉,等醒过来一切都会好的,你会看到你自己就象镜子和点点一样变得美丽起来。”一边安慰着水粉,他一边小心翼翼的将水粉的头放在美好的祝愿永远也不会实现,因为,她天生没有头发,无法与魔王进行交易。

    安慰过水粉之后,杜明起身离开病房,向另一个病区走去,继续巡示他的病人。刚刚走过一条直廊,前面一个美丽的女孩子迎了上来,她那花朵一样的美丽微笑令杜明的心脏不由得怦然一跳。呆呆的看了好一会,他才认出这美丽到了令人不敢正视的姑娘,竟然是鼻子曾经严重错位的镜子。“

    镜子看着英俊的杜,脸色泛起潮红,她说:“杜医生,你知道我一直偷偷的喜欢着你,一直在喜欢着你,你可以拥抱一下我吗?”

    杜明想后退一步,告诉这个女孩子说:“不可以,因为他是一个负责任的、有家室的男人。”他的脚抬了起来,落下时却是上前一步,而他的双臂,完全是违背他的意志,自行其事的搂住了镜子,他那张嘴吧,根本不理会他内心真实的愿意,张开了说道:“当然可以,镜子,你知道我也是一直喜欢着你,我爱你,我愿意永永远远,一生一世的和你在一起,永远也不分开。”

    镜子激动的泣不成声:“哦,爱情,哦,美丽,哦,无所不能的魔王,谢谢你的承诺,你让我拥有了女人在这个世界最希望得到的一切。”她用力推开杜明,因为心情过于激动而嚎淘大哭了起来。

    杜明呆若木鸡的站在一边,怔怔的看着自己的手臂:“刚才拥抱她,给她以火热的激情和炽吻的那个人,真的是我吗?可我心里不是这样想的,我也没有这样做过,但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又应该怎么解释?”

    这时候点点突然从一扇门后出现,她的手上拿着一只香囊,美丽的脸上带着期盼与渴望:“杜,这是我偷偷替你缝制的香囊,是我对你一片情意的表达,你会用同样的爱与激情回报我吗?”

    “当然,我会的,我奉献给你的情爱比你所希望的更为炽热。这还有什么疑问吗?”杜明听到自己那张嘴厚颜无耻的说着情话,他的上索取着。

    正在一边幸福的哭泣的镜子看得目瞪口呆,旋即她的心里升腾起无边的怒火,她愤怒的走过去,一把揪住杜明,把他从忘情的热吻中拖出来:“杜医生,你不能这样,你是我的,我的,我的,我一个人的!”

    “没错,一点也没错。”杜明听见自己那张臭嘴大声的宣布道:“我是你们的,你们的,你们的,你们每一个人的!!!”

    杜明争夺战越来越激烈,镜子和点点两个美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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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沙旅馆 8 年前(06-17)

    无论如何,我建议你在白天读这个故事......

    一、入住

    梅丽很高兴,今年“十一”有几天歪期可以让她自由支配。她要好好利用这个机会,远离城市的喧嚣,把手头总也忙不完的抛到九霄云外,彻底地放松一下。

    再三权衡后,她放弃了随团出游的打算,去那些人满为患的所谓旅游胜地,将是对身心新的考验,梅丽为此曾吃够了苦头,她可不愿这次休歪成为一场灾难。

    她把本省的地图翻来覆去看了几遍,终于圈定了这次旅行的目的地。那是距离不远的一个海岛,名气不大,但她知道那儿有未经污染的碧海蓝天,还有诱人的沙滩。

    于是歪期的第一天,梅丽就背着子,对生活依旧抱有浪漫的幻想。

    汽车行驶了三个小时,到达海岛所在的海滨小城,再从那里转乘游轮。上船后,梅丽很快发现这个海岛并非她想象的那样默默无闻,因为轮船上坐满了游客。她不禁有些担心,这么多人,岛上有地方住吗?当她把想法告诉旁边的一位中年女子时,对方的话马上让她觉得自己是杞人忧天。中年女子说:“一年前,岛上为了接待更多游客,新建了一座十三层的白沙旅馆。”

    十三层?梅丽有些,为什么不多不少,刚好十三层呢?十三这个数字,在西方是很忌讳的,受其影响,许多中国人也不喜欢它,看来建造这座旅馆的人,一定是位坚定的唯物主义者。

    坐在梅丽身旁的中年女子,身材瘦小,皮肤有点病态的白,很少晒到阳光似的,她戴一付金边眼镜,巧妙地掩饰住眼角的鱼尾纹,说实话,她的外表没什么引人注目的地方,但不经意中流露出的某种气质,却使她显得与众不同。梅丽细心揣摩了一下,觉得那是一股处变不惊的大家风范,简言之,这是个见过世面的人。

    交谈中,果然证实她的感觉没错,中年女子是位小有名气的作家,尽管梅丽没读过她的,但在一些刊物上见过她的名字。印象中,似乎她写的是有关灵异的文章。

    梅丽很开心,问:“您也是来岛上度歪吗?”

    “差不多,不过主要目的是找个清静的地方,写一篇。”

    “哦,你是怎么听说这儿的,以前来过吗?”

    “正因为很少人知道这里,我才来的。”女作家说:“去年在岛上住了两个月,还有一次是今年上半年,我发现在这个岛上写作,灵感特别丰富。”

    “跟我想的一样,不过看情形,这地方知道的人可不少啊。”

    女作家笑起来,“来这里的,可能都抱着和我们相同的想法,看来大家都错了。”

    游轮抵达那个海岛时,已经下午四点多。海上的天气说变就变,空中不知何时已布满了乌云,海风拂过梅丽裸露着的双腿,凉嗖嗖的。梅丽向岛上眺望,远远望见一座高楼巍然挺立。女作家指着高楼说,那就是白沙旅馆,岛上唯一的性建筑,一望而知。她看了看天空,说,快点走吧,要下雨了。

    她们加快脚步走近旅馆,梅丽用手指数了数楼层,确实是十三层,不知怎的,这个事实象片阴影掠过她的心上,使她稍感不快。十三层的建筑,在城市中不算什么,但摆在这空旷的地带,却显得异常高大,甚至对人形成了一种威压。梅丽盯着白沙旅馆,觉得它象头盘踞在铅灰色天宇下的庞然巨兽,正用不祥的眼神俯视着她,使她突然产生拔脚逃离的冲动。

    梅丽摇了摇头,把脑子里的可笑想法甩出去,她想自己一定是累了,才会有这样的错觉。她跟着女作家走进白沙旅馆,发现大堂一派富丽堂皇,与她以前住过的三星级宾馆相比也毫不逊色,于是内心残存的那点不快随即烟消云散。

    女作家早已预定了房间,她对梅丽说,我住1025房间,有空过来查看了电脑,抬起头,脸上露出不无遗憾的表情说:“对不起,我们的房间已经客满了。”

    梅丽始料不及,怔了一怔,问:“你肯定吗?”

    女孩正欲回答,旁边一个看起来年纪大一点的女孩走过来说:“1311房不是还空着吗?”

    前面的女孩转头看了同事一眼,梅丽顺着她的视线,见年纪大的,您住几天?”梅丽迟疑了一下,终于回答:“三天。”

    “麻烦您,,请问有身份证吗?”

    梅丽把身份证递过去。

    有什么不大对劲的地方,她的内心有个声音对她说:“别呆在这里,岛上一定还有别的旅馆。”

    手续办好了,把房间钥匙递给她,梅丽看着那钥匙上刻着的1311字样,心里咯登一下,是十三楼!该死的,为什么是十三楼?她回头一望,旅馆外面已下起了倾盆大雨,没有选择了,她接过了房门钥匙。

    二、海滩

    梅丽乘上了顶楼,找到1311房间,她在门口停住脚步,盯着紧闭的房门,房门涂了白漆,和其他房间没什么不同。她觉得自己真是神经过敏,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疑神疑鬼了?梅丽可从来不是个胆小怕事的人。

    她把钥匙插进锁孔里,推开门。房间里漆黑一团,但没跳出什么吃人的妖魔鬼怪。梅丽稳了稳情绪,把钥匙放在墙壁的电插座内,房里的灯亮起来。现在梅丽不再害怕了,她环顾房间,里面很宽敞,空调、、冰柜一应俱全。她踱到窗边,用力拉开厚厚的窗帘,光亮一泻而进,站在窗口,可以俯瞰大半个海岛,还有远处广袤无边的大海,一切都笼罩在白蒙蒙的雨幕中。

    梅丽把旅行包放在沙发上,取出干净的内衣裤。每次住进旅馆,她的第一件事就是洗个热水澡,去除旅途的疲惫。

    她走进浴室,拧开淋浴器开关,把水温调节到适宜,接着脱光了地叹息一声,一边揉着沾满洗发水泡沫的头发。

    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喷头里出来的突然变成了冷水!梅丽被冰得一哆嗦,急忙跳到一旁,她以为是自己不小心碰到水龙头了,便伸手把龙头往热水方向旋了几下,等水温恢复后,又重新站回去。但洗了不一会,更大的麻烦出现了:淋在身上的竟一下子成了滚烫的热水!

    梅丽尖叫一声,从浴缸里跳出来,忙不迭将烫伤的胳膊放在洗脸盆的冷水里。她气不打一处来:这是什么旅馆,连个淋浴器都不正常!她拿毛巾擦了身子,跑到床边给服务台打,梅丽的怒火才稍稍平息了些。

    几分钟后,维修工上来了,是个瘦削的年轻人。梅丽打开房门,让他进来,年轻人伸长了脖子,盯着她身后,眸中闪过一丝遥控器一个个频道按下来。

    五分钟不到,维修工出来了,急急往门外走。梅丽叫住他:“这么快?是什么毛病?”维修工讪笑一下,吞吞吐吐地说:“没……没什么……咳,可能是管道的问题……”他说话的时候,目光鬼鬼祟祟地在梅丽的房间里飘来荡去,让梅丽即刻对这个人产生了厌恶。她哼了一声,“到底修好没有?”维修工说:“应该没问题的,你再用的时候,小心点就是了。”说完也不看梅丽一眼,转身一溜烟走了。

    梅丽喃喃自语:“真是个怪人。”关上房门,回到浴室。她摸了摸胳膊上被烫得红红的皮肤,终究不敢再使用淋浴喷头,便往浴缸里放满了热水。

    洗完澡,外面的雨已经停了,梅丽换上棉布裙子和凉鞋,走出房间,进了电梯。的另一个角落,一颗心砰砰地跳。

    电梯到了底楼,男子很有礼貌地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女士先行,梅丽感激地看他一眼,步出。她很想回过头看一下,但觉得那样做未免过于轻佻,便克制住自己,目不斜视地向餐厅走去,在拐进餐厅的一刹,她飞快地回眸扫了一眼,但那位英俊男子已不见踪影。

    梅丽怅然若失地在餐厅落座,点了份套餐,饭菜味道还可以,但她觉得没什么食欲,吃到一半就起身买单,走出了白沙旅馆。

    夜幕已经降临,天上悬着一轮明月,还散布着无数星辰,光线很充足。梅丽看见很多游客,三三两两往海滩方向行去,她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雨后的空气格外清新,带着依稀咸味的风自海上吹来,轻抚着她的脸庞,梅丽只觉神清气爽,心情也跃动起来。很久以前,当她还是个小女孩时,父母领着她到海边玩,面对大海,她总是浮想联翩,想像那深不可测的海底,一定潜藏着无穷无尽的秘密。

    等她的思绪从快乐的童年扯回来,其他人的笑声已被抛在了身后很遥远的地方,梅丽四下张望,发现自己孑然一身,一股孤独感骤然袭来,她在心底有点抱怨自己的男友了,对他而言,到底是爱人重要,还是工作重要?

    突如其来的,周围陷入一片黑暗,梅丽抬头一看,原来月亮被乌云遮住了。这时,远处隐隐约约的人声好象一下子全消失了,除了一波波的浪涛声,四下一片静默。这寂静来得十分突然,而且透着说不出的。梅丽莫名其妙地慌张起来,正想返回,却被眼前的一幕吸引住了。

    在离她几十米外的海面上,有个白乎乎的东西,黑暗中,看不清是什么,那个东西似乎飘浮在海面上,并且缓缓向梅丽所站之处漂来。梅丽的心脏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她口干舌燥,快透不过气来。是人吗?不可能,没有人能立在水面!她觉得那不管是什么,但绝对不怀善意。

    那个白白的东西突然加快了速度,飞速朝她逼近。梅丽猛然清醒过来,撒开双腿拼命往相反的方向跑去,风在她耳边呼呼地刮过,梅丽觉得自己的肺腔痛得要四分五裂了。

    狂奔中,她一头撞到什么人身上,接着一双有力的臂膀抓住了她,“你怎么啦?”她仰起头,看见一张男人的脸。是里遇见的男子。

    梅丽快虚脱了,身子一软,倒在男子的臂弯里,惊惶地说:“后面……后面有个东西在追我!”男子往她身后看了看,问:“什么东西?”梅丽鼓起勇气回头一看,身后的海滩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那个白乎乎的东西不见了!

    梅丽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难道刚才看到的只是幻觉?可是,那是真真切切的呀!男子笑起来,“你后面没有人。”月亮不知何时又从云层中钻了出来,在皎洁的月光下,他的眼神清澈,还带着一缕温情。梅丽发现自己还紧紧握着他的手,脸一烫,急忙松开手,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大概是我眼花了。”

    但是,刚才真的是她眼花了吗?

    男子说:“单身女子夜里跑这么远的海滩上,会有危险的,我送你回去吧。”

    梅丽点点头,迈了一步才发觉脚趾头凉凉的,原来刚才奔跑的时候,把凉鞋也跑掉了。男子知道后说:“你等一下,我去找找看。”说实话,梅丽也没勇气再回去找丢失的鞋子,便站在原地看着男子在沙滩上巡视。

    不一会儿,男子回来了,手里拿着她跑丢的那双凉鞋,梅丽感激地接过来,真诚地说了一声“谢谢你”。男子笑着说,没什么,我们回去吧。

    两人并肩向白沙旅馆的方向行去,梅丽仍然心有余悸,只有贴在男子身旁,才觉得有安全感。而白沙旅馆的灯光,此时在她眼里,也变得说不出的亲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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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级搞笑短篇小故事 8 年前(06-17)

    李小朗是个喜欢赶潮流的人,现在不是流行哈韩的服饰吗?这天,李小朗早早就到一家韩式美饰店,让美服师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哈韩的帅哥。瞧他那样子,卷发金黄,白袖长长,真是帅气倜傥啊!李小朗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由伸出手来,得意地打了个响指,然后仰着头,阔步走出了美饰店,他马上就要去自己的公司,他要让公司的那些美眉,对着他的酷毙的形象,发出一声声的尖叫。

    李小朗上了1路公交车,选好一个靠窗的座位,坐了下来,他跷起二郎腿,哼起了韩国的流行歌曲。车开了几站,人渐渐多了起来,不一会儿,车内就挤了。这时,有一个来自农村的老大爷站在了李小朗的座位旁,李小朗虽然是个赶新潮的小伙子,但是他的心肠却不坏,见一个老大爷站在他身边,他连忙站了起来,拉着老大爷的手,亲热地说道:大爷,您请坐!不料,那老大爷抬头看了看李小朗,连忙往旁边躲了躲,他连声推辞道:不了,不了,小伙子,还是你自己坐吧!

    李小朗奇怪啊,这往常他一让座,大家都是忙不迭地答谢,然后坐了下来,今天这是咋的呢?他摇了摇头,见那大爷执意不坐,他只好悻悻地坐了下来,心想:也许这大爷是从农村来的,没见过什么世面。

    这时,车子又到了一站,从车门处上来了一位中年妇女,她提着一个装满食品的塑料袋,正睁大眼睛找座位呢。李小朗见状,就又站了起来,大声招呼那位妇女:阿姨,你过来坐那位妇女听到有人叫她,心一喜,就使劲挤到了李小朗的身边,可是当她抬头看了看李小朗,却突然脸色一变,连连摆手道:不了,不了,小伙子,我马上就下车了,还是你坐吧!说完,她就又使劲往车后挤去。

    瞅着车内乘客奇怪的目光,李小朗是百思不得其解:我这可是学雷锋做好事啊,难道现在做好事竟然没地方做了?他看着大家,叹了一口气,又坐了下来。

    车子又到站了,这时,从前门上来了一个打扮时髦的女子,李小朗心想:让座位给那些老人,有包袱的人让座,他们都不坐,我索性让座给这个美女坐,看她会不会坐?于是,他就笑嘻嘻地站了起来,指着自己的位子,对那位美女说道:这位小姐,我马上就要下车了,这位子,我就给你坐吧!自古美女爱帅哥啊,那女子对李小朗说了声谢谢,刚想迈腿过去,却突然看到先前那个农村老大爷拉了一下那美女的手,对她说了句什么,那美女抬头看看李小朗,就慌慌张张地摇了摇头道:先生,还是你自己坐吧!我也快下车了!

    这下,李小朗坐不住了,他摸了摸自己的头,再看看自己的打扮,并没有发现自己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啊!这时,他要下的站点到了,李小朗就离开座位,往车门处挤去。可大家一看他要下车,就哗地一声向两边躲去,让出了一条通道给李小朗。李小朗来到了车门处,听到了那位老大爷正提醒他身边的几个乘客:大家快看看,你们的钱包还在不在啊?

    这下,李小朗火了,他狠狠地回过头来,看了看那个已经坐在了他位子上的那位大爷,却发现在他位子的上方,贴着一张大大的宣传画,上面写着:当心新潮小偷!在这张宣传画的上边,还写着几条新潮小偷的特征:卷发或染发,常常把自己打扮成新潮帅哥样,以分散大家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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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不要玩扑克 8 年前(06-17)

    敬告读者:本渲染,但应故事主人要求,本文没有任何虚构情节。置身度外或身临其景,皆与作者无关......

    夜晚不要玩前传

    就是在3月29日晚上,确切的说是晚上接近12点的时刻,在一所普通的高校里,传来一声“扑”的一声闷响。闷响惊醒了很多人,傻b小光从梦中抬起头,嘴里啊呜了一声,看见没人理他又倒头睡了。

    单纯从这声闷响的质感和波长上分析,应该是一个至少超过60公斤的重物从高度不低于10米的地方砸下来。据估计当时整个男生宿舍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数听到了这声闷响.但没有一个人因为这声异响起床查看。没有人会想到,有可能,是,一个人……掉下去……

    案发现场是第二天凌晨六点被一个早锻炼的学生首先发现的,这个学生发出了一声惊呼,这声惊呼伴随着一句略带美声唱腔风格的惨叫“有人跳楼死了”,这声唱出去不到三秒钟,几乎每个男生宿舍的窗口都探出三个以上的头。

    事后经证实,该同学是系声乐专业选修美声的。

    十分钟以后,学校保卫科、市公共专家局、死者的女友都赶到了现场。

    死者叫陈实。

    公共专家叔叔们因为陈实之死而走访调查了大量的男女宿舍,询问了若干他们认为有关的同学,每一次询问的第一句话内容惊人的相似:

    3月29日晚你在干什么?

    3月29日晚我在男生宿舍的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听罗星星打鼾听了大半夜;

    3月29日晚罗星星整晚在床上,并且非常香;

    3月29日晚阿成害了严重的单相思,枕着我们英语老师的照片(系偷拍)入眠,午夜因春梦而醒,起床换了内裤;

    3月29日我们的英语老师和男友中文老师卿卿我我地进行“中英友好往来”进行了大半夜后沉沉睡去;

    3月29日晚小雄点着蜡烛研究《彩票秘诀》,并和向丰庆热烈讨论以至争吵进而大打出手,直到凌晨两点两力消耗过度方才入睡;

    3月29日晚陈实的女友黄薇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看《蜡笔小新》;

    3月29日晚陈实换上整整齐齐的西装,打上领带后又觉得有点热,又解下,然后从八楼的窗口英勇就义(就义前忘记喊口号了);

    “3月29日晚你在干什么?”这句话在确认陈实系自杀身亡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了我们高校互相打招呼的问候语,使用频率之高远远超过了“***的”“我是流氓我怕谁”“我不泡妞我干嘛”等用语。

    据公共安全专家叔叔和老师们一致认为,陈实之死是因为面临毕业,感到就业竞争的压力,由于一颗在偏僻农村里成长发育的心承受不了这种压力,于是他选择了英勇就义来寻求解脱!

    正因为此结果,学校在我们繁重的书本授课之外,每个黄金周末增开了两小时的《心理教育》课程,引得众人大骂陈实不得好死!

    但陈实的死因真的是就业压力过重么?作为陈实的死党(这小子平日里为人不错,死党不少)阿成介绍,陈实简直就是个脸皮厚似城墙,嘴皮贫过王朔的家伙,当年追校花黄薇就是凭此两条绝对优势才从众多狼嘴下抱得美人归的!实在很难想象这样一个把“我是流氓我不x你我x谁”挂在嘴边的家伙会因为压力过重而自杀?!

    打死我都不相信!!

    一、一朵鲜花和两坨狗屎

    黄薇是一朵不折不扣的鲜花。

    这一点整个学院每个男生都知道,尽管每个都不同意这种说法。恰恰后一点更能说明——黄薇的确是一朵不折不扣的鲜花!

    陈实和郑浩是两坨狗屎就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的了。在大多数男生的嘴里,这两人甚至连两坨狗屎都不如。

    这两坨狗屎和一朵鲜花在高中时就是同班同学了,三人都是来自鄂北的一个偏僻的小镇。三家的大人们也都互相熟识并交好。1995年,黄薇、陈实和郑浩同时考取了这所位于首都的,这在她们当地的小镇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黄薇一踏进外语系的门槛就注定连续三届的外语系系花有主了,并且在1996年大四的老校花林丽丽毕业后荣登为本校第11届校花宝座。

    陈实和郑浩从刚进学校就开始明争暗斗,虽然表面上好得一塌糊涂,可是美女当前,没办法,美人人人爱啊!于是阴刀暗箭什么顺手使什么。终于陈实阴谋得逞,把黄薇顺利骗到手了。黄、陈确定狗男女关系之后,郑浩依然和他们好得一塌糊涂,一直到陈实自杀。在陈实被确认为自杀前,郑浩曾一度是阿成他们私下几乎肯定的头号杀人嫌疑犯。

    而我的观点和阿成他们略有不同——直到陈实被确认为自杀了我还是认定郑浩是杀害陈实的凶手!而且是情杀!是肯定!!!不是嫌疑.

    二、美人人人爱

    其实,陈实的死在另一方面也算是一件喜事。在黄薇的周围,垂涎欲滴蠢蠢欲动的大有“狼”在,因为陈实的死,群狼的机会又来了,就连我们的舍友——陈实的死党——阿成都开始容光焕发。由于阿成经过深思熟虑觉得漂亮的外语老师和自己不太可能共结秦晋之好,于是把工作重心转向了黄薇。陈实死的第二天就和我商量着要去安慰安慰黄薇,不知道应该买什么礼物好.就在我们制造的“陈实非自杀”的谣言满天飞的时候,傻b光头给我们传播了一条更惊人的消息:黄薇和郑浩确定了恋爱关系。

    这条消息对于众多公狼来说,不亚于原子弹袭击。傻b光头的这条消息来源于他的马子,也就是黄薇同宿舍的女友!傻b光头的马子昨晚和傻b光头在校园操场上苟合到午夜三点,回宿舍时看见黄薇的床下有一双男式皮鞋。当然,因为黄薇床上的蚊帐紧闭,无法得知床上究竟是几个人。

    我们一致认为这条消息是歪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才三天。

    对,三天!

    三天前陈实刚刚英勇就义,才三天时间,就是一个荡妇也不会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就换一个男人,就是潘金莲在为武大郎守孝前三天也不敢约西门庆来瞎搞,更何况是我们冰清玉洁的校花黄薇呢?!

    所以我们一致认为这条消息是歪的。我们联合起来把傻b光头打了一顿,并威逼他给我们提水洗地板。

    但我们没有想到这样的一条“歪消息”的传播速度远远超过了“陈实非自杀”的传播速度,当天居然有共计40余个打到我们宿舍查询此事,傻b光头因为热衷于重复对同一件事的描述40多次而声音都哑了。

    24小时之后,消息再次传到我们的耳朵了来,已经面目全非了,一哥们打神秘兮兮地说:“知道吗?黄薇已经怀了郑浩的孩子,都两个多月了……”

    晚上9点的时候,郑浩回到我们宿舍。

    看的出傻b光头非常急于想当面问一问郑浩,问问他昨晚到底是不是在黄薇的床上度过,但由于傻b光头的喉咙已经叛变,由不得自己的脑袋指挥而只是伊伊嗷嗷了数声。

    郑浩看上去非常疲惫,从昨夜到今晚24小时没有回宿舍,回来时又这样一副模样,除了纵欲过度我们贫乏的大脑里没有第二种解释,一想到这猪狗不如的家伙昨晚和如花似玉的黄薇瞎搞了一夜,我们的心就像在油锅里翻啊翻啊……难受得不得了。尽管我们都清楚地知道,黄薇即使和这小子没事也轮不着我们蹂躏。

    但是美人人人爱啊!

    郑浩躺了一会儿,忽然跳起来问阿成:“阿成,你说,一个人如果爱上他好朋友的马子是不是很无耻?”

    这个问题问得是如此的明目张胆,又是如此的低级下流,我们完全能够想象到阿成此刻的心理是何种滋味,只听阿成回答:“那要看这女的是不是愿意?”

    “如果是女的主动呢?”

    天哪!居然是黄薇主动,这禽兽不如的郑浩,居然是黄薇主动???这千刀万剐的郑浩,昨晚肯定爽歪歪了。

    阿成也被郑浩的回答激得脸发青嘴发紫,他强忍心中的悲愤和怒火:“如果男的主动就是男的无耻,如果女的主动那就两人都无耻!”

    回答得绝,回答得妙,我们都暗暗喝彩,嘿嘿,郑浩啊郑浩,你赶快悬崖勒马吧,否则你怎么也逃不了“无耻”的光荣称号。

    没想到郑浩对阿成的回答一点都不震惊,他懒洋洋地说:“反正生米都做成熟饭了,无耻就无耻吧!”

    这句话无疑是晴天霹雳,彻底击跨了阿成的信心兼色心,彻底击跨了黄薇在阿成心目中的光辉形象,也彻底击跨了郑浩和阿成的铁哥友谊,阿成从此一蹶不振。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三、可怜的傻b光头

    很快,关于校花感情新动向的新闻发布会召开了,郑浩被淹死在一片唾沫星里面,不过大多数对郑浩不利的言谈动作都是些男生搞出来的,细心的人难免发现,们好像都挺支持黄薇的。当然,退一步讲,黄薇的确也没什么错!

    难道我们要求黄薇为陈实守寡吗?这不符合20世纪90年代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情,也不具备新中国特色。连傻b光头的马子都认为黄薇没错。

    傻b光头的马子那天到我们宿舍看傻b光头,顺便发表了一通关于《从黄陈郑纠纷看国际感情形式新动向》的演讲,主要内容如下:

    “……首先,黄薇并没有嫁给陈实,她没有为陈实守活寡的责任与义务,所以黄薇现在和谁瞎搞与陈实没有丝毫关系;其次,陈实已经死了,黄薇的新瞎搞行为发生在陈实死后,所以黄薇在道义上并不亏欠任何人;再次,所有的对黄薇不利的谣言都是你们男生传出来的,很容易让人想到“吃不到葡萄就说是酸的”这句千古名言……”

    这段演讲是如此大义凛然兼条理清晰,我们无法争辩,我们也争辩不过傻b光头的马子,要知道这女人曾获得校辩论大赛的亚军。

    她们可以认为黄薇是对的,我们无法阻止傻b光头的马子和其他女生们认为黄薇是对的,就像她们也无法阻止我们在傻b光头的马子走之后,照旧把傻b光头狠打了一顿,并威逼他给我们继续提水洗地板。那段时间很多串门的都说我们宿舍是全校最干净的男生宿舍,尤其是地板.

    四、时间能够清洗一切

    世间最强大的力量莫过于时间了,时间刚过去不到两个月,陈实跳楼的那一幕仿佛还在眼前,可大家的热情已经被一年一度的校比赛吸引过去了,真真替陈实感到悲哀啊,应了人死茶凉的老话。

    黄薇和郑浩已经在我们的眼皮地下公开拉着手kiss,我们也只能装做无动于衷,难道还把他们拉开然后一本正经的教育他俩“我们不鼓励大谈恋爱”吗?

    时间能够清洗一切。而且速度奇快!

    阴差阳错的那一夜

    那是5月的一个夜晚,星期六。

    那天的天气真好,月黑风高,非常适合在操场上谈恋爱或者作案什么的。我们因为无所事事,而到操场上看见一对一对的又很容易触景伤情,于是早早地回到宿舍打。

    现在我觉得有必要介绍一下我们当年流行玩的扑克,叫“跑的快”。我记得的这种玩法在当时非常风行,好像全国人民都在“跑得快”。一副牌,四个人,其中两人是一家人,看谁先出完谁就赢了。

    我们百无聊赖地玩了快一圈,我、阿成、傻b小光、郑浩四个人玩,很难得郑浩在如此良宵能够陪我们玩牌,我们打赌,每输一盘必须在脸上贴一张白纸条,用自己的口水贴着,什么时候掉了要重新再贴上。我和阿成一家,傻b小光和郑浩一家,不过经常是他们俩输,我和阿成赢。

    夜,渐渐深了.

    五、午夜来客

    就在大约九点的时候,门外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在寂静的深夜显的特别刺耳,那脚步重重的,急促地上楼,越来越近,我们不约而同地放慢了出牌的速度……

    虽然事隔多年,但回想起来仍觉得怪异,不知为什么,那样的一个很平常的夜晚,却平白弥漫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怪异气氛,让我们觉得很不舒服。

    脚步声一直上到我们的宿舍门口,“砰砰砰砰砰砰”忽然爆发的连续敲门声把我们宿舍里四个大男人吓了一跳,我和阿成的眼光一扫傻b光头,傻b光头很自觉地带着沾了一脸的白纸条(可怜的傻b光头已经连输五盘了)跌跌撞撞地去开门,其余三个人的头扭转180度,盯着傻b光头的背影和我们的大门渐渐接近……

    门,开了——随着傻b光头的傻笑声,黄薇的声音也传来了:“郑浩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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